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3 房子給親兒,12萬存款給養女,是否不公平?養女已兩三年不願回家

我和妻子有個兒子,但是妻子一直希望再有個女兒,但是因為身體不佳,不敢再生,我們於1985年收養了一個被遺棄的女嬰,當時兒子10歲。

房子給親兒,12萬存款給養女,是否不公平?養女已兩三年不願回家

雖然是收養的養女,但是我和妻子都待她很親,如親生女兒一般對待,甚至對她比對兒子更好,一是我們的確覺得女兒很乖巧可愛,二是覺得她身世也比較可憐,窮養兒富養女,對於兒子,則更希望培養他吃苦耐勞堅毅的一面,連兒子也對這個妹妹很疼愛,把她當寶貝一樣。

雖然我們也沒太多錢,但是在我們這種五線小城市,生活壓力也不是太大,一家四口也算其樂融融。兒子大學畢業後,在我們本市一家單位工作,剛工作前兩三年工資比較低,後期工資逐漸上漲了些,兒子也算比較懂事,知道妹妹才讀高中,再過兩三年讀大學,又要花錢,怕家裡壓力大,基本每隔兩個月就會給家裡多多少少拿點錢回來,平時週末回家也給妹妹買些零食,時不時也會給買點衣服鞋子什麼的,週末回來也會買很多好菜什麼的改善生活。

我曾經跟兒子說,我們不要他的錢,他把自己照顧好就行,但是他說自己現在反正沒談對象,單位又給提供宿舍,他一個人也用不了多少。兒子比較懂事,我跟他媽媽也一直比較欣慰。

兒子懂事,女兒也不差,學習成績一直還不錯,高中三年雖然辛苦,但是也順利考上了一本,畢業後留在外地工作,後面也在外面談對象。女兒工作後幾年,基本沒給過家裡什麼錢,就是回家過年時買些水果牛奶,給我跟她媽買身衣服。但是我們也不覺得有什麼,畢竟兩孩子都工作了,我跟老伴的壓力也就小了,我們自己的錢足夠花。何況畢竟養她長大也不是為了要她回報自己,如果這樣,性質就變了。何況女孩子家,愛美愛漂亮,喜歡買衣服包包,也是常事。我也告訴女兒,談戀愛不能總花男方錢,時間久了人家看不起你,人家給你請你吃飯,你就請人家看個電影,也不說現在的什麼AA了,但是至少人家出六七分,你也得表示三四分才行。

房子給親兒,12萬存款給養女,是否不公平?養女已兩三年不願回家

07年兒子結婚,我們這小地方房價不那麼高,兒子自己手上有兩三萬,我們又拿了6.8萬給兒子支持首付,權當兒子工作這八九年給我們交的錢,還有給他妹妹買衣服鞋子週末買菜的錢,總算給兒子成家有了個小窩。

因為這些年家裡供養兩個孩子,開銷比較大,所以家裡多餘的錢也沒有,房子也比較老了,一直沒有收拾,兒子女兒長大不靠家裡後,我們攢了幾年有了點閒錢,翻新了下房子,買了點新的家電,手上一下又沒錢了,又緊巴巴的,孫女出生後,我們作為爺爺奶奶的,所給予的經濟幫助有限,剛好妻子那幾年也身體不佳,也沒辦法長時間幫忙帶孩子,當時主要是兒媳人家孃家幫忙帶孩子,經濟上幫助也相對多點點,我們家相對給兒子兒媳小家的幫助不多,而且當時娶媳婦時,因為家裡比較緊張,彩禮也只給了人家36666,而且人家當時還全部陪嫁過來了,說起來就有點慚愧。

10年時,女兒也結婚了,我們收了彩禮6W,在我們當地不算多,也不算太少,差不多的樣子。當然彩禮也只是走個過場,看婆家是否真的有心,最終還是要給他們小家庭用的。6W彩禮,當時買電視、洗衣機、冰箱、空調等四五個家電,就用了差不多三萬,還有3W到存成存摺,給了他們小兩口。我們養大個女兒,花的何止6W,我們不圖這6W,全部陪嫁過去,以免婆家說閒話,給女兒氣受。

