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 佛山“三舊”改造擬施新規 拆除重建類項目最高獎1000萬元

佛山日報訊 記者李嘉雯報道:佛山市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局網站日前發佈公告,就《佛山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推進城市更新(“三舊”改造)工作加強城市治理能力的實施意見》公開徵求公眾意見。

《實施意見》指出,對城市更新項目實行分類管理,根據項目改造模式可分為綜合整治類、功能改變類、拆除重建類、生態修復類、局部加建類及歷史文化保護類。本實施意見主要適用於“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項目。

《實施意見》提到,位於產業發展保護區範圍內,通過自行改造進行的拆除重建類工業提升改造項目,用地面積20畝以上的,以竣工驗收建築面積對土地使用權人進行扶持,最高扶持不超過1000萬元;通過整體改貌、局部改建等方式進行的工業提升改造項目,改建工程總造價達到2000萬元的,對投資者按改建工程總造價的一定比例進行獎勵; 投資者於項目竣工驗收後申請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實施意見》鼓勵用地單位自願將經營性用地調整為公益性用地,鼓勵建設連片改造示範區,以及鼓勵市場參與“微更新”。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編制控規及地塊開發細則時應綜合考慮通過建設容量轉移、容積率獎勵、用地置換等方式鼓勵用地單位自願將經營性用地調整為公益性用地。

各區政府應積極推進連片改造,按照“多規合一”的要求,注重產業的注入;同時應啟動轄區內連片改造示範區建設,示範區規模原則上不應低於300畝;對示範區在土規調整、用地手續完善予以優先,在建設用地指標分配、容積率等核心指標上予以傾斜。通過參與租金增值收益分成,探索歷史建築使用權出售或出租等多種方式,鼓勵市場參與“微更新”,改善老城區環境,加強歷史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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