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結婚的日子都訂好了,請柬也發出去了,女方卻又要彩禮,不給就不接婚,這事該怎麼辦?

阿瞞現世


既然結婚請柬都已經發出去了,女方提出增加彩禮要求還是滿足為好。雖然此時此刻以此為條件似乎不妥,但是,題目上沒有感覺到女方還有其它苛刻的要求。

雖然移風易俗,但是,很多地方還是講究這一個說法,何況女方沒有提出很高的彩禮額度。感覺女方父母養大一個女兒也不容易,臨陣加碼或出於捨不得的考慮,未必是真的在乎這一份彩禮。

無論是男方家長還是孩子,都別將此進行道德綁架,將此上綱上線。如果換位思考,男方會理解女方的要求,畢竟人家十月懷胎,精心撫養女兒二十多年。如果男方二代人之間還有一定的隔閡,那應該率先在家裡“統一思想”,在情緒上穩定下來。 男方家庭在充分商量的基礎上,由男孩先與女孩溝通,設法慢慢化解矛盾,不誤婚期維護好感情。

相信雙方此時已經登記註冊,既然已經是一家人,就不要說兩家話了。如果男方確實家庭困難,而且女方的彩禮開價很高無法承受,亦需和顏悅色。對女孩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相信當代大多數女孩已經走到了這一步,也不至於蠻不講理。

在雙方取得諒解之後,相信此事會有一個圓滿的解決方案!


陸燕青


這種事,我想我最有發言權吧。因為,在這之前,我親身經歷過一場幾乎被“錢”拆散的婚禮。

我族中的一位侄子,到了二十五歲才定了親。當然,在這之前,他也曾談過幾個對象,只是相過親後,人家就和他拜拜了。原因是他的家境太貧寒了。

後來,村裡人又給介紹了一個,女方長得還不錯,最讓他滿意的是,女孩並不挑剔。

一晃就到了結婚的日子。

當迎親的日子來到女方後,幫忙的人員將東西搬上了車,然後拉到了男家。但誰知,當鄉親們要卸車時,問題來了。女方的隨嫁人家張開口就要八萬,沒有十八萬,不但東西不能卸車,新娘子也不下車。

剛才說過了,我侄子的家境非常差,哪裡去拿這十萬,就是讓他去賣血也來不及啊。

一聽到對方的“索求”,侄子一家頓時蒙了,然後愁眉苦臉地商量怎麼辦?總裁趕緊向女方說好話,只可惜,都沒有用。

沒辦法,後來,侄子的母親做出了一個決定,賣房子。當然是暗中的。

草率地賣了房子,新娘子並不知道,高高興興地進了家門。婚後三天,一切坦白了,新娘子哭了,才知道自己要的那八萬塊彩禮錢,是用房子換的。買房子的人只給了侄子家三天的時間,馬上就來索取了。

後來,一說起這件事,我的侄媳婦就非常後悔,覺得婚前要彩禮實在是不理智的行為。

回頭再說題主的話題。女方索要彩禮,不給就不結婚,怎麼辦呢?

現在好多地方真有這樣的“風俗”,所以婚前一定要留一手,做好“預案”,萬一出了這種事,好有所防範,別到時候“拿”不出來。畢竟新娘子娶了過來,請柬都發出去了,也不能停止啊。


劉東偉


結婚的日子都定好了,請柬也發了,女方卻又要彩禮,不給就不結婚,這事並不難辦。

說實話, 你這種狀況還算好的,先給你講一個類似但比你這個更過分的事例。

我一個男同學當年在談婚論嫁時,雙方一切都已經談妥了。結果在結婚當天,他將新娘子接回自己家時,女方卻零時又要8000元的下車費,不給就不下車。可能大家覺得8000元不算什麼,但那是在二十年前,而且這個錢完全不在雙方事先約定事項的範圍之內,所以,我同學父母事先也沒有準備。

當時把我同學的母親急壞了,因為客人都等著拜完天地開飯呢,女方卻堅持要這個錢。我同學看到自己的母親都急哭了,便對新娘說:“再問你一遍,你下不下車”,新娘回答:“不給就不下”。我同學便大吼道:“老子不要你了,你用不著下車了,立馬滾回去”。現場立即有人把我同學往後拉,並勸別動火,好好商量。同時也有人去勸解新娘不能這麼做事情,女方也被這個場面嚇壞了。最後新娘乖乖的主動下了車,婚禮才得以繼續進行。

