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湖北超标小麦临时收购截至到9月30日 价格综合考量

湖北超标小麦临时收购截至到9月30日 价格综合考量

针对今年小麦收获期间,湖北省大部分地区遭受连续暴雨、大风天气,部分小麦出现不符合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指标情况,湖北省6月8日启动超标小麦临时收购处置工作,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湖北省粮食局相关负责人6月12日对媒体表示,启动该工作,旨在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维护粮食食品安全,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

根据方案,此次临时收购执行时间从6月8日到9月30日,超标小麦为整理后仍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小麦及真菌霉素含量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要求的小麦,按照“政府主导、定点收购、分类储存、定向销售、全程监管”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含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收购处置主体责任。

方案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的超标小麦数量、分布等情况及时掌握,并按要求决定是否启动、何时启动小麦临时收购。收购的计划数量,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报省相关单位审核,作为申请贷款计划的依据。收购价格由县市区粮食部门牵头,财政、物价等部门配合,按照不出现农民“卖粮难”、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和质价相宜的原则,根据超标小麦的质量、市场等因素,共同协商,依质分类,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一次性确定(指同等次的超标小麦收购价格),并逐级上报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备案,要以市州为单位做好所辖县(市、区)及毗邻县(市、区)之间的收购价格和启动时间的衔接。

根据方案,超标小麦处置实行分类销售,销售方式销售价格由县级粮食部门报县级人民政府确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2175-2016)要求的小麦不得销售给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质量超标小麦必须销售给企业,不得销售给粮食经纪人。食品安全超标小麦,必须选择定向竞价销售或者定向自主销售的方式,经检验符合饲料或工业用粮标准的,按规定用途处置。无以上使用价值的,进行无害化处置。

据悉,临时收购的超标小麦由县(市、区)负责及时组织销售,2019年3月底必须销售完毕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四等和五等小麦,由各地政府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

湖北超标小麦临时收购截至到9月30日 价格综合考量
湖北超标小麦临时收购截至到9月30日 价格综合考量湖北超标小麦临时收购截至到9月30日 价格综合考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