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司法部:對旅遊等行業提供務實有效法律服務

據司法部政法網消息,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律師職能作用,在做好疫情防控法律服務工作的同時,推動企業在法治軌道上安全有序復工復產,制定《企業復工復產律師公益法律服務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南》指出,對住宿餐飲、文體娛樂、旅遊等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提供務實有效法律服務。

《指南》要求,協助企業依法依規復工復產。企業法律顧問和公司律師要研究吃透中央和地方政策法規精神,為企業作出復工復產決策把好法律關、政策關。協助企業依法履行復工復產相關程序,對有條件轉產各類緊缺應急物資的企業,協助其儘快獲得生產許可資質。

《指南》指出,協助企業履行疫情防控義務。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協助企業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對員工健康檢測、工作場所防控、員工個人防護等作出明確規定,做好面向企業管理層和員工的法治宣傳和政策解讀工作,確保企業和員工依法履行疫情防控義務。按照各地關於企業延期復工、靈活安排用工等規定,及時糾正企業在勞動合同簽訂和勞動用工中的違法違規問題,提供個性化、多元化解決方案。

《指南》要求,幫助企業儘快恢復生產經營。協助企業梳理可適用的金融、稅收、社保等支持性舉措,準備並向有關部門提交相關資質、證明和法律審查意見等,推動相關支持舉措精準落地,幫助企業渡過難關,讓企業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推進企業加強產業鏈協作,為上下游企業開展合資合作、託管經營、承包租賃等提供法律支撐。

《指南》指出,加強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合規管理。協助企業依法開展線上交易,為企業在線談判、簽訂合同、盡職調查等提供法律服務。加強生產銷售合規管理,特別是防疫應急物資在銷售許可、市場定價、產品質量、政府採購、公平競爭等環節的合規管理。加強知識產權法律保護,做好試劑藥品、疫苗研發、生物醫藥、醫療設備相關知識產權申請、許可、轉讓和打擊侵權假冒等工作,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指南》要求,幫助企業防範各類法律風險。對於因受疫情影響發生的合同違約、債權債務等問題,協助做好協商談判以及合同中止、變更、解除等工作,將疫情影響降到最低。做好涉企業訴訟、仲裁案件辯護代理工作,配合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通過網上立案、網上開庭等方式,推進案件依法穩妥審理,協助困難企業申請減免訴訟費、仲裁費。

《指南》提出,深入開展涉企業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等企業集中區域開展矛盾排查調處工作,引導企業採用在線調解等方式,及時化解物業租賃、勞務合同等矛盾糾紛,避免矛盾激化。針對部分企業穩崗壓力大、重點群體就業難等突出矛盾,及時介入、主動服務,做好心理疏導、矛盾調處等工作,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防止發生群體性事件。組織律師通過網上接待、網上辦理等方式,協助相關部門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信訪接待工作。

《指南》要求,做好重點行業企業法律服務工作。對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遊等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以及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重點企業等,加強與有關行業協會商會的溝通聯繫,在爭取信貸資金、財政補助以及延期還款、旅遊服務保證金退還等方面,提供務實有效法律服務。組織引導律師為生態恢復綜合治理、重大汙染損害賠償等提供法律服務。

《指南》提出,加強對中小微企業和貧困勞動力的法律幫扶。主動了解中小微企業面臨的特殊困難,幫助企業爭取各類扶持政策,對確因疫情影響無法正常履行相關義務的企業,協調相關部門解決不良徵信記錄等問題,為生產經營困難、瀕臨破產的中小微企業提供法律幫助。開展“法治扶貧”,為農民工特別是貧困勞動力有序返崗提供法律幫助,為農民工在疫情防控期間勞動就業和勞務糾紛等提供法律援助。

《指南》要求,為企業破產重整提供法律服務。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擔任破產管理人的,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協助已接管企業做好復工申請、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對於生產或者可轉產防疫應急物資的破產企業,要積極協調人民法院和市場監管等部門,為破產企業恢復生產創造條件。

《指南》提出,加強涉外法律服務工作。幫助在全球供應鏈有重要影響的龍頭企業和出口重點企業儘快復工復產,提供開具不可抗力證明、檢驗檢疫、出口退稅、出口信用保險等相關法律服務,協助企業積極應對因受疫情影響引發的涉外訴訟、仲裁。協助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強招商引資合同管理,確保重大外商投資項目落地。(記者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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