當然,舉這個事例的目的不是也讓你採用衝動的方式解決自己遇到的問題,而是要說明女方節外生枝明顯是錯誤的做法,不能縱容。好在你們還處於婚禮前的準備階段,對於女方又提出的索要彩禮的問題,可以協商。先去問問女方為什麼會提出這個額外的要求,找到原因才能對症下藥。

而且,還有一個前提條件,此前你是否已經給過女方彩禮,女方又要的彩禮是否是額外提價。如果此前未給過彩禮,那可以商量一個在你家承受能力範圍之內的價格。假如已經給過了,那就不建議再次給,否則沒完沒了了。這個婚能結就結,不能結就拉倒,讓女方把之前給的彩禮退回來,各走各的路。既然你已經具備了結婚的條件,也沒必要在這一顆歪脖樹上吊死,世界上女人多得是。而且這種說了不算、節外生枝的人,即便結了婚,以後你的日子也不一定會好過。

至於已經發出去的請柬,挨個再通知一遍婚不結了便是,沒什麼大不了的。不能因為發出去的請柬,而讓做事不講究的人牽著鼻子走。男人,該硬氣的時候要硬氣,該有做決斷的時候要果斷。

大家覺得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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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這就是明顯的坐地起價,確實非常可恥,要麼早就不要答應,看來女方家裡人品有嚴重的問題,如果現在再妥協,可能婚後你的生活會非常困難,這是必然的情況。

筆者一個朋友找了一個對象,什麼都談好了,結果結婚那天都到男方家裡了,就是死活不下車,要什麼兩萬的下車費,當時朋友彩禮已經讓家裡負債累累,但是已經逼到那個份上了,當時非常尷尬,朋友挨個朋友親戚借錢,就湊夠了這兩萬塊錢,當時那麼多人都罵的可難聽,但是朋友還是把錢給她了。

婚後一年不到,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鬧,只要一有矛盾,朋友媳婦保準跑回孃家,然後朋友必須帶一千左右的禮物送給丈母孃,才能把媳婦領回家,這種跑孃家,孃家的縱容也讓朋友實在接受不了了,大家也勸說離婚,朋友確實也受不了,就提出離婚,朋友媳婦和孃家人又服軟,可是朋友鐵了心離婚。

後來鬧到法院,法院判決女方家歸還彩禮及一些花費共計16萬,當時女方家還不想給,後來法律強制執行,他們乖乖的把錢還了。

其實這件事情和題主敘述的大同小異,這是坐地起價,也是對於人的一種侮辱,絕不能妥協,這種人家裡人腦子都有問題,如果妥協了,婚後生活也不可能幸福,這種事情丟人的不是你家裡,被戳脊梁骨的也是她們家裡,還是直接不要了,當然,這是一個建議,到底怎麼樣,還是要題主自己考慮。


珞珈社


我大學剛畢業的第一家公司,一個農村同事就遇到過的。

女方要求彩禮:¥12萬!當時,2003年,在他們那裡,彩禮:¥8萬就是頂天價了!

男方家裡條件不錯,而且,挺喜歡那個女孩子,也就答應了。

結婚當天,女方突然提出,彩禮加¥2萬,還要再給:“出門費”、“上車費”、“下地費”、“入門費”、“改口費”、……

總共¥3萬。

這樣等於再加¥5萬!

當時又沒有網銀、支付寶,一時半會上哪裡去弄¥5萬!

丈母孃就提出,讓我同事把他的車押在她家作為【抵押品】。什麼時候給清了¥5萬,什麼時候,車開走!

我同事轉身就走。

後來,十里八鄉的媒婆達成一致,絕對不幫這個女孩說媒。怕被人挖祖墳。

我同事後來,一年多,和另一個女孩子結婚了。

至於這個,至今單身!應該有40歲了吧!

活該!

注意:這絕對是真事!


世紀末之魔術師


我們莊上真實的事情,新郎和我是鄰居,1992年的時候,當天結婚時候一直到新娘子快要出門時,女方父母親突然要兩萬塊錢養老費,這錢在當時絕對是天文數字了,男方家一共收了近2000塊禮金,經媒人勸說把2000塊禮金都給新娘家,可新娘的父母不同意,最後是媒人生氣回家了,就這樣一直耗到夜裡,後來是新郎的堂哥帶了十幾個本家兄弟開了兩輛拖拉機把新娘子搶了回來。據說小夫妻倆後來感情蠻好!


