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昆山一宝马和电动车碰擦,宝马车主持刀逞凶,反被砍死,你怎么看?

用户50027183418


完整视频我看了!一下个人观点,不喜勿喷,嘴下留德!

第一,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等红绿灯,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宝马车急着走,要违章走非机动车道,肯定在车里就骂骂咧咧了!如果好好说话,估计都会让的!无所谓的小事一件!

第二,宝马车谁开的?是否饮酒驾驶呢?话又说回来了,本来都没事了,女性帮忙把电动车推上路牙石,你走就是了!结果死者下来了!

第三,纹身男打不过人家,从车里拿刀砍人,多么嚣张跋扈?结果功夫不到家还是饮酒过多刀掉了!被反杀了!那么问题来了,杀人者是否有罪?

最后我个人觉得杀人者无罪: 1,纹身男,寻衅滋事,2,杀人者从开始都是一直忍让,俗语:兔子急了还要咬人呢!3,纹身男拿刀砍人,刀掉了,杀人拾起来杀了纹身男,属于正当防卫!4,或许有人说了,最后纹身男都跑了,杀人的还追着杀,那你们可以看看视频,纹身男跑向车,谁知道车里可有刀了?或者还有枪?这就是正当防卫!

最后,如果我是杀人的,我也会杀了他,至少砍的他起不来,回头想想,如果纹身男不死,这个杀人的以后日子会怎么样?肯定不好过,得背井离乡吧!

在一个评论去看到一个图,很有意思,居然说杀人的是仇富,还是一个队长,不知道是哪个单位的队长!唉。。。自己朋友啥人不明白吗?睁着眼说瞎话!



你TM耶熊吧



贝德硕


猛一看到纹身男被砍的肠子外翻,内心同情了一秒,我寻思一刀背从脑袋拍晕算了,至于砍得肠道外翻么!

强忍着恶心看了下视频,刚开始碰撞后,黑衣服女子下车,白衣男子把车推到一边,按理说这个时候开车走人没毛病,最多就是去修个车,但是社会我海龙哥,人很话不多,下来就拳打脚踢,白衣男子忍着内心的愤怒也没这么还手,一般人这个时候已经早开打了,证明白衣哥脾气也是极好的,一般人这时候基本算是占了上风,说几句回头上车走就是了,打也打了骂也骂了,结果这厮回头从车里拿出了砍刀!

对着白衣男子一顿乱砍,白衣男子也受伤了,傻傻的海哥结果手瘸了,自己掉落了刀具,人常说不吭声的闷葫芦不好惹,这下真的是闷葫芦爆发的时候了,第一次被打的屈辱,和拿刀砍的愤怒与恐惧同时涌上了心头,甚至看到他转身走开想到他很有可能拿出别的工具的念头一涌而上,内心被愤怒恐惧占满的老实人终于爆发了所有的仇恨,纹身哥倒地了,留给世界最后的三个字是“疼疼疼”


站在这个正当防卫的法律角度看,白衣哥似乎是防卫过当,但是站在事实角度去分析的话,白衣男子是正当防卫,因为他的杀心过重,一开始打人几下不解恨还转身去拿刀,证明当时的情形真正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了,白衣哥砍到了他,他转身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是去拿武器!如果白衣哥不砍死他也是被他再次砍死,就算他是逃走,日后必来报复,他身上犯了很多案子,十年断断续续的牢狱之灾都没彻底教育好他,他今日逃走,他日必卷土重来伤害白衣哥的亲人,今日可以说是白衣哥替天行道了!杀了他终结了这个隐患,也是为社会除害,这种人生活在人群里,每一分钟都对别人是一种莫大的危害!今日只是白衣男不幸遇见他了,换了别人呢,一样的遭遇不幸,所以我觉得杀得好,死了也好,省的危害他人的生命!我是沐沐,欢迎关注,期待与您成为知音


嗨嗨皮皮的中年少女


龙哥真实姓名:刘海龙,甘肃人

过去10年内所犯的罪行如下:

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刑四年6个月。

2006年9月因打架被昆山市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

2007年3月因敲诈罪被判刑9个月。

2009年5月因故意损坏财产罪被判3年。

2013年1月在陆家镇宜家花园小区用刀轻微刺伤徐X,后因调解取得徐X谅解。

2013年6月在陆家镇好声音KTV,无故殴打被害人杜X,后被公安机关抓捕。

2018年7月28日,龙哥又喝酒了,感觉怎么昆山都是他的一样,但他万万没想到骑电动车的汉子,敢那么的勇敢,于是龙哥倒地了……

人们都说这是一个大快人心的日子……一个如此劣迹斑斑的人,他居然能开上宝马,能衣食无忧,还他妈有钱去歌舞厅,难道这不是对劳动力的一种侮辱跟践踏吗?

