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律师或法官在实际办案过程中碰到过哪些让人无语的当事人?

律夫人


说一个真人真事。



前段时间我们律所便遇上一名相当难缠的当事人。他当初涉及一起民事纠纷,找到我们律所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律师,请他帮自己挽回颓势。老律师觉得本案有很大希望避免损失,便同意代理他的案件。

在谈及代理细节时,当事人表示他家庭贫困,能不能少收点代理费,老律师看他确实可怜,便同意按照最低价格收取代理费。但是,老律师也提醒他说,本次代理仅限一审,一审终结后如果要继续委托,则需要另行签订代理合同。这点也写进了代理合同里,当事人也点头同意了。

后来,老律师凭借自己的丰富经验,真的帮他获得了胜诉判决,让他得以挽回损失。本以为这起案件到此为止,谁知道原告竟然提起上诉。因此,当事人又找上门来,要求老律师继续为他代理二审。老律师表示,他们的代理合同仅限一审,如果二审还要委托的话,需要另行签订代理合同。不曾想,当事人突然翻脸,疾言厉色地谴责道:“怎么了?收了我的钱了就不想管了?是不是还想再讹我一笔钱啊?”

老律师实在是无言以对,便把当初签订的代理合同拿出来,指着“仅限一审”的条款给他看,本以为他会就此作罢,谁知道他竟然撒泼打滚道:“我又不认识字,你这不是框我吗?”老律师无可奈何,干脆退他3000元代理费,让他去另谋高手。这当事人白捡便宜还不收手,竟然到司法局去指名道姓地投诉我们律所和老律师。

不得不说,像这样的当事人实在是厚颜无耻,本来当初老律师是看他可怜才以最低价给他代理,也说好了本次代理仅限一审。谁知道他非但不知感恩,还在退钱后去司法局提出投诉,实在是让人无话可说。像这样无赖的当事人,以后给再多钱恐怕也没律师愿意接手。


冰焰


我的回答正相反:当事人碰上了无语的律师了。我和妹妹同一个民事案件,经朋友介绍一个律师,电话沟通了基本情况,最后也谈了费用,两人同一个案件委托她代理,共收费5000元。约好第二天签合同。第二天我俩带钱去律所,又详细的同律师说明情况,委托代理合同也签好了,她却提出收费每人5000,两人共10000元。由于是熟人介绍,抹不开面子,也考虑到只要真替我们说话,多收点也算了。心里虽别扭,还是给她10000元。(她连个收据都没有开)案件一审结束后,从文书上才知道她只是一个法律工作者,水平也真有限。至今这件事就象吃了一只苍蝇,恶心。说出这件事情,目的就是提醒大家,打官司一定要多咨询一下,请律师一定要请专业与案件对口的律师。费用一定要明确,而且还要发票。象我请的这种代理人,就是法律代理中的败类。人啊,吃一堑长一智。希望大家不要走弯路。


今夜无眠69123448


说说一个我印象比较深刻的离婚案件吧!

2015年夏天,我在单位遇到了一家来自河南的四口人,分别为父亲母亲和姐弟两,姐姐嫁到我们当地,孩子大的有九岁了,小的那年是7岁,我们就叫女主小A吧,小A当初是自己到我们这边打工然后认识的他的老公,当时的他们情投意合,自由恋爱,虽小A父母不愿女儿远嫁,但实在是执拗不过女儿,也就随他去了。考虑着小A的老公对她的确很好,虽然说远了些,但是现代社会交通越来越便利,以后肯定会更好走动,就这样他们在2006年步入婚姻的殿堂。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在结婚之后的日子里女儿过的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幸福,或许是小A老公隐藏的够深,或者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导致的变化,在婚后的日子里,小A老公经常对小A进行家庭暴力,而小A为了远方的父母家人不担心,每次都选择了隐瞒,直到这次她实在是忍不了了,才对父母说出了实情,知道真相的家人当即赶到我们当地,然后带着小A到了我们律师事务所咨询离婚事宜。

在进行简单的会谈之后,我察觉到了一丝丝异常,或许是被家庭暴力暂时没有缓解过来,我们多数的问题都被小A父母接了过去,什么时候结婚的,孩子几个,在哪里进行登记,婚后生活如何,并且小A的父母也要求小A将他被打的身体创伤部位展示给我们观看,我们看到了的确为之感到不容易,小A的脸上,胳膊上以及腿上均有大小不一的淤青和伤口,但是最重要的事情我们必须询问当事人,我明确的询问三次当事人,你是否愿意委托我们代理起诉离婚,对此小A表示愿意,然后我们与小A签订了代理合同,办理了委托手续。


