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4 請注意:“相互保”不是相互保險

勢如破竹。信美相互和螞蟻保險聯合推出的大病互助計劃“相互保”,自從10月16日上線,不到一天參與人數近100萬,4天內突破330萬,目前不到一週已經過了630萬,想必是史上投保人數增長最快的保險產品了。

請注意:“相互保”不是相互保險

這兩天一直有朋友問“相互保”是否值得參與,網上已經有了很多討論,褒貶不一。在我看來,它有一些優點,也有明顯的侷限,下面就從以下幾個角度對這款產品做一個梳理:

  • “相互保”保什麼
  • “相互保”與網絡互助的區別
  • “相互保”為什麼不是相互保險
  • “相互保”是否值得加入

一“相互保”保什麼?


簡單而言,“相互保”本質上是一款超短期(短則一天,長則一年)的消費型團體重疾險,好處是先享受保障後交費,參與門檻低,且退出靈活,缺點是保障力度弱,不保證續保,且保費不確定。列舉幾個關鍵要素:

1、加入條件:

1)18-59週歲(不含);

2)符合健康告知;

3)芝麻分 > 650

父母加入後,可為符合條件的子女加入,子女需滿足以下要求:

1)30天-18週歲(不含);

2)符合健康告知

2、保障責任:

保障惡性腫瘤+99種重疾

3、賠償金額:

初次確診年齡為30天-39週歲,賠償30萬元

初次確診年齡為40週歲-59週歲,賠償10萬元

此外,對每起理賠案件,信美會收取賠償金額的10%作為管理費。

關於收取管理費

有人擔心信美為了收取管理費,會有衝動縱容更多理賠。這個想法其實經不起推敲。

管理一個參與人數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保險產品,日常運營、理賠案件調查、訴訟、公證等工作會有成本,收取一定的管理費用是合理的。

而且這個費用只在理賠時收取,並非像傳統保險那樣預收保費,可以通過投資獲利,所以每起案件10%的管理費,也就是3萬或者1萬元,應該不算過分。

此外,放寬理賠要求,縱容更多理賠對保險公司而言無異於飲鴆止渴,是很愚蠢的做法。因為一旦理賠概率大幅攀升,每年繳費過多,參與成員肯定會選擇用腳投票,退出計劃,而這肯定就跟保險公司運營這個產品的初衷相悖。所以個人認為參與者大可不必在這方面有顧慮。


4、保費分攤:

每月7日、21日公示日,公示當期需要理賠的案例;

每月14日、28日為分攤日,全體成員平均分攤當期保障金和管理費,信美將通過支付寶扣劃每位成員的分攤金額。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在每個分攤日,參與成員需要確保支付寶賬戶有足夠餘額被扣劃,如果首次扣劃不成功,支付寶會在5天內繼續扣劃。如果第二次扣款依然不成功,成員就被退出相互保,不僅得不到保障,而且影響芝麻信用。

5、如何理賠:

“相互保”有90天等待期,等待期過後符合條件即可申請理賠,通過手機拍照在線提交資料即可。

如果順利通過審核和公示,就能一次性拿到保障金;如果公示期間有成員對理賠結果有異議,信美會進行二次調查,確認符合理賠條件再發放保障金。

請注意:“相互保”不是相互保險

信美承諾後續會推出“賠審團”機制處理理賠爭議。類似機制網絡互助平臺早已應用,保險業第一次採用應該是信美相互早前推出的兒童重疾保險項目“寶貝守護計劃”。

“寶貝守護計劃”的賠審團已通過4人理賠申請、拒絕8人:

請注意:“相互保”不是相互保險

關於“賠審團”機制

簡單而言,“賠審團”機制就是在理賠申請人不同意保險公司的理賠結論,申請要求賠審員對案件進行評議,做出理賠結論。“賠審員”也是保險計劃的參與者,同時需要通過考試獲得認證。

這個機制首次啟動時,信美相互篩選了5000名“賠審員“對一名7歲白血病孩子家長申請理賠被拒的案件進行了評議,最終結論是76%的人投票選擇“不予理賠”,因為家長是在明知孩子已患病,不符合投保要求的情況下投保。

“賠審團”機制有好處:

一可以提高信息透明度。參與和圍觀“賠審”的用戶都能感受到保險理賠過程,對保險有更直觀和清晰的認識;

二可以減少逆向選擇。申請理賠需要適度公開理賠案件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帶病投保且獲賠的可能性,對抑制帶病投保有正面作用

當然,這個機制也存在一些瑕疵,畢竟保險理賠是一件很專業的事,“賠審員”個人素質是否充分滿足專業要求,存疑。

螞蟻金服微信號簡單介紹了相互保的“賠審團”流程:

請注意:“相互保”不是相互保險

相互保“賠審團”的具體細則暫未發佈,也許會在前期嘗試的基礎上有所改進,拭目以待吧。

二“相互保”與網絡互助的區別


個人看法是:“相互保”肯定不能跟網絡互助劃等號,但對投保人而言,又存在與網絡互助相似的風險。下面說理由:

