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滴滴应该为这次的事件承担什么责任?

小齐1905


“滴滴”这次犯下了大错,但“罪不至死”。毕竟“滴滴”为千万大众出行,百万车主生存立下了“汗马功劳”,并已引领了新时代的出行潮流。然而,“滴滴”系统性整改,高层管理转变思路却势在必行。



从问题阐述及官方媒体的报道来看,“滴滴”顺风车乘客被害事件中,“滴滴”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充分暴露出“滴滴”在管理上的重大漏洞和失责,显示出“滴滴”在安全防护方面没有及时整改,并未吸取几个月前的顺风车“空姐被害”事件的教训。如果“滴滴”公司长此以往,不排除“倒闭”的可能性。

“滴滴”诞生于低价出行,并且给车主大额补贴的时代背景。随着“滴滴”市场占有率扩大,在收购“优步”之后,垄断了90%左右的网约车市场。“滴滴”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骄人的业绩,一方面得益于“烧钱”,另一方面依赖降低车主加盟的门槛。


在“滴滴”公司做大做强之后,开始了“店大欺客”的旅程。滴滴CEO程维最近表示,“滴滴”现在涨价就是你们还前两年补贴的债。另一方面车主的奖励补贴时多时少,收入逐步降低。如今司机和乘客两个方面,都对“滴滴”的所作所为有所不满。

上述现象出现,主要原因在于“滴滴”已经形成垄断。对此交通管理部门亦有责任,先是打压网约车,后是放任“滴滴”等公司,没有形成管理的有效性和延续性。2017年7月28日,网易财经报道:“商务部就滴滴优步合并涉嫌垄断一事已进行过多次约谈”;虽然时隔一年还没有下文,但由此表明国家已经开始重视企业“垄断”带来的市场负面效应。


“滴滴”目前还是没有解决好车主监管以及入职门槛两大焦点问题,这两大痛点的解决,涉及到“滴滴”的核心利益。因为对于车主管控“过严”以及入职门款过高,均会导致司机流失,影响“滴滴”的“垄断”经营。

如果“滴滴”漠视社会责任,继续现在的经营模式,市场对此毫无办法。但是,“滴滴”的社会声誉将受到极大的影响,负面因素积累多了,“倒闭”或者被取代是迟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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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燕青


都说资本的力量是强大的,就算三四个月内连续出现两次恶性事件,滴滴也不是你我说倒闭就会倒闭的。

资本力量又是作恶的,那么能不能趁此机会,同行的其它公司迅速发展壮大,与之竞争抗衡,魔鬼制约魔鬼。


试想如果有一家能与之抗衡的公司,它也绝对不敢如此托大目中无人。本次乐清女孩遇害的事故经过就不赘述了 ,但小珺君搜集了一些滴滴一家独大之后的极其官僚作风的事例。

女孩遇害前一天,该车司机被一女士投诉对其进行骚扰。滴滴没有回复女士,更加没有对肇事司机进行处理,从而导致了女孩被害悲剧的发生。

女孩遇害前曾向滴滴平台和亲友求助,又是滴滴的再次不作为断送了女孩的最后一次生机。

空姐遇害事件发生后,顺风车平台整改并承诺取消车主匹配乘客的权利。但没过多久平台又悄悄恢复了这一约定。

网上传热传一则警察因办案需求(手续齐全)去滴滴调取相关资料屡遭拒绝推诿,讽刺的是最后解决问题的竟然是平台的一位车主。



对待政府职能部门都是如此,何况你我这样普通的消费者。

操蛋的司机,操蛋的滴滴!


TANGIN瑞士天珺表


我觉得主要是管制要完善,我觉得还是监管不力,制度不够完善,如果出了事就大声叫着关闭,其实只是掩耳盗铃而已。

的士和大巴也经常有类似案件发生,我都看过很多报道了,只是人们现在没有这么关注或者说以前网络资讯没这么便利而已。

记得之前有个新闻,有人下雨天去偷人家停在楼下充电的电动车的电瓶,结果漏电被电死了,死者家属还向电动车车主索赔,如果按楼主的逻辑,是否应该禁止生产电动车,或者禁止在公共场所充电,还是禁止下雨天充电?

