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9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示範省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示範省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示範省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川辦發〔2019〕64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四川省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示範省建設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11月28日

四川省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示範省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26號),加快建設全國“互聯網+醫療健康”示範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深入落實“健康中國”戰略和“數字四川”工作部署,聚焦群眾看病就醫、現代醫院建設、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難點、痛點、堵點,大力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持續改善群眾就醫體驗,減輕醫護人員負擔,提高醫療機構服務效率,促進醫療資源流動,提升行業治理水平。2020年,初步形成流程更加優化、服務更加便捷、管理更加規範的“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體系。到2022年,基本建成覆蓋全生命週期的“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體系,基於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人工智能技術的醫療健康服務蓬勃發展,讓群眾更加便捷地享受優質醫療服務。

  二、創新醫療服務模式

  (一)推進互聯網醫療服務。依託實體醫療機構發展互聯網醫院,通過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提供安全適宜的醫療服務。逐步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和醫保支付政策,結合醫保基金收支情況,逐步將符合條件的“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範圍,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2020年,除阿壩州、甘孜州、涼山州外,各地分別發展1家以上規範運行的互聯網醫院。鼓勵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積極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排在第一位的部門為牽頭部門,下同〕

  (二)創新檢驗檢查服務。積極探索影像、心電、病理等雲服務模式,大力推進檢驗檢查結果自助查詢與信息共享。2020年,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普遍實現檢驗檢查結果自助查詢,三級醫療機構普遍實現檢驗檢查集中預約,醫療聯合體內醫療機構實現檢驗檢查結果在線共享。〔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三)探索電子處方在線審核流轉。支持試點地區探索建設電子處方審核流轉中心,完善醫療機構、醫保結算、定點藥店三方信息共享,構建院內院外、線上線下緊密結合的新型藥事服務模式。2020年,啟動電子處方在線審核流轉試點。〔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四)推行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按規定啟用全國統一式樣的醫療收費票據,積極推進醫療收費電子票據應用。到2022年,全省醫療衛生機構普遍使用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相關單位以醫療收費電子票據數據文件為依據進行會計處理,並按照電子檔案管理要求進行歸檔管理。〔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三、提升便民惠民水平

  (五)優化醫療服務流程。建設省級醫療健康在線服務平臺,推動醫療機構充分應用信息技術拓展醫療服務空間,加快構建覆蓋診前、診中、診後的線上線下一體化醫療服務體系。2020年,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普遍提供分時段預約診療、智能導醫分診、候診提醒、檢驗檢查結果主動推送、移動支付等線上服務,三級醫療機構預約時段力爭精確到30分鐘以內。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開展床位預約,讓患者少排隊、少跑腿。〔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六)普及應用居民電子健康卡。推動電子健康卡與電子醫保憑證融合應用,加強相關信息系統升級對接和醫療衛生機構用卡環境改造,實現憑電子健康卡、身份證、電子醫保憑證、社保卡中的任一卡證進行患者身份識別,憑身份證和電子醫保憑證支付醫保基金。2020年,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全部接入全省統一的電子健康卡管理信息系統,門診服務普遍實現一卡(碼)通用。〔省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七)推進醫保在線直接結算。加強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與醫療機構、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信息系統互聯互通,拓展醫保在線支付功能。逐步擴大聯網定點醫療機構範圍,將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納入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做好流動人口跨省異地住院費用直接結算工作。到2022年,實現醫保個人賬戶在全省異地就醫定點醫藥機構在線直接結算,各地醫藥機構普遍提供移動支付等“一站式”結算服務。〔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八)推進“智慧藥房”建設。推動醫療機構建設“智慧藥房”,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實現門診藥房自動發藥。2020年,三級醫療機構門診取藥人均等候時間力爭控制在15分鐘以內,三級中醫醫院普遍開展中藥飲片代煎、配送服務。〔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四、推進醫療資源下沉

  (九)擴大遠程醫療覆蓋範圍。推進遠程醫療協同管理平臺建設,積極構建省市縣鄉村五級聯動的遠程醫療服務體系,重點發展面向基層和邊遠地區的遠程醫療協作網。2020年,遠程醫療覆蓋全省所有醫療聯合體和縣級醫院。到2022年,遠程醫療力爭覆蓋全省50%以上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並向有條件的村衛生室延伸。〔省衛生健康委、財政廳、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十)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推動各地開展家庭醫生線上簽約和線下履約服務,為簽約居民在線提供健康諮詢、慢病隨訪、健康管理、延伸處方、用藥指導等服務。2020年,各地普遍開展家庭醫生在線簽約服務,建立健全簽約患者轉診綠色通道。〔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十一)建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質量評估體系。有序歸集家庭醫生簽約履約服務數據,探索建立在線考核評估機制,提升家庭醫生服務質量,提高簽約群眾獲得感。2020年,建立全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管理信息平臺,實現簽約服務數據有序歸集、履約服務網格化動態監管。〔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五、優化公共衛生服務