最后,恳请那些自认为很懂法律,说些什么:防卫过当,的傻逼们……好好去翻开龙哥之前的案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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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骑电动车的兄弟。一这个电动车走自己的道合理合法,没招谁没惹谁。二宝马车上的一男一女下来就把人家的车抬到人行道上,出言不逊,人多势众就可以欺负人家吗?三宝马司机下来一言不合就拳脚相向,这是谁给你的权利,难道纹身一下就可为所欲为了吗?四拳脚之后还不过瘾,居然去车上拿一把砍刀,这个时候性质就变了,不是一场纠纷了,而是变成了刑事犯罪了,这是欲取人性命了,把电动车司机打的几无还手之力了。六争斗中宝马司机砍刀掉了,被电动车小哥捡到了,追着往车的方向跑的宝马司机几刀砍死了他,这一戏剧性的转变估计电影都没这么精彩。应了一句话苍天会放过谁。多行不义必自毙,在吃瓜群众的心里不仅不会感到惋惜,还会觉得是为民除害。很多律师从正当防卫的角度说后半段算是激情杀人,我不觉得。当一个人面对四个人的时候势单力薄,他除了恐惧之外根本不会料到后面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如果宝马司机去摸枪或者更有伤害性的器具该如何应对?双拳难敌四手,打倒一个算一个。这样的心里是可以理解的,所以我觉得不存在所谓的防卫过当的说法。


笑傲江湖1475467


当然反击没有错,反杀绝对是意外…难道真像崔老师说笑话一样把刀捡起来双手奉还让宝马男接着砍那样才没有错吗?绝对是正当防卫,自己无过错被人满大街疯砍,换成谁都懵圈了、相信都靠潜意识本能来处理危机啦……

如果自行车男的职业是律师的话,特别如果正巧是周律师本人的话,应该判成故意杀人才对得起周大律师的法律精通啊……希望周律师能有机会实践一下自己的真理,相信也只有律师才能在危机时刻完美演绎正当防卫吧……而普通人危机时刻是不会考虑那么多、我曾有过危机的经验,脑子全是一片空白,都靠潜意识本能来处理危机,过后真的回忆不起细节,更哪有机会去考虑对方会不会致命呢?毕竟刀不是自己预谋而恰恰相反宝马男时刻预谋在大街砍人的,若不是时刻准备砍人,怎会时刻带刀?世间美好总是昙花一现,而伤害却要伴人一生,自行车男真的更是受害者,精神状态经历残酷摧残,请问是谁的错?试问不管怎样毕竟自己手里杀了人,谁能做到精神不受伤害?毕竟自行车男好好走在非机动车道路,完全想不到祸从天降会被人满大街追砍,试问宝马男同车的男生到底怎么挑起事件的升级最终害死自己朋友的?明明自己一方不对,如果先下车男子能主动道歉大事化小,相信不会有这样的结果,简单说真的是物以类聚,只可惜那么一起讲义气的兄弟看见反杀怎么都跑了

创建于2018.9.1

创建于2018.9.1

原谅我自己太过自由


编者按:微信群里转发许多关于这件事的视频,照片,评论等等内容。这是我第一时间了解到的有限信息,但是并不在意,也不想做什么评论。



之后,浏览头条,看见头条发了一条还算完整的事情。视频的起因,经过,结果大家都说得很清楚了。在这里,我也不用多说了。就简单说说网友们关注的焦点,以及对这件事情的一些看法。

一、宝马车是谁开的?撞的是什么车?

从视频中可以隐约得到信息是,宝马车居然还不知道是谁开的,撞的是电车还是自行车也不太清楚。不过可以清楚的是,开宝马车的人多,有男有女,好像是两男两女,他们开头还是拉偏架,也没什么动手。反而是死者主动去挑战骑车男,期间骑车男一直忍让,也反击了几下。死者搞不动他,只能气急败坏的返回宝马车拿刀砍骑车男,不过好像也没那么敢下重手,想不到最后竟然被反杀。推测一下,宝马男是宝马车主,撞的是自行车。

二、死者是混混吗?他喝酒了吗?违反交通了吗?

看了好多视频,发现这个纹身光头男确实不像好人,而且喜欢秀,经常混迹于舞厅网吧KTV等娱乐场所。从他的行头和处理矛盾的表现可以看出,他确实是有点像混混。至于喝酒不喝酒,这个估计也喝酒了。要不然不会那么冲动,头条有人发视频说到“最后的晚餐”,里面就有他喝酒吃肉的模样。如果是他开的车,一定是违反了交通规则。

三、他被“反杀”,骑车白衣男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

看视频,那位骑车白衣男人高马大,也不是怕事的那种人。看到死者拿刀出来,也没有逃跑,被砍几刀后依然在反抗。没想到一个机会能够让他“反杀”,而且是很愤怒的反杀,下手一定不会有轻重了。那么他算是正当防卫吗?我觉得应该算是“防卫过当过失杀人”。因为,当死者已经无力侵害的时候,骑车男依然追上去砍杀,违反了“正当防卫”的有关规定。