滴滴出行确实为大家出行带来巨大便利,除了一些一线城市有高密度多班次的地铁、公交覆盖,很多二三线城市,没有地铁、公车线路班次都少、的士乱收费、摩的更危险……滴滴的出现确实给市民带来很多便利,如果不是把制度完善而去禁止,出行便利将会倒退。

就像淘宝、京东买到假货就叫关闭,百度、高德地图定位不准就叫关闭……这样只是逃避,不是面对,淘宝、京东、地图……也不是1.0版本出来就这么完善的,发展到今天,需要时间去不断完善,没能越变越好,自然会被市场淘汰,如易趣、拍拍……当然滴滴这些人命关天,比起以上的要紧要很多,但我希望大家可以理性去看待问题。

PS:

以前也有人提出过这样的问题:

1. 有人失足从高楼掉下来死亡,是否是应该主因是开发商把房子建的太高导致的呢?

2. 电梯下坠导致乘客死亡,是否不能安装电梯?

3. 有人失足掉下河溺亡,是否要节流?

大家可以深思,如果滴滴公司、警方可以严格审核滴滴司机的资料、乘客上下车也可以定位和亲友、滴滴公司、警方保持联系、共享位置和通话、司机接单之前,司机和乘客身份可以备案……或者有更多更好的办法,是否会更安全一点?


佑我中华2020


距离今年5月份空姐乘坐滴滴顺风车被害短短3个月的时间,又发生类似的悲剧,公众对滴滴的质疑声不断高涨。正如滴滴在声明中所说,滴滴平台“辜负了大家的信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

顺风车业务接连出事,如果滴滴平台当前的技术以及服务无法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那么这项顺风车业务是否可以保持克制或者干脆直接取消?

出了事情选择赔偿了事并不是良性循环,防患于未然才是重中之重。作为一个大的出行平台,法律责任需要承担,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更要扛在肩上。

我们日常的出行选择很重要,如果真的需要打车,可以尽量选择安全系数相对更高的出租车。当然,重要的不是坐什么车,而是坐什么人的车。
《耶利米书》第九章:“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 ”
人心其实很复杂,有时善恶就在一线间。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就像这起顺风车事件,私家车,即是别人家的、私人的车,你坐进去,车主把门上了锁,你其实就相当于完全置身于陌生人的家。
车主在自己熟悉的、且又属于自己的地盘里,胆子自然就很大。那种环境,说安全,也许相对安全;说危险,其实也是相当危险。因为在那个空间里,并没有任何监管,这是致命的。
比如说过马路,绝大部分的人都会遵守交通规则,也有少部分的人会闯红灯。但是如果路口有交警执勤,那么很少有人会闯红灯,因为有监管。其实,自律即自由。真正的自由不是随心所欲,而是自我主宰。
自由不是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你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可惜的是,现在有些人,尤其是年轻人,目无法纪,肆意妄为,一失足,千古成恨,再回头,悔之晚矣。
走笔至此,心中怅然。虽然无用,但还是要说,愿所有的人都能被温柔以待。

关于我们wz


5月6日,一位空姐搭乘滴滴顺风车遇害。时隔3月之后,8月24日,一位20岁女孩再次搭乘顺风车遇害。

有人在为滴滴打车辩护,平台无罪,有罪的是司机。这个逻辑,不可取!

按照这个逻辑,杀人者无罪,有罪的是刀。并不是说,谁导致了死亡,谁就会承担全部责任。

滴滴在这次事件中必须承担源头责任,事中责任和事后责任。


源头责任。

当然是滴滴平台促成了这单顺风车的交易。促成这单交易,就要对这单交易的安全性做好保障,并不仅仅是做好支付的安全,而对顾客和司机的安全都要保障。

大家都知道单身20岁女子打车容易有风险,尤其是对一定的年轻男司机,可是平台并没有专门对单身年轻女子的重点照顾,依旧促成这单交易。

上一次空姐事件发生后,滴滴承诺要整改,但现在的结果却是整改成这样。压根儿没有多少效果。

事中责任。

事情的大致经过是这样。

24日13:30,被害人在微信群中确认已在车上,14:09被害人在微信群中表示进入无人山区,并发微信称,“这个师傅开的山路,一辆车都没有”、14:14发出求救,“救命、抢救。”