1、“相互保”不是網絡互助

前幾年互聯網金融的爆發,帶動了一批網絡互助平臺的興起,大浪淘沙過後留下來的抗癌互助、水滴互助、e互助等互助平臺已經積累了龐大的會員基礎。

但是,這些互助平臺並不是保險公司,它們所發行的互助計劃也不是正規的保險產品,這就意味著他們不會對互助計劃的賠付進行兜底,萬一某次成員籌款不達預期或者成員大量退出,剩下成員的利益很可能得不到保證。

跟網絡互助平臺相比,“相互保”血統純正,信美是受銀保監會監管的保險公司,而且“相互保“也進行了產品備案,信美因此有責任進行剛性兌付。有了這個前提,相比加入網絡互助計劃,參加“相互保”會更安心。

“相互保”在銀保監會已備案:

請注意:“相互保”不是相互保險

關於剛性兌付,舉個栗子(個人推測,僅供參考):

假設參與成員達到1000萬,某一年有5000個患病案例,每個案例需支付30萬元,加上10%管理費,所有成員一共需分攤16.5億元,每位成員需分攤165元。如果實際只有600萬成員成功扣費,那麼籌款總額只有9.9億元,還剩6.6億元資金缺口,如何解決?

網絡互助平臺因為不承擔兜底責任,在籌集費用總額不達預期的情況下,可能會減少對患病會員的賠償額度,比如由30萬元相應降為18萬元。

而“相互保“作為保險產品,信美有責任剛性兌付,所以應該按照承諾,承擔剩餘的資金缺口,給予每人30萬元的賠償。這是“相互保”相比網絡互助計劃的最大區別。

2、“相互保”與網絡互助存在相似風險

對參與人而言,網絡互助平臺除了資金監管風險,還有每年保費不確定、互助計劃隨時可能失效的風險。這兩個風險“相互保”同樣有,只是隱藏於產品條款中。

根據產品條款:如果運行3個月以後成員數少於330萬,“相互保”有可能被終止。

請注意:“相互保”不是相互保險

雖然短短几天參與人數已超過330萬,這主要基於產品本身的低門檻設計和支付寶的巨大流量優勢。理論上今後仍然有可能由於各種原因,成員數降到330萬以下,從而導致“相互保”被終止,參與成員失去保障,這是用戶的主要顧慮之一。

此外,“相互保”僅承諾“每位成員為單個患病成員分攤金額不超過0.1元”,並未規定每位成員每年繳納保費的上限,

每年總保費不確定是用戶的主要顧慮之二。

根據報道,信美相互總精算師預計單一投保人每年總保費支出大概100多元,但有其他業內人員估算每人每年繳費大大高於這一數字。如果信美對自己的精算結論有信心,是不是可以在條款裡增加一條:單一投保人每年繳費上限不超過***元(比如200元)?這樣可以鎖定投保人的保費上行風險,讓大家安心,相比網絡互助計劃的優越性也會更明顯。

“相互保”和騰訊微醫保一年期重疾的對比:

請注意:“相互保”不是相互保險

根據這份對比表,很明顯,對於孩子而言,參加“相互保”不如直接購買微醫保重疾險;對80後,如果“相互保”每年繳費超過200元,也不如投保微醫保重疾險了。

三“相互保”為什麼不是相互保險


很多人認為“相互保”是一款相互保險產品,繼而從相互保險的角度對產品進行分析評價。

請注意:“相互保”不是相互保險

但我認為僅憑“信美人壽相互保險社”是相互制保險公司,且“相互保”的名稱很有“相互”的氣質,並不能判定它就是一款相互保險產品。實際上經過仔細分析可以發現,“相互保”並不是一款相互保險


首先,什麼是相互保險?

相互保險對我們而言是很陌生的概念,甚至此前很多保險業內人士也知之甚少,因為國內不常見。

但實際上,相互保險是保險的最初形式,起源早於股份制保險,主要用於高風險領域(比如農業、漁業)和低收入群體的保障。在很多國家,相互保險有不小的市場份額,比如美國、日本、韓國等。2013年全球相互保險保費收入達1.23萬億美元,佔全球保險市場的26.7%。

全球最大的 10 個保險市場的相互保險份額:

請注意:“相互保”不是相互保險

其次,相互保險公司與股份制保險公司有何區別?

