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 方山法院:集中發放執行款 37人領到162萬餘元

方山法院:集中發放執行款

37人領到162萬餘元

方山法院:集中發放執行款 37人領到162萬餘元

“我今天領到了法院發放我的補償金6萬9千多,我們這個官司從2016年開始,因為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發生的爭執,然後一直到今年的2018年5月份,終審判決出來以後我們私下溝通了幾次,都沒有成功,最後沒辦法的情況下,通過方山法院立案(申請強制執行)。立案以後法院執行庭執行力度非常大,在很短的時間內把我們這次涉及的37個人的公司欠缺的款項一次性發放到位。在這我非常感謝法院的全體法官,對在辦案過程中所有的幹警表示衷心的感謝。”在執行案款集中發放大會上,申請執行人韓利鋒對著執行法官感謝道。

方山法院:集中發放執行款 37人領到162萬餘元

7月6日下午,方山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採取現金、支票方式向37名申請執行人發放經濟補償款等費用1621437.33元。

方山法院:集中發放執行款 37人領到162萬餘元

據瞭解,方山縣人民法院判決支付的經濟補償款等費用,來源於某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費用。2016年11月16日,某公司通知當事人韓利鋒等37名職工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就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工作年限等方面存在爭議。2017年2月10日韓利鋒等37名職工向方山縣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2017年3月21日方山縣勞動仲裁委員會作出方勞仲案字(2017)1號裁決書,但韓利鋒等認為該裁決書沒有正確計算工齡,依法提起訴訟。2017年7月28日方山縣人民法院判決某公司支付37名職工經濟補償金等費用。某公司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方山法院:集中發放執行款 37人領到162萬餘元

由於案件屬於涉民生案件,影響重大,方山縣人民法院執行局高度重視,經過執行幹警多次與雙方當事人協商、溝通,終於將韓利鋒等37名職工的經濟補償款等費用1621437.33元執行到位。領到執行款的申請執行人臉上露出了久違的笑容,並向執行局胡永峰所在的執行團隊贈送錦旗一面。

方山法院:集中發放執行款 37人領到162萬餘元

“此次執行案款集中發放,目的是向社會公開法院的執行工作和成果,向社會各界傳達法院打擊“老賴”的信心和決心。下一步我院將繼續發揚不怕苦、不怕累、迎難而上、敢於碰硬的精神,不斷創新執行手段,加大執行力度,最大限度地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執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方山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劉海軍如是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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