事已至此,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我们作为吃瓜群众,只能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这件事应该给一些容易冲动的人一个警示:“做人要低调”,如果太高调了,目空一切习惯了,就会给人一个假象,感觉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敢惹自己。其实,不是自己有多厉害,而是没有遇到“对的人”罢了。


孖无悔观教育


人在江湖,都不容易,低调处事,才能活命。

可能这是最悲催的网红:活着没有热度无人知晓,死了却一瞬间吸引了大量流量。

可能这也是最悲催的一次作秀:拿着砍刀本来是要吓唬人的,结果自己被自己的刀砍死。

可能这是最无奈的一次反差:平时大张旗鼓,纹身炫目,结果分分钟被反杀。

冷静下来,需要我们参考的人生经验是:

没有能力,就要低调。

纹身不是能力,纹身是爱好,或者什么,但纹身不是能力。

靠着纹身咋咋呼呼,也许一万次有用,但有一万零一次,可能就不对了。

比如遇到不怕事的,反杀。

有纹身可以,但拿不拿的动刀,另一回事。

你自己觉得气场十足,但你真的不知道对面的人是谁。

多讲规则,讲道理,纹身男本来和这个事没什么关系,自己非要出去帮忙造氛围,结果没吓到对方,觉得不好意思去拿刀,结果被反杀。

何苦?何必?


平凡人的平凡故事


近期在网络上反杀案的关注与争论程度前所未有,非常震撼。因为这件事非常典型,非常有代表性。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甚至有可能随时就发生在我们每一个人的身边。所以大家各抒己见,言辞激烈,语言尖锐,语言攻击等来表达自己的观点,还出现了一大批疑似法律专家,描述得头头是道振振有词。

总体来说,观点支持白衣男是正当防卫的人占大多数,甚至呈现一边倒的现象。而少数人与法律界部份人却支持是防卫过当。甚至是故意伤害致死。这是每个人表达自己意见与观点的自由。

但是无论怎样的舆论也妨碍不了司法程序的审判,法律有法律的威严。法律的尊严我们谁都不能践踏,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敬畏法律。依法治国才是根本。

就反杀案而言。很多人都充分运用了想象力,都用上了如果,可能,假如,一词。然而这些词语在法律的证据面前,是没有用的,不成立的。案情变得是乎非常复杂,我们可以简单的客观的理性的去审视这个案情。关键是当时的情节很重要,注意是情节二字。先不管宝马男之前的过错。也不管白衣男之前的事。因为这些都与本案无关。以事论事。

首先宝马男违规碰到电瓶车后便下车对白衣男拳脚相向,相互拉址。然后宝马男快速跑回车拿刀砍向白衣男,连续的砍了四到五刀。在这过程中,刀从宝马男手中脱落,白衣男快速捡起刀。第一刀是砍向躺在地下的宝马男。第二刀是砍向站起来的宝马男。第三刀是追去砍向逃走的宝马男。第四刀是追去砍向走到宝马车旁的宝马男。宝马男继续往车后逃走,白玉兰继续追砍,一直将白衣男砍倒在草地上。

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的损害的属正当防卫。

自从宝马男倒地后的一刻起,都没有对白衣男进行过侵害。视为对白衣男的侵害终止。很显然,白衣男的行为最起码是防卫过当。当然我们每一个人的观点都防碍不了司法程序的进行。司法机关会给我们一个完美的答案。

我不是支持宝马男。因为宝马男是这个社会里面属于一种人性扭曲的价值观,他们通过纹身,随身携带刀具来武装自己。以达到人人惧怕。狐假虎威的感觉。

我知道这样一说会招来骂声一片,很多人往往只看到事情的表面,是肤浅的。但是事情的真相,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让我们拭目以待,等待真相大白吧。


郎心如铁80918686


昆山砍人事件,我们不能用道德绑架法律,

基于近几天网络对于昆山宝马司机与电动车司机发生口角而造成的死亡悲剧,各种说法一片倒,本人认为极其偏激不合理,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法律健全的文明社会里,任何事情都应该尊重事实,遵守法律,不做看客。

事件的发生和造成的结果已经对于两个家庭都造成了不小的打击,可能宝马司机本身就是一个坏人,一身纹身,看着就比较可怕,但是我们不能先入为主,目前警方没有结案,大多数信息都是来自于网络,所以造成一片倒的局势。

两个家庭无疑都遭受到了巨大的影响,一个家庭人死了,一个家庭面临被拘留,是我们都不愿意看见的。

我们要尊重法律,相信法律,不能因为我们的个人看法而绑架法律,事发有监控有人证,各方面证据都非常齐全,相信警方一定会给大家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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