  (十二)推進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建設與應用。基於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信息數據,推動歸集和整合醫療服務、預防接種、健康體檢等信息,加快構建覆蓋全生命週期的電子健康檔案,逐步有序向居民開放。2020年,基本建成全省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雲平臺。到2022年,基本實現全方位記錄、管理居民健康信息。〔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十三)推進預防接種信息化管理和在線服務。按照國家疫苗追溯體系建設相關標準,推進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建設,構建預防接種在線服務體系,推動各級預防接種服務機構運用互聯網技術創新服務模式,促進規範接種,提升接種質量。2020年,部分預防接種服務機構提供在線預約、候種提醒、接種信息推送、接種證件在線申領等線上服務。到2022年,基本實現預防接種可追溯和信息化監管。〔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十四)拓寬在線健康科普和諮詢渠道。運用“兩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動客戶端)等媒介,推進“互聯網+”精準健康科普。鼓勵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在線提供多樣化的健康教育和諮詢服務。〔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六、提升綜合監管效能

  (十五)深入推進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療行為“三監管”。按照標準統一、互聯互通、分級監管原則,完善監管信息平臺,健全監管指標,強化主體責任追究,構建全過程、全鏈條監管體系。2020年,各市(州)完成醫療“三監管”平臺部署,全面開展分級監管。到2022年,形成分級負責的實時監管體系。〔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十六)積極拓展“互聯網+”綜合監管領域。不斷拓展運用信息技術實施綜合監管的領域,實現監管信息動態上傳、精準分析、依法處置,提高綜合監管的及時性和威懾力。2020年,力爭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醫療廢物處置實現在線監管全覆蓋,生活飲用水、游泳池水衛生監督等重點指標實現實時監測預警。〔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十七)加強藥品使用監測。推進公立醫院藥品使用監測體系建設,協同開展短缺藥品多源信息採集、供應和使用監測。2020年,推動應用短缺藥品監測預警系統,啟動公立醫院藥品使用監測體系建設,實現藥品和醫用耗材採購、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使用信息、結算信息、醫院信息系統(HIS)和醫療機構進銷存信息跨部門共享。〔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七、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開發應用

  (十八)建設健康醫療大數據中心及產業園。以全員人口信息、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衛生健康綜合監管等數據為核心,構建醫療健康基礎信息資源庫,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治理與應用,帶動關聯產業協同發展。到2022年,基本建成“省級中心+區域中心”協同發展的全省健康醫療大數據中心,孵化培育一批健康醫療大數據產業園。〔省衛生健康委、經濟和信息化廳、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省大數據中心、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十九)培育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新業態。推進健康醫療業務與大數據技術深度融合,鼓勵醫療衛生機構應用基於人工智能的臨床診療決策支持系統、中醫辨證論治智能輔助系統、藥械臨床使用監測與評價系統,推動5G、移動互聯網、物聯網、人工智能、虛擬現實、生物3D打印、醫用機器人等技術和設備在遠程醫療、精準醫療、應急救援等方面的推廣應用。鼓勵企業在遠程醫療、移動醫療等領域開展醫療健康智能設備應用試點示範,推動智能可穿戴設備、便攜式健康監測設備等產品研發應用。〔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中醫藥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八、夯實信息化建設基礎

  (二十)推進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設。深入推進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建設統一、權威、互聯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到2022年,全面建成各級全民健康信息平臺,縱向聯接國家全民健康信息平臺,橫向聯接省級相關部門醫療大數據平臺和區域內所有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實現及時規範推送信息數據。〔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中醫藥局、省大數據中心、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二十一)提升醫療機構信息化水平。推進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促進信息互通、業務協同。推進智慧醫院建設,並與醫療機構等級評審相銜接。在三級公立醫院探索建立信息首席負責制,並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量內合理確定其績效工資水平。2020年,三級公立醫院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達到分級評價4級水平。到2022年,各市(州)成功創建一批具有示範效應的智慧醫院。〔省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二十二)強化信息系統資源整合。按照國家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五個統一”(統一工程規劃、統一標準規範、統一備案管理、統一審計監督、統一評價體系)要求,整合集成各級各類衛生健康行業信息系統,推進信息共享、互聯互通,切實避免各自為政、條塊分割、重複投資、重複建設,提高各類信息系統效能。〔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財政廳、省中醫藥局、省大數據中心、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二十三)保障網絡與信息數據安全。嚴格執行信息安全和健康醫療數據保密規定,深化國產密碼應用,加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數據應用服務的安全防護。嚴格落實國家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妥善保管患者信息、用戶資料、基因數據等,對洩露、出售、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的行為依法依規予以懲處。患者信息等敏感數據應存儲在境內,確需向境外提供的,應依照相關規定進行安全評估。(省衛生健康委、省委網信辦、經濟和信息化廳、公安廳、省中醫藥局、省大數據中心負責)

  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細化具體舉措,健全工作機制,精心組織實施,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有序發展。堅持政府主導、多渠道投入原則,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形成多元投入機制。堅持試點先行、示範引領的推進機制,以點帶面促進全面發展,強化工作指導和項目傾斜。及時總結典型案例、先進經驗和有效做法,進行示範推廣。建立健全工作評估機制,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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