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面對瑞典警察對中國遊客的粗暴執法,如果事主是你,人在他鄉,你會如何應對?

找米客


曾先生的不妥之處在於:1對方態度惡劣,要求他離開,就應該離開。2無論發生什麼,大哭大鬧都不合適。當然,我知道他一度確實處於無助引起的失控狀態。

事主是我,如何應對?

以本題論,事發後,曾先生向警局投訴,與使館聯絡,冷靜向媒體陳述經過,已經做的很好了。我也就做到他這樣。

在與警察衝突以前,假設是我,會如下處理:

帶著兩個老人離開那家酒店,在街頭主動報警求助。

此外,我會做到以下幾點:

儘量控制自己的情緒,控制自己的眼神和肢體語言,這非常非常重要。人在他鄉,更應如此。不同的國家有完全不同的習俗文化,錯誤的眼神和肢體語言,是最容易引起麻煩的。

不要強調“附近有難民不安全”,“我是遊客我不是難民”。針對特定群體的表達,就是歧視性行為,是最不能為人接受的。

以我到過東西半球十個左右國家的有限國際旅行經驗,一個外國人很容易被識別出來,警察、餐飲業人士都習慣性幫助異國他鄉的人,善意求助,合理要求,一般都能得到服務。

(全文完)


李牧


如果是我,根本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如果我發現是我弄錯了日期,我會先打電話到酒店詢問還有沒有房間,有就坐車到酒店再開房間。沒有就在機場附近找個酒店臨時住一晚,這個時候錢是狗屎,父母的健康和感受是第一位的。不捨得花錢?那就在機場露宿一晚好了。

假如不慎到了酒店,到了酒店才發現日期搞錯了,我會和酒店職員協商讓父母暫時在大堂休息一會,我再想盡辦法另外找酒店住下,下半夜人不睡覺是很辛苦的,何況是老人,而曾先生說他父親有病,絕不會提出什麼睡大堂,想都不會想,畢竟我們是來旅遊的,是來享受的。

既然人家不同意留宿大堂,只能離開,這是沒有辦法的事,別人沒有義務幫助我們,我們也沒有權力麻煩別人,當然,這個世界樂於助人的人還是很多的,但我們的心態應該是儘量不麻煩別人,別人幫助了我們應該感恩。只有這樣的心態,我們才會快樂。

離開大堂,可以叫父母在酒店門口休息稍等,自己去找酒店,實在不行,可以打電話找警察或大使館求助,幫忙找酒店和送到酒店。因為公權機構有義務幫助無助的人。像這種一哭二鬧三上吊的鬧劇我是絕對做不出來的,因為我還要保持一點薄臉。

最後,出發前,一定要核對日期與行程,祝旅途愉快!


獅子滾球


別扯了,稍微有點正常三觀的人都不會走到被警察帶離現場的地步。

一開始酒店同意曾一家在酒店大堂休息的時候,據曾說他還外出找旅館,但沒找到還帶回來一個陌生的女子,這是什麼操作?凌晨一點,在斯德哥爾摩街頭,酒店沒房間了,但有單身女性一個人在街頭?曾說是沒找到酒店的留學生,邀請她回酒店的大堂一起等待天亮?關鍵是你還在借用酒店大堂休息,不經主人同意就把一個女性帶回大堂一起度過美好的夜晚?

然後酒店看到他帶女性回來翻臉了,出去!女性走了,曾不肯,據說在講道理,酒店不同意,曾還是不肯走,還在講道理,酒店不肯,曾講道理,如此循環,酒店毛了,報警。

問題是這是瑞典警察,不是中國警察,會跟你講道理講政策。在把曾一家趕出酒店之後,曾拿著手機錄像,流利的英語高喊,這是瑞典警察殺人,曾父倒在地上不動,意識模糊,曾只顧拍照,反正曾父意識模糊曾也沒喊救護車。曾母坐在地上揮舞紅巾,中文呼喊救命啊。之後曾一個匍匐倒地,濠濠大哭。執法的兩個女警直接搞懵圈了,這是咋回事啊?三個哭了二,凌晨哭聲太大呀,那把他們帶到偏僻的地方哭去吧。

