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 江蘇已婚小夥向女老鄉表白遭拒,深夜潛入女工宿舍被拘10日!!

荒 唐|江蘇已婚小夥向女老鄉表白遭拒,深夜潛入女工宿舍被拘10日!!

獨在異鄉務工,本該互幫互助,然而,已婚男子殷某對已婚女老鄉進行糾纏,因多次表白遭拒,竟深夜翻窗進入女老鄉的宿舍不走,其因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違法行為,最終為自己換來10日行政拘留處罰。


荒 唐|江蘇已婚小夥向女老鄉表白遭拒,深夜潛入女工宿舍被拘10日!!

2019年11月14日凌晨3時許,石泉縣公安局熨斗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一名男子潛入集鎮一女工宿舍。接警後,該所民警快速趕赴現場處警,當場將違法行為人殷某抓獲。


經查,殷某(男,29歲,已婚,江蘇人)與被侵害人陳某(女,已婚,江蘇人)均為在熨斗鎮務工的同鄉,務工期間,殷某對陳某心生愛意,多次向陳某表白,陳某以二人已有家室為由拒絕與其交往,對此殷某仍不死心。11月14日凌晨,殷某乘陳某熟睡之機,翻窗進入陳某宿舍滯留拒不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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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過程中,民警本著懲教結合的原則,從法律法規、倫理道德,以及一個已婚男人對家庭、對婚姻、對親人負責的角度對殷某進行教育和疏導,讓他放下偏執的“愛”,在民警的悉心開導下,殷某不僅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還向民警保證以後不再對陳某進行糾纏。

殷某採取非法手段侵入異性住所,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該所查明事實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報請縣局審核裁決,依法對殷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並處1000元罰款處罰。當晚,違法行為人殷某被執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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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貼士

《憲法》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l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警方提示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指違背宅內人員意願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後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違法行為。公民在遇到以上情況,應採取有效措施,立刻報警,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審 核:王 君 編 審:朱 謙 編 輯:劉慶勇 注:轉載請註明出處,嚴禁擅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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