办理委托手续之后,我们整理材料到我们法院立案,在立案完成之后,小A通过微信问我他的离婚是否已经起诉,言语支支吾吾的,我告诉她已经起诉,让她放心,谁知道她竟然问我说:王律师,我这个能不能撤诉啊?我很奇怪,这好好的撤诉干什么?我说你们调解完成拿了离婚证了?她说没有。那你撤诉干什么呢?小A支支吾吾的没有回答。

过了一个星期左右,小A又问了我一遍,说王律师,你们能否帮我撤诉?我告诉她撤诉是她法定的权利,是可以的,但是为什么要撤诉呢?她说我们和好了,我不打算离婚了,能不能把律师代理费退给我?我告诉她是不可以的,我们签订了正式的委托代理协议,得到你的授权开始为你进行案件代理工作,只要我们的工作不存在过错,那么律师代理费是不可以退的。小A知道后告诉我,她要撤诉,我们为她提交了撤诉申请书,我本以为,这事情就到此结束了,虽然我比较感叹她的这种遭遇竟然能够和好,但是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我们外人又有什么权利随意评论和干预呢?

但是事情并没有随着这个结束,又过了一个星期,小A带着一个年级与其母亲相仿的老年女性来到我们律师事务所,找到我们要求退回律师代理费,小A向我们介绍与之一起过来的是她的婆婆,我们告诉她的婆婆,我们和小A签订了正式的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你们没有权利要求我们退律师费。这时候小A婆婆的嗓门大了起来,说我们律师破坏她儿子儿媳妇的感情,都是我们拆散的他们,他们夫妻感情很好,怎么会来找你们律师离婚呢?都是你们蛊惑的。

我们拿出了小A的谈话笔录,我们让她的婆婆看小A的谈话内容,但是小A婆婆拒绝观看并告知我们她不识字,说现在他们不离婚了,你们又没干事,凭什么不退钱?我们说凭和小A签订的合同,她不让,说她不识字,你们应该退钱,我没追究你们拆散别人家庭就是好事了。其中细节不再赘述,最后那个女性在我们所里讲话愈加大声,为了减少影响,我们最后退回她一半的代理费用,后来看小A的朋友圈,发的一些文字和内容,发现她现在已经在河南老家。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自己选择的,我惊讶于被家暴成那样的小A竟然最后会选择和老公和好,我也惊讶于她的婆婆能够理直气壮的要求我们退钱并宣称我们拆散她儿子的家庭,就像我很难理解小A和老公和好的选择,很多人也无法理解律师的职责,在问答上回答的一些问题,有些人竟然和这位婆婆有一样的看法,认为我们律师总是喜欢拆散别人的家庭或者喜欢挑起事端引起诉讼这样才能更好赚钱,也有些人连文章的内容都没有看完就在评论区写下他们潇洒的喷洒,发完之后就会觉得心情一顿舒畅。

在现实中,输了的对方当事人我们也会遇到不讲理的,觉得你们律师怎么这样呢巴拉巴拉的,大谈我方当事人都是坏的,他才是白莲花清纯至高无上不可侵犯,是法律不公,是律师会说,是你们找关系了,却从来不想想自己自身的问题,更有甚者把对当事人的情绪和不满散发到代理律师身上对律师进行人身攻击。

作为律师我们希望你们能明白,你们的纠纷不是因为我们引起的,相反你们的纠纷往往会通过我们结束,我在读书的时候老师告诉我们,你们以后会遇到各种各种的当事人,对方当事人一般都不会对你很满意,当然如果对方当事人很不喜欢你,那说明你的工作算是成功了,而有时候民事案件中你的当事人也会对你不满意,如果你回顾自己在服务过程中没有什么过程的话,有时候就不要太在意,不要因为这个打击自己的信心。