帶到林間公墓之後,把曾一家趕下車,你們喜歡哭就在這哭吧。問題是曾一家遠視呀,百米開外的地鐵口和住宅區沒看到,視線穿透公園的圍牆,直接看到五百米開外的公墓,曾指著公墓方向控訴,這是亂墳崗,這是離市中心幾十公里遠的荒郊野嶺。然後在途經亂墳崗和荒郊野嶺的路人幫助下,半個小時後回到了市中心。???這是怎麼一回事呀,不是說好的幾十公里開外嗎?不是說好的荒郊野嶺嗎?你怎麼能半個小時就回到市中心了呢?這不科學。而且不是心臟病發作、意識模糊嗎?為什麼被送到林間公墓之後,就自愈了,在荷蘭笑容那麼燦爛,難道是在教堂照射了神光?

————————中國的警察法中是可以把擾亂公共秩序的人帶離現場。但帶離現場後送到那,法律沒有規定。也許在中國,是要送到能讓人感覺到溫暖、舒適的地方。


手機用戶5837315023


這個問題我真心想回答一下:

1.我在得知不能入住情況下,我會z首先諮詢能否在附近找到住宿點。

2.附近沒有住宿的地方,我會詢問一下最近的交通點在哪裡。

3.馬上通過網絡查找交通線上最近的住宿點併力求馬上落實能否入住,可以就趕過去,不行就繼續找。

4.這個時候可能店員會來溝通“我們要打烊了,請離開”之類的交流,我會申請再給我一點時間,畢竟外面太冷了,我會抓緊尋找,給她添麻煩了,很抱歉。

5.店員堅持我們必須離開,OK,拿東西走人,出去以後安慰好父母情緒,在街上繼續查詢。

6.以上諸多都不行,馬上聯繫警局或者大使館求助。

7.以上這些還不行,就拿出準備好的禦寒衣物,找一個相對暖和的地方,安頓好老人,慢慢等天亮,之後自然就有辦法了。

所以,幾乎不存在和警察打交道的可能,又何來的暴力執法呢?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怎麼就不能理性思考問題解決問題呢?鬧,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麼?不是

當然,還有找24小時營業的地方呆或者去車站火車站等地咯!不就是幾個小時麼,熬一熬就過去了麼。

出去浪,做足功課還是首要的,何況帶上了老人。


飲茶的菩提


酒店報警後警察到達現場肯定是要向雙方詢問情況的。這一點雖然沒有完整視頻佐證,但從曾姓遊客的表述中可以窺見一斑。曾姓遊客向警察出示其服務的用藥,並表示只是想在大堂休息。但酒店方的意思是不能在大堂過夜,因為無法溝通,希望警察將其驅離酒店。那說明了警察不是一來就採取措施的。各個國家的警察都有自己的執法規範,瑞典警察首先肯定要保護有合法訴求的人。酒店作為有產權人,有下達逐客的權利,所以警察保護酒店合法權益這應該沒有問題吧?接下來警察通過交談(從相關視頻來看曾姓遊客有語言溝通能力),讓其離開酒店,可曾姓遊客認為是警察偏向酒店,主觀地想老子付了錢就不離開。試問,在這種情況下,警察是不是要讓你坐下來對你進行思想教育,語重心長地求你離開。當然不會,那酒店的合法權益就會受到侵害。不聽是吧,為保護別人的合法權益,那只有抬出去。你說你乖乖拿了東西走出去,誰還和你動手抬人,那不是撐的嗎?這就像國內,警察執法時讓你不要激動,可你不聽然後對抗執法,警察再三警告後可以採取強制措施(噴辣椒水、帶回局裡審查等手段)。當時如果曾姓遊客一家聽從警察的,後面的事也就避免了。

