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1 狩獵是最古老的生產方式

狩獵是最古老的生產方式

狩獵是最古老的生產方式

狩獵是最古老的生產方式

狩獵是最古老的生產方式。狩獵是在與野獸對抗中進行的,有很大的危險性,狩獵者不免會產生恐懼的心理。動物藏匿於山林之中,山成了動物的保護神,古人認為萬物有靈萬物是神,狩獵者會對山林產生敬畏心理,於是便有了狩獵活動的信仰和習俗。

郴州雖屬丘陵地區,但也有許多地區山高林密,古木參天,動物種類多,數量多,狩獵也相對多些。20世紀30年代還經常有華南虎出沒,由於野獸多,各個村落都有狩獵的成班人馬,居住在山裡的單門獨戶人家都備有鐵銃,用作防衛對付野獸。

狩獵時間多在秋末和冬季。這時,已是農閒季節了,狩獵不誤農時。再者,有孕的母獸多在春夏已經產仔,不會造成資源短缺,所以至今還流傳著:“春夏不趕山,趕山有虧心”的話,說的就是這層意思。

瑤家的狩獵神是“梅山神”,也有叫作“翻天張古”的。翻天張古是倒立的木刻像,趕山前要設壇祭祀,壇主準備雄雞一隻,酒和香紙蠟燭等物,請師公作法,把雞血淋在翻天張古神像上,說翻天張古沾了血腥會有靈通,能給趕山的人送來多種野獸,並保佑趕山人平安。

趕山是人數較多的集體行動,由祭壇的壇主分工,槍法好的安排在野獸必經的路中“坐堂”,熟悉山地形勢的帶領大夥一起“喊山”,帶著獵狗的人,追隨狗的路徑,隨時召喚大夥向發現獵物的方向圍獵。如果是野豬、野牛、鹿、獐等野獸,出山時沒打中,跑過了堂,就要逢山過山地追趕,在追趕的過程中,不管是路過的,還是附近村莊的,只要看到有大野獸跑過,都可以加入到捕殺獵物的隊伍中來,捕獲的獵物凡參加的人都可分得一份。

眾人趕山打得的獵物,總是按古老的分配方式進行分配,其具體分配方法是:獵物的頭分給打中的槍手,割頭的時候把獵物的耳朵往後按,耳尖到哪裡就從哪裡割下,如果是剝皮的野獸,獸皮也分給打中的槍手。其餘的按照“見者有份”的規矩,按總人數平均分配,獵狗也和人一樣,一狗一份分給狗的主人。村裡打到野獸以後,沒有參加打獵的人,可以提壺酒去分得野獸肉的鄉親家裡一同分享。

除了眾人圍山打獵外,還有裝夾子、裝套索、挖陷阱、裝弩箭、放遛等狩獵方法。弩箭的箭頭上沾有毒藥,只要野獸中了箭就走不了多遠了,裝弩箭的人只要跟著血跡就可找到已經倒地的野獸。裝夾子、裝套索、裝弩箭、挖陷阱,都是很危險的,安裝者都是選在罕有人去的極偏僻的山野中,第二天起大早去現場查看,以防誤傷路人和採山貨的人。放遛是在月朗的夜間進行的狩獵活動。古時,普遍只種一季水稻,秋收之後,大部分稻田都是乾的,野獸便從山上下到田垌裡覓食,放遛的人扛銃帶狗沿山腳向田垌裡推進,獵狗嗅到野獸氣味就會猛追過去,放遛的人群即迅速圍獵。放遛捕獲的多是狍子、步狗(本地一種像狗的野獸)、野貓、野兔等不兇悍的小野獸。

打獵隊伍一般分為“跟腳印”“趕山”和“守堂口”。“跟腳印”的獵人要跟著野獸的腳印追蹤;“趕山”的獵人要在圍困野獸的山上漫山吶喊,以脅迫野獸從“堂口”中出來;“守堂口”的銃手要用銃守住“堂口”,俟野獸過“堂口”時開銃擊斃。獵人對獵物的分配方式基本是固定的,開銃斃獸者,得獸頭及一條“糜肉”;跟腳印者得一條“糜肉”;獵狗得全部內臟;餘下部分按人頭點數,每人一份,即使是打死野獸才趕到,或在路上遇到打獵隊伍的人也可得一份,謂之“和睦肉”。這種習俗沿襲至今。個體打獵以“放鋏”“放吊”為主。將“鐵鋏”或“吊"放在堂口上,或放在山中的任何一處。野獸踩上“鋏”或“吊”,叫“發鋏”“發吊”,所獲獵物,一般獨得,也有分給同行者,但不能將獲得的野獸肉送給傳技給自己的師傅。

狩獵活動反映出古代勞動人民的生存方式和風俗習慣,蘊含著豐富的文化內涵和厚重的歷史沉澱。在大力提倡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今天,生態環境保護意識不斷提高,狩獵已從人們的生存方式中淡出,不再是山裡人謀生的經濟模式和手段,但狩獵所形成的團結、協作、友愛的人際關係和勇敢無畏的精神,是永遠都需要傳承和發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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