17时13分许,滴滴客服向该所民警反馈称赵某某在13时许预约了顺风车后已于14时10分许将订单取消,并未上车。

25日凌晨4时许在柳市镇抓获犯罪嫌疑人钟某。


犯罪嫌疑人交代,8月24日14时50分许,犯罪嫌疑人钟某将受害人带至淡溪镇杨林线山路时,对受害人赵某某实施强奸,并用匕首刺其颈部致其死亡后,抛下道路护栏外悬崖。

其实正常来讲,我们的手机都有定位,搭上顺风车后,在电脑系统中司机和乘客的位置将自动匹配,而大约40分钟后,司机抢夺乘客手机,强行取消订单。这本来就是令人生疑的事情,本身就值得人工核实。

如果当时能够同时对司机和取消对象,进行电话联系的话,或许能够阻止强奸事件的发生,真的能挽救一条生命。



事后责任。

事后15:22,坐车女子的好友向滴滴客服反映有关信息,但并没有得到有关重视。

到公安部门报警,滴滴要求警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介绍信后,直到晚上18点13分才提供出车牌号信息。这说明了其客服系统的官僚。

空姐事件发生后,滴滴顺风车号称整改,但仍然开展其社交功能,说明滴滴的不诚实。

虽然滴滴宣称从明天0时起下架顺风车业务,免去黄洁莉的顺风车事业部总经理职务,免去黄金红的客服副总裁职务。内部重新评估业务模式及产品逻辑。

滴滴为了流量,责任和良心都不要了。虽然不是怀念优步中国,但是滴滴没有继承优步中国的任何优点。优步中国对于司机和乘客是抱着管理者的态度,如果联系不上司机,司机拒绝接听电话直接封号,等待司机联系,遭遇投诉也是封号七天处理。相反现在的滴滴客服,对于这样的司机无可奈何。



其实我们国家的赔偿责任的问题,最高的就是我们死亡后的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赔偿金只有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8年标准是72万元。加上当地的丧葬费,一般也不会超过75万元。三类标准顶多225万元。

其实我们国家赔偿的时候不应该按照这种统一赔偿标准,应当实施欧美国家的收入预期标准。对于死亡个人在整个人生涯中可能获得预期收益以及各种精神损失、物质损失等赔偿。一下子就要赔偿几千万甚至上亿,这样即使是大公司也要让他们肉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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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乐清的滴滴打车公司已经关闭了所有的服务,我觉得这是最明智的举动了。滴滴打车的制度都存在着漏洞。工作的态度也有很多盲区和不完善的地方。这是事件发生的主要的导火索。先前都接到一个关于举报这个行凶嫌疑人的信息了。可是没有引起乐清滴滴打车公司的注意。还继续让他去运营,这才引发了滴滴打车司机在第二天终于寻觅到了这个女乘客。并把这个女乘客先奸后杀。这样的惨剧真的是不应该的。我觉得滴滴打车是有主要责任的。作为滴滴公司在运营上你们要有足够的安全保障。再用滴滴打车司机上要有严格的审核制度。同时还要有一个,及时反馈信息网。这样的话也就不会引起这样的事情发生了。滴滴打车要承担这次责任。要对受害者有一个资金的赔偿,有一个公道的说法。我觉得这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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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滴滴只是个平台,就好比市场收房租的房东一样。

有一定的责任但是罪不至死,再打个比方就好像生产菜刀的厂家,生产出来的菜刀用在厨师的手里可以做美味佳肴,如果用在行凶人手里就会拿去行凶。

就对受害人来说是无辜的,亲人是痛苦的,希望法律有公正的裁决,平台给予补偿。

作为搭车的乘客来说以后要有防范意识,尤其女乘客更加注意安全。

不过就对平台而言要加强这方面的管理,拿出有效的机制和有效的管理办法,预防为主,坚决杜绝这方面的事件再次发生。

现在是互联网时代,国家应该出台有效的法律法规,净化互联网,安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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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的问题在于,既没有能力去解决其司机准入审核的问题,更没有动力去加强后续的监管。

