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路人違規穿公路被撞死,司機無違規。保險賠了,家屬要求司機再陪60萬,可以不賠麼?

刻度666


司機無違規,保險也進行了相關的操作,那麼對於司機和受傷家屬來說,主沒有了什麼關係了,家屬的要求是無理的要求,屬於勒索行為。當然不需要賠了,如果對方家屬騷擾應該報警處理,或可以主動訴訟法律。

雖然從感觀上來看,司機開車屬於比較強勢的一方,但是行為違規在先的,正是因為有這樣的行為,並且法規也向行人進行了相關的保障,那就是強制保險,這個其實在法律方面早就有做相關的預判了,這種強制險就是為了這種不幸而設計的。家屬再去要求就不會受到法律的支持了,對方要再陪60萬,為何不叫再陪600萬呢?對不對。因為從人情方面來講,人大於天,人死了,當然理最大,但是該陪多少就是多少,有保險來處理的,司機也是受害方。司機讓誰來賠自己的誤工費,精神費呢?

國內現在汽車相當多,但是總體人的素質並不高,所以這種違規傷人的事情會非常的多,每天都是上萬計的,不應該支持的。


百樂魚


說個本人的事情

2018年11月7號,騎電動車正常行駛在非機動車道,路人橫穿馬路,剎車不及,撞到了,導致路人小腿骨折,住院21天,花費65100,本人前期支付35000,後期木有給,事情發生後,本人打交警報警電話,後來劃定事故責任認定書,交警認為本人電動車速度過快,劃定本人負主要責任,路人橫穿馬路,負次要責任,後期和她家人協商解決,人家要我另外支付20000,我堅持給10000,然後協商不成,把我起訴到法院,10月25號,法院判決書讓我賠償36600多,,本人不服判決書,提出上訴。

因為這件事情,是我親身經歷,在此給廣大朋友個建議

第一,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主動打報警電話

第二,不要前期支付任何費用

第三,交警劃定事故責任認定書,要讓交警直接寫清楚,應該付百分之多少,如果感覺不服,就提出上訴

如果還有什麼問題沒有說到,歡迎大家指導


馬吉鴻


12年初冬的早晨,我開車由東向西過十字路口,綠燈剛駛過馬路中央,一輛電動車速度很快又南向北逆行闖紅燈撞到我的車左大燈位置,當時我的速度不快,及時制動,電動車駕駛人翻過車頭跌到我車的右側。當時留了攤紅色的液體。當時嚇的夠嗆以為人完了。打完120發現是防凍液,也等不及120,叫了看熱鬧的出租車給了100送到了就近的醫院。墊付3000元費用,檢查結果為臀部有塊骨頭粉碎性骨折及輕微腦震盪。

幾天後交警處理結果出來:電動車全責。認定成她全責,有兩個原因,一是逆行闖紅燈超速;二是她的電動車認定為機動車。

無語的是我的保險剛過了1天,當時忙的裝修房子沒顧上買,交警意思也不處罰我了,給人家賠點,也就是無責賠償。家屬要3萬,最後協商成1萬,帶之前墊付的醫療費立馬去銀行取了7000當時出了結案書,也在交警面前讓對方寫了保證書,主要承諾此案就此了結,日後有任何問題與我無關。


J亂舞春秋L


司機可以不賠!保險公司已經賠償了,家屬還要求司機再賠償60萬,這不是訛人嗎?

首先,路人違規穿越公路被撞死,責任完全在路人。而司機無違規的現象,所以司機是沒有責任的。那麼該案的交通事故認定,就是行人負全責,駕駛員無責任。

根據《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沒有責任的,對於行人的損失,機動車一方應當承擔不大於10%的賠償責任。

這也就是說,即使機動車沒有責任,但是也應當從保護行人的角度出發,承擔10%的賠償責任。

這對於行人來說,是夠寬大的了。



其次,對於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當由保險公司在保險責任範圍內先行賠付,一般是先用交強險賠付,不足部分在按商業險範圍內予以賠付。

