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7 丈夫無證駕駛遇事故 妻子“頂包”騙保 雙雙被判刑

2019-04-17 14:37 | 紹興晚報

丈夫无证驾驶遇事故 妻子“顶包”骗保 双双被判刑

丈夫無證開車,途中發生單車事故,為了能獲得保險公司的理賠,他請來有駕照的妻子“頂包”,夫妻倆聯手導演了一起騙保案,但騙局最終被保險公司識破。近日,柯橋區人民法院以犯保險詐騙罪,判處這起事件中的丈夫王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一萬元;判處妻子張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一萬元,退還給保險公司兩萬餘元。

王某和張某是貴州人,都是“80後”,一起在紹興創業。2017年11月一天凌晨,兩人因瑣事發生爭吵,王某帶著兒子開車離家,行車至柯橋區柯海公路一路段時,因操作不當,汽車衝上了綠化帶,發生了單方交通事故,造成車輛及綠化帶損壞。

這本來只是一起小事故,按理可以通過正常程序由保險公司理賠,可是王某卻犯了難。原來,他還沒有取得駕駛證,屬於無證駕駛。他很清楚,這種情況保險公司不會理賠。

此時天還未亮,王某想到了持有駕照的妻子,便打電話給她。張某趕到事發地後,兩人便商量由妻子“頂包”處理事故,再由保險公司理賠。隨後,王某離開現場。很快,張某以該車駕駛員的身份報了警,並打電話通知了保險公司,整個過程很順利。

此次交通事故,汽車的修理費為14260元,綠化帶的賠償費用為6016元,拖車費500元,合計20776元。沒多久,保險公司就將相應賠償款打入了張某的賬戶。然而,事後保險公司勘驗事故現場及查看道路監控後,發現該事故車輛事發時的駕駛員是一名男子,而並非張某,存在駕駛員調包的情況。保險公司向張某瞭解情況,但張某始終強調事故當天的車輛是她開的。隨後,保險公司報案。警方介入後,夫妻倆最終承認了騙保的事實。

辦理此案的檢察官說,保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獲取保險金為目的,違反保險法規,採用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製造保險事故等方法,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行為。這樣做,既侵犯了保險人(即保險公司)的法人財產權,又侵犯了我國的保險補償制度,嚴重擾亂了保險業的秩序。本案中,王某夫婦對發生的事故編造虛假原因,以此來騙取保險金,兩人的行為顯然已構成保險詐騙罪。

(原標題《丈夫無證駕駛遇事故 安排妻子“頂包”騙保 這對貴州夫妻,雙雙犯保險詐騙罪被判刑、罰錢》。原作者王曉宏、王菁。編輯金漢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