说了这么多,如果真的可以,我希望天下无讼。


王康律师


21世纪了还认为女孩没有继承权,霸占自己亲弟弟的房子9年了,将人家亲生女儿赶出家门。

19岁的小女孩小君,经历了父亲离世的悲伤,更没想到的是原来住在一墙之隔共用一条走廊的大伯,居然想方设法把她和母亲赶出了爸爸的房子。

阿君一家和大伯一家都是住在南福安街的一套房子里,这套房子原先是阿军爷爷单位分配的宿舍,爷爷1966年去世后,奶奶向广州市房管局买下房子,两个儿子结婚后,就把这套55.67平米的房子隔成了两个独立的套间,分别给了两个儿子,两家居住,同时奶奶在1996年立下遗嘱,为避免日后房子发生纠纷,特立遗嘱,去世后房子由两个儿子继承,但父亲去世后,大伯常常穿着暴露,借醉拍门,阿君母子不堪骚扰只能搬家,随后大伯借机霸占房屋长达9年,面对上门伸张权力的阿君,大伯声称这房子是奶奶留给他儿子的,因为他儿子是男生,而阿君是女孩,没资格继承。

第2次上门理论时,大伯甚至拿出菜刀做事追打阿君,无奈之下阿君把大伯一家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房屋,并于案件胜诉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后,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了21名干警和工作人员,对该起拒不搬迁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对坐地撒泼,妨碍法院强制执行的大伯决定予以司法拘留15日,并在三小时内强制打开房屋门锁,清点财务清空房间,辅助申请执行人阿君另开新门。开门后,看到与原先居住套间陈旧的装修不同,被霸占的房屋,装修焕然一新,并且摆放了崭新的床铺和衣柜,由于套间内的门房门门锁早已更换,为了让房屋彻底一分为二,阿军请来了工人凿开房屋临街的墙开了一道新门,以后阿君要出入自己家,就不需要经过大伯家的厨房了。


随着执行程序的结束,阿君终于取回房屋的控制权,19岁搬出,28岁才重新回家,阿君感慨万千,一度哽咽眼红,终于放松了。

21世纪了,在这里不得不感叹一下,重男轻女要不得,法律给予了每个人平等的继承权,但往往在生活中继承时,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作为父母更要为孩子继承,做好今天的安排,一份有效的遗嘱,为子女顺利继承铺平道路。


飞鱼无缺


一个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罪,金额7000多万。会见时当事人一再跟我强调他是一名投资管理人,对投资人款项的处理是为了投资人利益,自己根本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我说既然你这么确定,为什么你前后8次笔录都说投资人的钱被你消费、挥霍掉了,为什么不在笔录里解释清楚?

当事人回答:我解释了,但是没有被记录。

我问他:既然没有记录,你可以在核对笔录时自己写上去,如果不让你写,你可以拒绝在笔录上签字。

当事人回答:这个我不知道。

我问他:你之前前后请了6个律师,没有一个律师跟你说怎么去接受讯问,怎么去核对笔录?

当事人说:刚进来的时候我问了第一个律师怎么去应对讯问,律师就回答了一句话,该怎么说就怎么说。

我说:这句话是句正确的废话。回答办案机关的讯问,的确要如实陈述,但是对自己有利的事实、证据,必须要主动说出来、要求公安记录,你不可能坐等办案机关自己去发现这些有利证据;对自己不利的事实、证据不符合客观情况的,或者当事人有其他相关事实要补充的,必须依法做出辩解。如果办案人员没有记录,可以要求补充;如果不给补充,可以拒绝签字。

当事人说:这个我确实不知道。

我说:你不知道正常,律师不知道或者知道不跟你解释清楚,就是失职。

你要明白,你本人的笔录在整个案件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如果这个案件确实存在无罪的空间,事实层面的无罪证据、有事实依据的无罪辩解,你自己都不能或者不去解释清楚,那你还指望谁来帮你。

当然,当事人怎么能够及时了解自己有哪些权利,怎么去依法行使这些权利、保护自己,是需要专业人士的依法指导。


诈骗犯罪辩护金翰明


在我看来,经济案件(刑事案件劳动案件不算)只要不请律师(或者法务)的当事人都是让人无语的。本人从事法律工作十几年,当律师也当了好几年,面对不派律师出庭的当事人的判决胜诉率差不多是百分之百,基本没输过。说这个数字不是吹牛,因为根本不能算荣耀,一个职业拳手打小毛孩就算次次打赢又有什么好吹的。说这个数字只是想让大家认识到一个没学过法律的普通人在司法审判中面对专业律师是有多么不堪一击而已。