視頻中可以看出強制帶出酒店後警察是輕輕將其父親放下的,過程中沒有采取拖拽,這不能說暴力吧。然後曾姓遊客一家大喊大叫,又哭又鬧,這下警察傻了,那見過這陣壯。從視頻裡可以看出警察採取的是站立姿勢,沒有再用進一步強制的攻擊姿勢。在酒店旁邊這樣的舉動,勢必影響到別人,警察只有先將三人帶上警車。視頻到此,警察是怎樣將三人帶上車的,沒有相關的資料暫時不能定論。

以後發生的事目前只有曾姓遊客的表述,在警車上警察詢問曾姓遊客一家是否是難民,有沒有想使用暴力。為什麼要這樣問?這就是各國警察的執法規範了。換在國內,人民警察為人民,有事請找警察,那把三人帶回派出所讓其休息。但請曾姓遊客注意,你在瑞典,別人的警察只是維護好治安。之所以那麼問,是別人要將你帶回警局,那一定是你有違法行為,否則把你帶回去,你也可以控告警察非法拘禁或歧視。但認為你是難民或想有暴力行為,那就可以帶回警局。就這點來看警察的行為你能說不妥嗎?既然你沒違法,那警察自然也不想冒著被控告的風險,但又不想曾姓遊客影響到別人,那只有採取很多國家警察普遍做法,將你帶離至偏僻地方,讓你冷靜下來。從目前網友上傳的資料,那個地方離事發地5至6公里,周圍有救助站。

好了,到此才來回答問題。首先去之前請做好行程功課,瞭解當地風俗。對預定的行程和酒店等存在約定條款仔細閱讀,那畢竟是服務開始之前雙方的合約。在外遇到這種事,首先不要急躁,更不能把國內形成的慣性思維放大招使用出來。我付了錢就是爺這套東西在國內也許你行得通,在國外也許就瞎了。此時不要高聲喧譁,要平心靜氣地和酒店溝通,既然是帶老人出來,讓老人在大堂呆十多個小時顯然不行,同時長時間在大堂躺著,酒店也不好管理。那就和酒店商量,如果有空房就按一天的房費入住,如果沒有,那可以通過其推薦周圍的酒店,和別人協商一下,自己出去找酒店,老人在這裡呆會,找到後過來接老人離開,我相信酒店方面會同意。但你說在那呆十多個小時,國內的酒店也不會幹。

好了,如果真和酒店出現糾紛,警察來了,首先聽從警察的安排,該走人就走人。可以和警察溝通,告訴自己的情況讓他們能否提供幫助,總之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招數最好別用。如果你按警察的指導但警察有歧視和暴力行為行為,記住對方警號並記錄下證據,立刻撥打當地駐華使領館的電話(這也是出發前的功課記住電話)。總之出去外面玩是玩心情,同時注意自己的行為舉止,尊重當地法律法規風土人情,別人也才會尊重你。也希望大家不要什麼事都扯上民族感情,對錯自在人心。我們小時候父母教育是錯了就要認,絕不會認為你是自己的孩子錯了還怪別人,該自己付出點代價是為了以後不再犯同樣的錯。中國是逐漸強大了,但國家強大了,百姓也有錢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就一副暴發戶的嘴臉,那別人一樣不認為你強大。中國文字富貴是作為一個詞來說,富是隻有錢,貴是指有教養尊貴,只有兩個字放一起才能得體。我們期待瑞典檢方對這次事件的調查,也希望國人不要用民族感情來綁架看法。最好笑的是有人自以為是的拿如果這次事件的當事人是美國人會怎樣?可以這樣說,在一個法制國家,美國人觸犯當地法規也一樣受罰,當年在新加坡因為塗鴉被鞭刑的那小子不知乖了多少,當年克林頓求情也沒用。


