03.05 男子投保三责险后出事故索赔被拒,保险公司:索赔理由不合理

提到车险,常男子投保三责险后出事故索赔被拒,保险公司:索赔理由不合理!

常会碰到的两个险种是: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车主经常分不清这两类保险,常常将二者混为一谈。

今天,就通过下面的案例来讲一讲两者的区别。

男子投保三责险后出事故索赔被拒,保险公司:索赔理由不合理

案例详情:

2010 年 4 月,魏谋的拖拉机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为5 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

2011 年 4月,魏某驾驶该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各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男子投保三责险后出事故索赔被拒,保险公司:索赔理由不合理

魏某已实际赔付他人各项损失 93000 元,后魏某到保险公司处理赔遭拒。

故起诉法院请求保险公司赔付,魏某保险理赔款人民币 50000 元。

案例分析:

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系不同的险种,且魏某曾投保过交强险,应知两者之间的区别;

事故发生时,魏某投保的交强险已过期未续保,故魏某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责任损失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保险公司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对免除责任条款已作明确说明,故该免责条款产生效力。

魏某未投保不计免赔险,因魏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且超载,所以应按合同约定分别扣除10% 的免赔。

对于原告是否属于无证驾驶,魏某为其所有的变形拖拉机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保险公司作为专业的保险机构,应对投保人提供的证件予以审核,保险公司在填写保单时存在一定的过失。

且交警部门也未认定魏某所驾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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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保险公司给付魏某保险理赔款 16997. 9 元。

懂宝总结:

关于在投保人未投保交强险的情况下,能否从第三者责任险赔偿中得到交强险份额的赔偿问题

下面我们来讲一讲两者的区别。

1、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区别在于交强险买车必交的保险,是国家强制缴纳的责任保险。

而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商业险,可以投保也可以不投保。

2、交强险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有优先赔付权,其他保险靠后。

3、第三者责任险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商业保险业务。

而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无论盈亏,均不参与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实际上起了一个代办的角色。

男子投保三责险后出事故索赔被拒,保险公司:索赔理由不合理

4、两者的赔付范围不同,且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以有责造成第三者死亡的交通事故为例,交强险加起来的最高赔付限额是12.2万。

但在生命诚可贵的今天,12.2万并不能弥补被保险人的过失。

若被保险人有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则有可能再获得保险公司理赔的第三者责任险的补偿金额。

两者加到一起的保险补偿金额,会给被保险人带来了经济上的实惠,降低的自己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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