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汾陽:男子林區抽菸引發火情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黃河新聞網呂梁頻道訊(任一君)2019年3月30日,汾陽市公安局慄家莊派出所接到慄家莊鄉政府報警稱:該鄉黃嶂村林區發生火情,要求查處。接到報案後,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現場調查處理。

經調查,2019年3月30日下午,該鄉曹某輝帶著妻子和孩子到黃嶂村山上游玩,期間,曹某輝不顧林區嚴禁使用明火的規定,在林中點火抽菸,吸菸後又將未熄滅的菸頭扔在地上,致使山上雜草被點燃,引發火情。後在當地村民和護林防火員的共同努力下及時將火撲滅,火情未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

2019年3月31日,汾陽市公安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曹某輝做出行政拘留十日處罰。

在接受公安機關調查時,曹某輝表示對自己不顧森林防火規定,麻痺大意,林內吸菸,隨意扔菸頭險釀大禍的行為深表悔恨,並告誡市民群眾,外出遊玩要謹慎,千萬不要踩到非法野外用火這片“雷區”。

警方警示:面對春季風乾物燥,尤其是清明祭祖活動引發的火險火災隱患增多的嚴峻形勢,每個公民都應遵守消防法規、自覺保持防火警惕,堅決嚴禁攜帶火種進入林地林區,堅決嚴禁在林地林區野外用火、非法用電,堅決嚴禁清明上墳祭祖漫火焚燒,對違法犯罪,引發火險火災、造成林地損失等嚴重後果的人員,公安機關將依法嚴查、嚴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