柴可夫斯基13


首先我承認自己英文沒有曾先生那麼流利。如果帶著父母我儘量跟團。因為如果英文不好真是到處要求人很難很難,自己難可以但不要讓父母難。如果是自由行,帶著父母一定不能訂便宜旅社,全世界都是一分錢一分貨,便宜旅社啥啥全靠自助等於沒有服務,因為你在房費上省錢了人家服務人員就不配置那麼多了,省人工。你指望在廉價旅社前臺享受五星級酒店的服務那是扯,招的員工和接受的培訓都是不一樣的。窮家富路,不能省錢。如果遇到糾紛,在人家的地盤,要聽話。自己有委屈,要注意蒐集證據,事後去投訴,不要當場爭辯甚至大吵大鬧,溝通要輕聲細語。如果警察來了,要聽話,不要被西方有人權洗腦了,人權是針對他們自己國民的,你個外國人又不是納稅人,人家真不把你當回事。人離鄉賤,你在自己村裡可以橫著走,在國外收起做派。覺得遇到不公平對待,不要當時就對抗,使衝突升級,要按照警察說的做,事後可以投訴。要去國外玩,見識不同的世界,首先要帶足了錢,遇到事情拿錢解決,在全世界都通用。肯花錢就有好的服務。不花錢就想得到服務,就像很多搭車窮游到西藏的人,別的地方要吃苦。


了凡20101973


面對瑞典警察對中國遊客的粗暴執法,我覺得他們丟盡了中國人的臉,不會同情他們。如果事主是我,人在他鄉父母年紀也大,會聯繫另一家酒店入住,而不是賴在人家的店裡還鬧事,沒有一點素質。



事主到達酒店才發現訂的房間是第二天的,那他應該第一時間讓父母留在酒店,再出去訂另一家酒店入住。因為看新聞裡說他父母身體不好,有心臟方面的問題。但他沒有找酒店入住,而是要求酒店讓他們在大堂坐一夜。經過協商,酒店已經同意他們留一夜。



這樣的話,問題來了。這個兒子真的不孝,父母心臟有問題都不去訂酒店住,而是讓他們坐在大堂裡一夜?說話的時候都沒有發覺自己自相矛盾嗎?能出國旅遊,難道住酒店的房錢都沒有嗎?那還不如待在中國,非要出去受罪。很明顯他們不是沒有錢,而是找藉口證明自己無辜,酒店無情,沒有人情味趕生病中的老人出門。




顧客對於商家來說是上帝,所以酒店才會在協商後同意他們留在大堂過夜。可是事主把上帝的角色換成了大爺,又把另一箇中國女留學生帶回酒店大堂。不管是在外國,還是在中國都要懂得互相尊重,你把自己當大爺了,外國人字典裡沒有大爺兩個字。你先破壞了協議,酒店自然可以請你們出門,並沒有錯。那是人家的酒店,大堂也是做生意的地方,幾個人大包小包留在大堂過夜也影響風景。酒店不同意你們繼續留在大堂,還賴著不走,人家只能抬你們出去。不然呢?人家騰出一間房間,把其他客人趕走,請你們住下嗎?



好了,終於把事主們請出酒店了,但事情沒有結束。他們上演了一哭二鬧三上吊,呼天喊地的,試問這樣丟不丟臉?事主自己撲地打滾,用溜溜的英語說警察殺人。這一家人真的把無賴演得淋漓盡致,看著視頻都覺替他們臉紅。還好有人把過程錄下來了,不然這一家戲精就碰瓷成功。



接下來,他們被瑞典警察請到郊外了,恰巧那裡還有墳場。好了,再加一場戲,通知大使館說自己一家幾口被粗暴執法。大使館也被他們弄得尷尬了,他們一定省略了自己的無賴行為,撒潑過程。於是大使館要求瑞典警察道歉,事件升溫了。事主一定不知道有人把經過錄下來了,大使館這次被他們實力坑了一把,進退兩難,只好硬著頭皮繼續抗議要求道歉。中國社會輿論一大批人認為自己是中國人,即使事主有錯也應該幫中國人,要瑞典警察道歉。中國人的不分是非黑白的護犢子情懷在這次事件中演繹得完美。

