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 互聯網時代的信任危機:空姐之死只是冰山一角

互聯網時代的信任危機:空姐之死只是冰山一角

今年4月6日,上海市交通委員會執法總隊三支隊執法人員正在浦東國際機場T2航站樓出發層對牽涉非法營運車輛進行檢查。當日,上海市交通執法部門在全市範圍開展非法網約車專項整治行動,並將加大對機場、火車站等重點區域的執法力量投入。 資料圖/中新社

【僑報記者王伶羽北京報道】21歲空姐李某珠的死猶如一把鋒利的刀刺穿了互聯網時代的幕布,在吃穿住行越來越方便的今天,被各類平臺寵壞的消費者們即使意識到了,一些便利是用隱私、個人信息,甚至是人身安全換來的,也很難正視這個問題。互聯網平臺亦是如此。

任何一樁命案背後都有極其複雜的因素,比如家庭、社會、工作等。究竟是誰的責任無法一概而論。中國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佔領在接受美國《僑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就“空姐被殺案”來說,雖然在法律上難以認定滴滴平臺的責任,但是不代表企業沒有相應的社會責任。這不止是滴滴一家企業需要反思的事。在經歷了不斷融資、爭奪客源等一系列殘酷淘汰賽後,留下來的互聯網平臺無一不掌控著人們的信息和人身安全。如何最大程度去控制人性之惡,讓互聯網不要成為惡的縱容者,是整個社會共同面對的議題。

滴滴無法律責任?

滴滴原有的夜間安全保障機制不合理,針對夜間的人臉識別機制沒有被觸發。 因此,滴滴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儘管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的在線約車平臺滴滴在空姐被害案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但中國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佔領告訴記者,根據中國交通部等部委頒佈的網約車管理辦法,順風車不屬於網約車的範疇,對車輛、司機都沒有準入門檻方面的要求,順風車平臺也不像網約車平臺那樣需要承擔承運人責任。

這意味著,“通常情況下,順風車平臺在法律上不對乘客乘坐順風車過程中遇到的人身傷害負責。”就事發地鄭州來說,雖然在2016年11月就公佈過《鄭州市規範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的意見》的徵求意見稿,但相關法規卻沒有最終出臺。換言之,這樣的順風車在鄭州並沒有成為法律法規的調整對象。

但不可否認,滴滴平臺沒有盡到對本案嫌犯劉某華的審核責任。按照目前要求,在註冊成為順風車車主時,需要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且駕齡需在1年以上。此外,滴滴還與警方展開了緊密合作,對車主進行背景篩查,排除犯罪記錄人員、在逃人員、吸毒、重性精神病人員等人員進入平臺。只有通過審核,才能在平臺進行接單。但記者在一些網絡論壇裡看到,一些順風車的司機表示,比起對快車司機的審核力度來說,順風車偏松,甚至早在2015年就有網民在網絡論壇裡爆出無需“三證”(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審核就可通過驗證的消息。

在本案件中,接單賬號歸屬於嫌疑人父親,需通過滴滴順風車註冊時的“三證”驗證、犯罪背景篩查和接首單前須進行人臉識別等安全措施。滴滴原有的夜間安全保障機制不合理,針對夜間的人臉識別機制沒有被觸發。 因此,滴滴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壓力之下,滴滴不得不宣佈自5月12日零時起,下線滴滴順風車業務,整改一週,進行自救。四天後,滴滴公佈了整改階段性進展。其中包括:順風車服務下線所有個性化標籤和評論功能;合乘雙方的個人信息和頭像改為僅自己可見,外顯頭像全部為系統默認的虛擬頭像;車主每次接單前必須進行人臉識別,最大限度杜絕私換賬號的可能性。

安全事件頻發

海淀法院姜楠法官表示,因滴滴出行而引發的強姦、猥褻案件基數較大,手法多為通過搭載女乘客,並在後續交往中實施侵害。但將犯罪行為限定為行駛途中後案件數量大幅減少,且多集中在順風車車主身上。

