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武夷山:酒店用餐意外受傷 獲賠2.6萬元

酒店用餐,居然在炒飯裡吃出瓷器碎片。近日,在武夷山市消委會的幫助下,嘴唇左顎部挫傷的遊客俞先生拿到了2.6萬元的賠償金。

俞先生說,他是在武夷山度假區一家酒店用自助餐時意外受傷的。經消委會工作人員核實,俞先生所描述的情況基本屬實。根據消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酒店方提供的食物裡含有異物,導致消費者受傷,酒店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經調解,此次意外由酒店方負全責,共賠償俞先生醫療、補牙、誤工等費用2.6萬元。

(謝紅燦 李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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