说滴滴没有能力去解决准入审核问题,是因为无论从技术手段还是从运营成本考量,至少在现阶段司机准入审核都是一个无解难题。从技术手段上说,滴滴既无法取得注册司机的既往行为数据(无论是前科劣迹还是交通违法记录,都属于非公开信息),仅靠司机上传驾驶证、填写一些简单的资料,审核手段基本等于零;从运营成本上说,数百万滴滴司机遍布全国,要求滴滴公司像一般公司招聘员工一样对每个司机做背景调查(哪怕是最基本的背调)都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在司机准入端口,滴滴基本是不设防的。

在前端不设防,可以说是“实不能也”,但不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则是“不为也”。一方面,上次空姐遇害案中就已经饱受诟病的滴滴社交功能(包括查看乘客头像、司机评价乘客等等),在滴滴“罚酒三杯”式的自查整改中,曾经短暂下线,但不到三个月即又回来了!一个打车软件为什么非得搞社交功能?因为社交功能(尤其是能够与主流社交软件交互的社交功能)能够最大限度的为滴滴引流,而庞大流量带来的客户数、日单量等数据,则是滴滴KPI考核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至少是最重要之一),尤其是IPO计划已经箭在弦上的当下。因此滴滴不仅不会放弃社交功能,甚至还可能继续加强。

其次,从本次乐清滴滴司机杀人案披露的情节来看,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前一天已经被投诉过行为不轨,但滴滴基本无动于衷。滴滴的行为表明,他们没有从根子上加强监管的动力,因为不经济。滴滴司机数以百万计,保守估计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投诉单,每个投诉单都要启动调查程序的话成本难以估计。而在这成千上万投诉单中会转化为恶性案件的比例是很小的,绝大多数投诉者在投诉之后也不会再跟踪进展。因此,从经济角度考量,滴滴认为应对投诉最好的方式就是什么都不做。这也是在乐清案件发生后,滴滴发的声明里面,宁可承诺3倍的人身损害赔偿,也只字不提怎么整改。

单纯就本案而言,滴滴可能没有多么“罪大恶极”。但滴滴不负责任的作为,无异于给“恶之花”提供了生根发芽的土壤,这也许比单纯的作恶更加可怕。


冷炎


以镜为鉴,可正衣冠;

以事为鉴,可论成败;

以人为鉴,可知得失;

以史为鉴,可知兴衰;

——

在8月23日,曾有一乘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投诉,投诉并没有得到理会,假如23日的乘客投诉得到重视,哪怕临时关闭犯罪嫌疑人的滴滴系统,也断然不会发生24日的恶性强奸凶杀案了吧!

【不作为犯罪】刑法是这样解释的: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

不作为犯罪,用六个字简述:应为、能为、不为;就其法律特征而言具有隐蔽性、消极性、间接性和违法性等;

……





求图55


从近几次网约车司机强奸杀人的案件来分析,有两大共同点:一都是顺风车司机;二都是发生在深夜。而同样是滴滴公司的项目,为什么专车就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呢?当然管理是一个方面的原因,但根源还在于司机本身。专车司机把开专车作为谋生职业,其目的就是为了赚钱,养家糊口。而顺风车司机目的恐怕就没有这么单纯了,除了增加一点外快的想法,一部分人可能还想通过顺风车泡女孩子,寻找艳遇!我认识的一些年轻女孩就曾谈起过,被顺风车司机要求加微信,请吃饭,然后可以免单。不难想像,某些贪图小便宜的女孩子就会答应司机的这些过分要求,这种做法反过来又会助长顺风车司机寻求艳遇的心理。顺风车司机一开始绝对不会想着要杀人,他明知跑不掉,也许只是想撩一下妹子,遭到拒绝后,又时值深夜,监控不力,撩妹就变成了强奸,强奸变成了杀人。所以,作为滴滴平台一方,晚上应关闭顺风车服务,或禁止晚上为女性提供顺风车服务。作为乘客一方,单身女孩晚上最好不要一个人乘坐顺风车,宁愿多花点钱坐专车,毕竟生命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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