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 拘8人!浈江警方严查严惩违反《禁火令》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精神,浈江警方迅速行动,结合派出所“八个一”勤务机制和红袖章“三个一”工作制度,积极发动“红袖章”队伍,对辖区展开全方位“拉网式”火灾隐患排查,做到“无死角”“无盲区”,始终保持对辖区森林防火的高压严管态势,严厉查处违规用火的违法嫌疑人。据统计,截止12月12日,浈江警方已依法查处违反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和浈江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在野外违规用火案9起,行政拘留违法嫌疑人8名,行政罚款1人。

12月12日,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犁市派出所在对辖区森林防火隐患排查中,发现位于犁市镇群丰村委会下岭村附近有1男子正在田间燃烧稻草,现场浓烟滚滚,严重违反《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巡查民警调查取证后,随即对违法嫌疑人龙某明依法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并依法对龙某明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当日傍晚,花坪派出所根据花坪镇森林防火巡防队巡查发现并提供的线索,称1农妇宋某娇在《禁火令》颁布期间,在禁火区域的农田内焚烧干枯的番薯藤。经现场调查取证,随即对某娇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宋某娇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颁布的《禁火令》被浈江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见习记者/范永敬

记者/潘俊宇

通讯员/张云飞

【作者】 范永敬;潘俊宇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