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新邵:公開宣判一起虛假銷售口罩詐騙案

新邵:公開宣判一起虛假銷售口罩詐騙案

湖南法院網訊 邵陽市新邵縣一男子寧某強,利用防疫特殊期間口罩供應緊張的情況,對人謊稱自己有口罩現貨出售,騙取3萬元定金後,就拉黑名單玩起了消失…。3月2 日下午,新邵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一起虛假銷售口罩詐騙案,依法判處被告人寧某強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責令退賠被害人人民幣三萬元。據悉,該案系新邵縣首例虛假出售口罩詐騙案。

時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關鍵時期,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避免聚集性感染,庭審依託遠程設備實行“無接觸”開庭審理,公訴人及辯護人到庭,被告人寧某強在新邵縣拘留所遠程提訊室參與庭審。

經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2月初,郭某幫助被害人曾某林尋找口罩進貨渠道,此時被告人寧某強得知口罩緊俏,經朋友介紹認識了急於購買口罩的郭某,郭某添加寧某強為微信好友。寧某強謊稱自己有口罩現貨,並將一些盜用來的口罩生產、包裝、生產許可證方面的照片發給郭某。在取得郭某信任後,寧某強要求先行支付定金。同年2月8日、9日,曾某林分三次每次轉賬人民幣1萬元給郭某,再由郭某轉賬給了寧某強,寧某強收到3萬元定金後,以各種理由推脫,最後將郭某、曾某林電話加入黑名單,將該3萬元定金據為己有。2020年2月21日,寧某強被新邵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院認為,被告人寧某強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寧某強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防控期間,假借銷售疫情防控物品的名義實施詐騙,應依法從嚴懲處,遂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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