大家在中國遇見這一家三口,記得繞道走,一不小心被訛上了要吃不了兜著走。你不要以為在這事件中支持了他們就會放過你,告訴你那是不可能的。在外國尚能欺瞞大使館為他們“維權”,在中國分分鐘能弄喜你。



事主不守規則還有理了,他們是屬於螃蟹系的吧!你不守規則,有人教你守規則了,是不是應該感恩呢?整個事件,是事主咎由自取其辱。中國人都應該以此事件為鑑,出國後做一名有修養守規則的中國人,而不是丟臉丟到外國去,實力抹黑中國人。


初見ATB


這個比喻真特麼丟人……,首先,只有不孝子孫才能做出讓老人受罪的事兒來:

買機票的時候,你不知道幾點到落地、幾點到酒店嗎?

凌晨到酒店,那到機場出關的時候也就是半夜吧,沒想過應對策略嗎?還帶著你父母……

知道到酒店是凌晨半夜,但酒店入住中午以後,你不能提前訂個房間嗎?

這樣不孝的子孫,正常的人都不可能幹出這種事兒來……

而且,還挑唆老人跟警察鬧,最起碼受傷害的是你的生身父母啊,不怕二老因此得大病出事嗎?

你會讓你爸媽凌晨到酒店,在10來度的天氣下,還有個老人病著……為了省點錢。老人最終病重了去醫院,花的錢會更多……。

這一點,那個兒子想不明白嗎?

這種不孝不義不知廉恥的傢伙,還拿來跟正常人相比……

小便,你腦子進水了還是被門擠了?


好攝的老賀—旅遊人文


首先,我得冷靜、剋制、沉著、輕鬆、和善、溫柔,具有專業外交官一樣的語言溝通技巧和心理素質,在整個過程中,我必須像個機器人一樣內心毫無波瀾,面對任何不公平對待都不能哭不能鬧、不能喊不能叫,否則即使你受再多虐,在同胞們看來都是活該,毫不值得同情。



其次,我在懷疑自己的人權受到侵害的情況下,向警方提出讓自己國家的大使館介入的要求,讓更專業的外交大使來處理事件,也算是最強有力的一個堅實後盾了,總比自己胡亂“不專業”的處理來得更好。



再次,事情過去就過去了,只要人沒事,然後我還是該吃吃、該喝喝、該玩玩,本來我就來旅遊的,玩得開心自然是我的目的,難道發生這件事,我就得天天哭喪著個臉?那還真不至於,至於網友們說的那些“風言風語”,不看眼為淨,反正他們也就是站著說話不腰疼,說完該幹嘛就幹嘛去了,你以為他們還真能有什麼行動啊?

哦,對了,還有一點很重要,我平時必須得努力拼命去賺錢,家境必須得很富裕,否則我維權就是為了“多賠點錢”,呵呵。



用有趣的角度看世界,做最有態度的旅行家。


劉小順


首先,不要不捨得錢,更不用在國家民族形象上省錢。沒錢就別去歐洲特別是北歐那種消費那麼昂貴的國家去,要去的話不要省錢。

特別是,要入鄉隨俗,要遵守當地的法律規矩,要遵守秩序,不要做那種影響民族和國家形象的事情。否則受到影響的不僅僅是你自己。

遇到問題遇到誤會要冷靜溝通,不要激動。遇到消費糾紛爭議,可以事後投訴處理,可以求助當地的警察或者其他政府機構。做事情不要走極端,遇到警察的正當要求,必須應該主動配合。人家讓你走,就主動走,用不著警察把你抬出去。這樣做,呼天搶地,哭爹求娘,毫無意義。

有時候更早應該主動退讓,要吃得起虧,不是世界上所有好事都給你賺了的。比如這曾姓一家人,上了電視媒體,成了新聞人物,甚至還招惹國際糾紛。試問,他們接下來的旅途怎麼辦?回國又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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