根據銀保監會《相互保險組織監管試行辦法》,相互保險組織是指,在平等自願、民主管理的基礎上,由全體會員持有並以互助合作方式為會員提供保險服務的組織。簡單而言,相互保險公司為會員提供保險服務,且歸全體會員所有。

相互保險公司和股份制保險的區別在於:

相互保險公司 vs. 股份制保險公司

  • 前者的經營資本主要來自會員,會員既是投資人,也是投保客戶,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
  • 後者由股東出資,公司歸股東所有,最高權力機構是公司的股東大會。
  • 前者由於客戶和“股東”身份合二為一,所以不存在兩者之間的利益衝突,經營上不追求股東利潤,而更加註重客戶利益,保費收入在支付賠款和經營費用之後,盈餘部分完全由會員共享;
  • 而後者則追求股東利益,以利潤最大化作為經營目標。


“相互保”為什麼不是相互保險?

信美人壽相互保險社是國內第一家、目前也是唯一一家獲批的相互制人壽保險組織。根據信美官網信息,信美“秉承會員利益至上的宗旨,以會員共同所有、會員參與管理、會員共享盈餘為最大特色”。

那麼,是不是所有購買信美產品的客戶都是它的會員,能夠分享它的經營利潤呢?未必。

實際運作中,信美相互的產品包括兩大類:會員產品非會員產品。銀保監會信美的經營許可裡,要求會員產品保費收入佔比不低於80%。

信美官網對會員產品的定義是:長期(保險期間超過一年)保險產品。購買會員產品才可以成為信美會員。

很顯然,真正的相互保險應該滿足投保人同時也是投資人(會員)的要求因此,信美的產品中,只有會員產品才是真正的相互保險,非會員產品不是。

信美官網在售產品裡的會員產品都會有標籤特別註明,而其他一年期醫療險和意外險都是非會員產品。

對會員產品信美會有特別標註:

請注意:“相互保”不是相互保險

我也專門向信美客服求證過,“相互保”是非會員產品, “相互保”的參與者只是信美的客戶,而不兼具投資人身份,所以“相互保”實際上並不是一款相互保險。

四“相互保”是否值得參加


我把“相互保”與網絡互助、傳統重疾險做了一個簡單對比,結論是:“相互保”比網絡互助略有明顯優勢,但與傳統商業保險相比又顯得雞肋。

請注意:“相互保”不是相互保險


那麼是否投保,該如何選擇呢?

1.與網絡互助計劃相比:

毫無疑問選擇“相互保”。因為網絡互助平臺不是信美這樣的正規保險公司,也缺乏螞蟻金服的數據分析和風險審核能力,在互助計劃的風控、精算、用戶體驗等方面勢必弱於信美相互和螞蟻金服。

實際上很多參加過網絡互助的用戶,因為扣費過多、扣費體驗不佳等原因漸漸退出,而越多健康人群退出,互助計劃裡的疾病發生率越高,每年扣費不斷攀升,會導致互助計劃持續運營的難度加大,而網絡互助平臺又不能為理賠兜底,最後吃虧的還是會員。

2. 與傳統重疾險相比:

“相互保”的保障力度偏弱,而且保費不確定,不保證續保,建議優先配置中長期重疾險(比如保障至80歲或終身)。如果已購買中長期重疾險,可以加入“相互保”作為補充,畢竟初期分攤費用不高,而且可以隨時退出,多一份保障也不是壞事。今後如果保費上升過快,可以放棄或者選擇其他產品。

如果還沒買任何商業險,建議加入“相互保”作為過渡,後期考慮配置中長期重疾險、醫療險等保障性險種。

需要注意的問題

  • 認真閱讀健康告知,符合條件再投保。如果違反健康告知投保,不僅後期可能得不到理賠,而且可能會影響芝麻信用。
  • “相互保”分攤保費的繳費記錄也會影響芝麻信用,隨著芝麻分的應用領域越來越廣,芝麻信用受到影響今後很可能會給用戶帶來不利影響,所以如果不打算繼續參保,最好主動選擇退出,不要等著被動退保。

說在最後:

電商行業一般將產品分為幾個層次:爆款、利潤款、形象款和活動款,從這個角度看,與“寶貝守護計劃”類似,“相互保”應該是信美相互和螞蟻金服意圖打造的“爆款”。

做爆款的目的不是為了盈利,而是吸睛。通過把“相互保”打造成又一款“流量入口產品”,提升品牌知名度,吸引大量用戶,並且獲得海量用戶數據,可以為今後的產品開發和運營提供參考借鑑,對信美和螞蟻保險而言,這個潛在價值應該比理賠時10%管理費更重要。

當然,信美打造“爆款”的過程也創造了一定的社會價值,一方面給了大眾以較低成本獲得保障的機會(就像信美的“寶貝守護計劃”,已經為85人支付了852萬元的賠付款),另一方面,也提升了全社會的保險保障意識,對動員大眾積極配置商業保險、降低家庭財務風險有正面作用。

“相互保”才剛上線,處於試水階段,希望今後產品條款可以優化升級,對投保人更加友好。作為圍觀群眾,我們對“相互保”既不能過分依賴,也無需盲目排斥,關注或參與之餘儘早做好自己的家庭保險保障才是最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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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發自微信公眾號:淺薄的四千(ID: qianbode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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