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6 大连银行第一中心支行被罚50万元 贷款资金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

千龙网北京4月16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16日公布了大连监管局对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中心支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大银保监罚决字〔2019〕74号、75号)。

决定书显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中心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夏立国,该支行存在贷款受托支付管理不严格,贷后资金监控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的违法违规事实。夏立国对业务经营未能严格管理,未严格要求业务部门加强贷后管理,导致贷款发放后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承担管理责任。

大连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中心支行罚款人民币5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夏立国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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