張嶽峰5008198034


涼拌唄,還咋辦。

還好沒結婚呢,這要是結了婚,今後的麻煩鐵定少不了。

此前聽朋友講過一個真實的故事,大概內容如下。

李某老家在農村,父母在縣城做生意,家境不錯。李某大學畢業後自己也開了一個小店,後來結識了外地來這裡打工的女孩小紅。兩人相處了三年之後,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李某很看重這段感情,小紅家裡提出要八萬彩禮,雖然遠高於當地的彩禮水平,但李某和父母並沒有異議,滿口答應了。後來小紅的父母又要求婚禮當天開十八輛統一類型的豪車,迎親時還有準備八萬八千八百八十八塊的紅包。估計是女方家裡的風俗不同,怕小紅左右為難,李某也毫不猶豫地答應了。

可是,婚禮當天,迎親的車隊開到了小紅家門口,女方的家人卻把著鐵門不讓進,提出要再加八萬塊彩禮,否則這婚就結不成了。李某和伴郎等人開始還以為是對方鬨鬧是為了氣氛,好言商量之後,對方卻堅持不給彩禮就不結婚。這時候,李某老家的鄉里鄉親都等著呢,如果真把婚事撂地上,那可就成了大家的笑柄。當時,陪著女方的幾位伴娘之中,有一位也是李某店裡的員工,尚未結婚,李某突然問那女孩:“你願不願意嫁給我?”得到女孩同意之後,李某當場換了新娘,領著迎親車隊回老家了。女方家這時慌了神,電話一個接一個打了過來,李某回覆道:“你們的寶貝女兒自己留著吧,我今天照樣結婚!”

回到問題上,李某的做法似乎值得參考一下。相較來講,你這只是發出去請柬罷了,還有緩衝餘地。先和女方好好商量一下,如果實在談不妥,這婚不結也罷。

人要臉樹要皮,關鍵時刻給你製造麻煩的人,絕不是真的愛你,分就分了,或許還有更好的在等你。


夜雨如書


這和我當年一個樣的劇情!作為一個人做人做事無愧於心就好,不要太刻意的去想太多事情!我那時六年的感情生活沒得到那個本本!現在的老婆從見面到結婚不到一個月!那個年代絕對是超級閃婚了,現在我的女兒和兒子都考入國家重點大學,家庭幸福,感覺老天爺還是公平的[祈禱]


往事如煙


回答“結婚的日子都訂好了,請柬也發出去了,女方卻又要彩禮,不給就不結婚,這事該怎麼辦?”

我的意見有兩個:

第一,如果真怕兒子打光棍找不到媳婦,無論女方提出什麼條件你都得答應;

第二,如果你不怕兒子找不到媳婦打光棍,你就完全可以收回所有請柬,聲明婚姻變故,婚期擇日另行通知。

如果僅從表面現象看,女方要彩禮也屬正常,畢竟結婚彩禮的陋習還沒能消聲滅跡。

但是,這是一種不誠信的無理要求,因為,婚姻的彩禮應該在婚前加以確認,並完成所有對婚姻的未盡事宜,結婚、只是一種以喜慶的形式終結婚前兩性的戀愛過程,並通過婚禮的形式將確定兩性為合法夫妻。

既然已經確定了婚期並下了請柬,就意味著婚前的一切事宜準備就緒,等待的只是新人在眾親朋好友的祝賀面前舉行一個對婚姻承諾的儀式。

而節外生枝,足以說明女方是以彩禮的要求為要協。對於這樣不誠信的家族也沒有誠信可言,也許當你滿足她們一個要求後,她們還會有更多的要求?

為此,以本人的建議,你完全可以以對方婚前要彩禮的理由索回發出的請柬,退出婚約。

一、婚姻不僅是新人雙方樂意的事情,更需要雙方家庭的積極配合

人們都會將結婚稱為喜事,因為兩性經歷漫長的相戀過程終於走到了一起,而因兩個人的姻緣,使兩個陌生的家庭成為了“親家”。

所以,無論雙方新人或雙方家庭理應相互配合,從而使這喜慶的日子百依百順。

我的兒子結婚時,雖然女方家庭沒要彩禮,而生活在城市中的婚禮習俗根本就沒有彩禮的陋習。

但是,當我把兒子的婚期、婚禮的酒店、請柬一系列的工作準備就緒後,婚禮的前一天,兒媳婦和親家母來了脾氣。

雖然這婚前鬧事並非為了彩禮,只是想要在婚前為女兒立立威風。

我看明白了“親家母”和未來兒媳的意思。我把“親家母”和準兒媳叫到一起,我說話了:

“不知道‘親家母’和兒媳還有什麼要求,請你們說出來,我就這個條件,不藏著也不瞞著,如果我能滿足你們的要求,我一定會盡力滿足,如果實在滿足不了,對不起,別看明天是大喜日子,我可以一夜不睡要回所有請柬,等我什麼時候有能力滿足你們的要求,咱們再談婚事。”

“親家母”看我認了真屈服了,兒媳婦也道了歉?只是說:“今天心情不好,並沒別的意思。”我說:“你們今天心情不好完全可以諒解,但明天必須都要有好心情!”

“親家母”和兒媳一再保證:“請放心,明天一定會有好心情。”

第二天,兒子的婚姻中兒媳和“親家母”配合的非常默契,在歡天喜地中舉辦了兒子的婚禮。

二、竟管彩禮是陋習,但也應該要的有時機

在我的所有近親家族中沒有一家一戶索要女兒的彩禮,既使我和愛人結婚,老岳母要我彩禮也僅僅是象徵性。

我本人從來都反對彩禮,但任何人沒能力拒止每一個家庭索要彩禮。

雖然彩禮之風是舊時代的產物,但因不同地區的婚禮習俗,使彩禮成為嫁女的面子。當然也有許多貪圖財富而嫁女,無論索要彩禮的對與錯,但總應該“先講後不爭”。

問題中的婚期請柬也已經下發到親朋好友手中,其中不僅僅是要協和不誠信,而更是一種悲劣的訛詐行為。

我無權干涉提問者的決定,但是,如果問題者是我本人,我將會義無反顧的拒止婚期正常進行。

如果兒子認可女方追加彩禮的要求,雖然我不反對兒子的決定,但是,我不會付出一分錢彩禮,兒子願意由兒子自己去張羅,我只會配合婚禮的正常舉行。

真誠永恆說:人生在世重要的是誠信,人而無信無以立足。不講誠信的人們不可相處,不講誠信的婚姻也不會幸福。

做人,就要坦蕩誠信。人為本、信為根。不講誠信的人或婚姻只能害人害己。

本文原創作者為真誠永恆,如果你認同本文觀點,歡迎你關注。

真誠永恆


古往今來,在民間,要彩禮與拒絕彩禮的鬥爭從來就沒有停止過。不過,隨著男多女少,男人找老婆難,女人就此哄抬彩禮,天價彩禮不斷出現。尤其是在定了婚期的前一天,親戚朋友通知了,家裡萬事俱備,只欠新娘了,她卻變了卦,增加了彩禮。否則不讓結婚。男方為了婚禮如期進行,也只得忍痛掏錢,遂了女方的心願。

男方呢,為了少掏彩禮,總是千方百計先讓女人懷孕,然後談婚論嫁。藉此打壓彩禮,否則,就拖著不結婚,讓女方難堪。為了不使女兒未婚先孕,或把孩子生在孃家,丟人現眼,只好聽從了婆家安排,把彩禮錢降下來。

做為男方,你已定好婚期,且已通知了親朋好友知道。她臨時增加彩禮,你怎麼辦呢?

如果你很愛她,不願和她家鬧翻,家裡又比較有經濟實力的話,那就下決心給了她吧。畢竟找一個可心的人兒不容易,為了錢破壞一個婚姻,確實有些不值得。再說婚宴已訂,親戚朋友已經通知。他們來了,是讓他們白吃白喝一頓,起身走人呢?還是打發他們回去,把菜都退了呢。再說飯店已經定好,人家讓你退嗎?

如果著了急,彩禮一分錢不加。女方假設堅持不出門,你會怎麼辦?離婚再娶,那你的麻煩可就大了。見面,談朋友,男方相女方看的,捱到談婚論嫁的時候,恐怕又是一兩年過去了。到了婚期,萬一又遇上這樣的一家人咋辦?難道還是散了重找嗎?那不是在耽誤你的青春和時間嗎?

吃點虧,把事辦了,人進來了,其他的事或許還會有個說法。很有可能,她的家裡又把這些錢,通過女兒又帶過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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