保險公司賠償後,車主和駕駛員就沒有賠償義務了。

最後,路人因交通事故被撞死,一般情況的話,即使是機動車負全責,也只能賠償60萬左右。

而本案是機動車沒有責任,司機也沒有責任。即使是機動車一方應當賠償10%的責任,也只是賠償6萬元左右。那麼保險公司給付了相當的保險費用後,死者家屬再要求司機賠償60萬,顯然是沒有任何道理的。

因此對於這種無理的要求,司機完全可以拒賠。


法重情深


如果像你說的那樣就簡單了,你可以什麼也不用管,一切讓保險公司來代理,向保險公司提供警方的責任認定書。如果對方不滿意讓他們上法院起訴,告訴他們一定要把保險公司帶上作為第二被告,不然你沒錢賠償他們的。接下來你就等結果,反思自己在此次事故中的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確保今後安全出行。


sh龍的傳人


我先問你一句,是不是行人違規?是!那好,我懷疑這次是變相碰瓷,多個部門來調查了嗎?哪怕退一萬步,你不是碰瓷,你都是違規違章行為的行人。保險公司都不應該理賠,小車要追究這個行人的一切責任,賠償小車的一切損失


全224572355


先不談什麼良心,人道主義,誰違規誰負責,中國的有些法律法規就在助長這種歪風風氣,真正按法律法規來辦,人或車,誰敢違規。


海闊天空陳老師


國家應該出臺相關規定,不能把違反交通規則的行人、電動車人駕駛員等納入弱勢群體。這樣,就助長了有些不自覺或者是素質人的“囂張氣焰”。在交通參與者中,法律與法規對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電動車駕駛員都該一視同仁!是誰違反交通規則,後果就由誰買單!這才是體現了法律的公平、正義!


L思偉


這件事情需要看肇事車的保險是不是足額賠付,如果肇事車的保險按照當地的死亡標準已經賠付完畢,就完全沒有 必要自己承擔費用了,如果保險不能完全賠付,剩餘的部分還是要賠償的。

事故責任認定

發生交通事故以後,交警部門會出具一個事故責任認定書,保險公司會按照事故責任認定書賠償死者家屬。

題主說明司機無違規,但是畢竟是造成人身死亡,所以還是要根據一定的比例賠償死亡損失的。具體金額按照如下方法確定。

賠償金額確定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根據客觀計算方法,以定型化賠償模式來確定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和賠償年限,具體為:就是一次性賠償20年,死亡賠償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死亡賠償金賠償的對象是餘命,但又不完全是餘命,如果年齡太小,賠償20年就完了,年齡大一點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就減少一年。死亡賠償金採納了系“繼承喪失說”,並非精神撫慰金,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計算公式為:

(1)城鎮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週歲以上的為(實際年齡-60);75週歲以上為5年]

(2)農村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週歲以下為20年(含);60週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週歲以上為5年]

(3)60週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4)60週歲—75週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5)75週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保險不夠賠償如何處理

如果肇事車的保險不夠賠償死亡損失,剩餘部分將由個人承擔,如果保險夠賠償,保險公司將做結案處理,簽訂事故諒解書,此次保險事故處理完畢。如果死者家屬對理賠不滿意,可以採取進一步的措施,一般都是走訴訟程序。

如果走到訴訟這一步,如果你是全險且保額足夠,也不用擔心,被告有可能是你和保險公司。這期間的訴訟費用以及一切開支將由保險公司承擔。

在此如果你不是過錯方,且保險公司已經合理賠償,不建議個人承擔額外要求的賠償部分。畢竟死亡賠付是有標準的,不能漫天要價,如果是那樣的話,豈不是亂套了。

老炮建議:記住,發生保險事故以後,所有的事情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前提條件是你有充足的保險),不要期望私自處理了之後,就會取得對方的諒解,無論是不是你的責任,畢竟是一條人命,誰的心裡面也不好受,所以千萬不要私下處理,尤其是在保險公司理賠完畢之後,如果你私下處理了,保險公司將不再承擔賠償責任。


老炮說財經


讓中國的法健全起來,在南非 一個黑人穿高速被我朋友撞死 沒賠一毛錢,保險也不賠,是她的過錯她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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