12年時女兒生了個男寶寶,我們老兩口有了外孫,恰時也手頭鬆了點,女兒奶水少,考慮到養孩子光奶粉就得不少錢,我們也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經濟上給予最大的支持。女兒坐月子前後,我和妻子去女兒那邊照顧了一段時間,平時帶孩子主要還是靠女兒的婆家,畢竟女兒嫁到外地去,工作也在外地,我們也的確不方便,何況孩子那麼小也離不了媽,我們只能在經濟上多多支持。

本來前幾年都相安無事,但是這兩三年妻子身體又不太好了,本來就身體不是很好,這些年腰間盤突出又更嚴重了,我們也都上了60的人,感覺身體逐漸不如以前,雖然沒有什麼大病,但是身子到底是老了,不服都不行。妻子認為不知道自己還能再活幾年,我們一商量,覺得應該把房子和錢財產的事給兒女們做個清楚。

我們想的是雖然我們有退休金,但是畢竟身體老了,兒子在身邊,基本每週都回家1-2次,就算經濟上以後不用兒女們操心,但是至少生活上還是需要人照顧的,肯定以後這方面得靠兒子照顧……至於女兒,她嫁到外地去,生活重心已經在外地,工作孩子家庭都在外面,也以後照顧我們估計是很難指望上的。

何況當時孫女出生時,那幾年也比較緊張,不管經濟上還是帶娃,我們都沒能力,也沒幫上兒子什麼忙,總是覺得有點點慚愧。再次,可能是我老思想,我個人認為雖然現在男女平等了,但是男人肩上扛的養家的經濟壓力,還是比較大一些的,現在兒子還在每月還月供,我還是希望以後能幫兒子一把,哪怕這只是個老房子,我們以後老了死了他賣了,也總是些錢,也當他平時照顧我們了。至於女兒,她嫁到外地,女婿家是自建房,無月供,相對壓力小一點。

最後一點,不管大家說我私心重還是怎麼樣,畢竟兒子是我們親生的,我跟他媽就這麼一個老房子,按現在的市價大概30-35W之間,我當然希望留給自己親生的孩子。至於女兒,我們則會給她12W存款當私房錢,確保她有時用錢時,不至於太為難。

但是女兒不願意,女兒覺得老房子現在都30萬了,現在房價都在漲,就算是老房子,再怎麼也比12萬的存款值錢,認為我們重男輕女,無論我們再怎麼跟她說“雖然房子給你哥了,但是畢竟平時也是你哥哥照顧我們,你雖然沒房子,但是有存款,平時也不用照顧我們,可以專心過你的小生活,也比較輕鬆自在……何況這房子我們在世一天,我們也住著,真等我們不在了,才是你哥的,那也得十幾二十年啊!你哥也沒佔到什麼便宜啊”

但是女兒始終不願意,後面鬧的不行了,我們才迫不得已說出她是我們收養的真相,之前怕她自卑覺得自己沒人要沒人愛,我們全家都沒跟她說過這個事。本來以為說了後,她可能會理解我們,說實話,作為父母,就算是親生子女,也難免有所偏袒,五指伸出來還不一般長,面對親子養子,想要徹底一碗水端平,的確不容易,我們只能說我們的確愛她,也為了她付出了很多,沒有要求她回報什麼,只希望她能理解下我們,理解下人之常情。

但是女兒更不願意了,覺得我們是因為她不是親生的,所以偏心兒子,我們現在已經鬧僵了兩三年了,之前女兒在外地工作成家,雖然一年只回來一兩次(一般就國慶或者過年),但是平時還是打打電話給我們的。現在這兩三年,電話都很少打了,前年過年回家只呆了三四天就走了,去年過年也沒回家……

房子給親兒,12萬存款給養女,是否不公平?養女已兩三年不願回家

我現在實在很迷茫,到底是我們錯了嗎?

我是農村出身,後面到城裡教書,雖然多少讀過點書,不至於重男輕女,但是某些地方上還是比較傳統,總覺得以後養老送終是兒子的責任,對女兒是能疼就疼,並不指望她養老,也不希望給她太大的負擔,畢竟嫁出去了,以後孃家的事管太多,也怕婆家不樂意。何況女兒現在定居外地,也是的確指望不了以後照顧我們什麼的。

今年年後到現在,幾個月時間了,女兒給我們打過的電話次數屈指可數,我給她打電話,要麼就沒人接,要麼就說自己在忙,口氣中多有不耐怨懟。

我是真的不明白,我們供她生活讀書,為她付出23年,也沒求她回報什麼,怎麼最後就搞得我們反而像欠了她一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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