安全正在成為各類互聯網平臺的“阿喀琉斯之踵”。滴滴順風車被捲入刑事案件,“空姐被殺案”並非第一例。

2016年5月,深圳一女教師在乘滴滴順風車回校途中慘遭假牌照司機劫殺。該案發生後,據中國媒體報道,深圳公安部門對此進行了排查,在排查中,深圳市網約車駕駛員中發現有吸毒前科人員1425名、肇事肇禍精神病人1名、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員1661名。

2016年11月10日2時許,專職的滴滴車主侯某在將女乘客送達目的地後,趁女乘客醉酒之機實施猥褻,撫摸其胸部及下體。侯某於當日自首,並取得被害人諒解,後因犯強制猥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

2016年8月15日5時許,順風車主蔡某在其車內持電擊槍威脅乘客,並強行發生性關係,因還犯其他強姦案,後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2015年7月4日3時許,滴滴順風車主鄭某接到乘客後,在車內採取扇耳光等暴力手段,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鄭某次日被抓獲,賠償7萬元(人民幣,下同)後獲諒解,後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

故意傷害罪案件也高發。去年5月19日,滴滴出租車司機李某駕駛搭載乘客,發生口角後雙方互毆,李某毆打致乘客左側鼻骨及左側上頜骨額突骨折(輕傷二級),後被判處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

2015年12月24日,滴滴順風車司機賈某與乘客發生口角後,要求乘客下車,並在路邊毆打致乘客輕傷一級。賈某賠償12萬元並取得諒解,後被判處拘役4個月、緩刑4個月。

其他平臺,如外賣,近些年也爆出了入室搶劫、強姦,或是因顧客給差評被店家砍傷的負面新聞。以4月為例,就接連發生上海市某外賣人員偷學生自行車、廈門某外賣員偷顧客手機的事件。前段時間引起網民熱議的是,中國多家外賣平臺被曝存在洩露用戶個人信息問題,甚至有外賣騎手販賣用戶個人信息。每萬條價格從700元至2000元不等。

陌生人更瞭解你

網上有一個段子是,“給你家送快遞和外賣的人員可能比你自己更瞭解你的生活,不光是姓名和地址,甚至知道你愛吃哪家的飯,什麼時候發了工資開始瘋狂‘剁手’”。

曾經連見網民都膽戰心驚,四處報備的人們可能很難想到,僅十年左右,他們的出行與吃穿都幾乎完全依賴於陌生人。網上有一個段子是,“給你家送快遞和外賣的人員可能比你自己更瞭解你的生活,不光是姓名和地址,甚至知道你愛吃哪家的飯,什麼時候發了工資開始瘋狂‘剁手’”。

以滴滴為例,中國數據提供商“極光大數據”顯示,滴滴出行是中國唯一一款月活躍用戶數在千萬量級的網約車App。2017年12月,滴滴月活躍用戶數超過8000萬,滲透率達12%。同時,滴滴用戶的年齡結構相對年輕,女性用戶佔比也較高。30歲以內用戶佔比為67.2%,女性用戶佔比41.4%。

這直接影響到了滴滴對產品的定性,不知何時起“約”這個字開始頻繁出現在滴滴的廣告裡。“我們約會吧”“不怕貼標籤就怕你不約”。有的海報還出現了“第一次見面就免單”“早晚都是你的”等明顯性暗示的語句,海報裡的主角皆是一對年輕男女。

讓很多曾乘坐滴滴出行的乘客,尤其是女乘客感到恐懼的是,滴滴似乎正在被打造為“男女社交軟件”。在上車之前,司機與乘客便可知對方的長相、年齡、職業,愛好。下車後,司機給女性乘客的評價標籤裡有“顏值爆表”“知性美女”“聲音甜美”等,有的司機甚至藉此進行性騷擾,聲稱乘客“穿著絲襪,讓人想入非非。”

相比滴滴,Uber在保護乘客隱私上的做法或許值得借鑑。Facebook 工程師陳涵在他的公號“涵的硅谷成長筆記”(HanGrowth) 裡整理了 Uber、Lyft 是怎樣處理用戶特別是乘客隱私的:有一次,我跟司機閒聊,才知道在美國,接單之前,Uber司機對你“一無所知”——包括你的姓名、長相、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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