本人的水平在律师行业也就是一般般的水平。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当事人不请律师就去打经济案件,除非对方也不请律师,否则但凡碰上一个稍微靠谱点的律师,他就是拿自己的钱开玩笑。

很多人以为开庭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在法庭上坐着说几句话回答法官几个问题,好像也没什么太难的事,其实一场审判中间的坑多如牛毛,稍有不慎就是全盘皆输。一个律师开庭前需要花大量时间研究案件制定庭审策略,换当事人上场可能连请求权基础这个词都没听说过,你怎么去和专业律师过招?总不能让法官在法庭上现教吧?就和下象棋一样,一个人连马走日象飞田都没弄明白,同等条件下想下赢专业棋手,不是做梦么。

一个没受过专业法律训练的人,不管证据有多充分,多有理,面对受过专业训练的律师完全就是雏,律师随便问两个问题就能把你套进去。律师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知道什么能提供什么不能提供,但普通人不知道,几乎所有人上了法庭就如同开了话匣子,什么乱七八糟的全说出来了,什么乱七八糟的证据都能提供出来,最后轻轻松松被对方律师抓了把柄,这种当事人出庭基本就是给对方送人头的。

很多时候法官都会看不下去,会想方设法偏向普通人一些,比如向他释明法条啊,或者给他一点举证期让他再补充点证据啊,或者先休庭建议他去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啊,或者私下警告一下律师不要太过分,但基本也没啥用,法官得秉持中立,又不能在法庭上现场教他怎么应诉,干着急也没用。

若是个法盲也就算了,在法官那里总归会有点同情分,最无语的就是那些半桶水,不懂装懂,连同情分都赚不到。法官最讨厌那些明明懂一点法律却非不请律师的当事人。对法官来说,最好出庭双方都是律师,虽然律师一掰扯法理可能会把整件事搞的非常复杂,但大家都是一门出来的,道上规矩都一样,相互之间说什么都能很快理解,沟通起来很容易。如果碰到一个不懂法律的当事人,向他解释规则解释法条都是一件非常头痛的事,而且这事还都是法官的活,律师没义务也没权利向对方当事人解释任何事情,完全是坐在那里看法官和对方当事人的笑话。就算法官费劲口舌解释,当事人也未必听得懂,而且他还可能认为你法官是和对方律师联手在诓他,判完他若不满意还可能给你搞个投诉。所以法官通常见了不懂法的当事人就头痛,巴不得两边都是律师,若是你明明有能力找律师还不找,法官不给你好脸色完全是正常现象。

之前有个案子,当事人一开始说的头头是道,我还以为碰上硬茬了呢,结果法官问他怎么知道这些,他说是问过律师了,然后问他的律师怎么没来,他说咨询完之后觉得很简单就没请律师,自己跑来开庭了。听完我心情大定,只懂理论的人上法庭不是纸上谈兵么,后边几个问题就把他绕晕了,证据什么的他也一点没准备。法官也懒的搭理这种放律师鸽子的家伙,补充举证期限都没给他,最后一审二审全部判他败诉。其实以我从我这边手上的证据判断,他的胜算应该有七八成,只要有个律师能理清思路整理好证据就行。为了省点律师费损失了几十万。最后他还当着我的面大骂给他提供免费咨询的律师不靠谱,看的我都笑了,还真有人以为问了医生几个问题就能自己上手术台动手术的?


三只脚的大大乌鸦


很久以前帮小学同学打一场官司,故意伤害的案子。已经和对方协商好,只要赔偿5万元,对方就可以出具谅解书,法院就可以在刑事和解的基础上轻判。结果当事人的小舅子是混社会的,极力阻止和解,称宁愿判了刑后花5万块钱去监狱里走关系。法官亲自给我打电话说,人家医药费都花了3万2,让你们赔5万块已经是很大的让步了,为什么还临时反悔?我只能婉转的说是当事人家属的意思。结果这家人真的一分钱都没有赔给对方,法院等待了一个月后下了判决:判处有期徒刑3年,一次性赔偿对方5万8千元。判决生效执行后,那家人又后悔了,找我寻求解决的办法。我直接让他们去找律师!


云南王国栋


引用头条首页报道《女方不让探小孩,也不收抚养费,男方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吗?》

一、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人每天都必需吃饭,上快餐店都是先交款,后领早餐。睌上卖夜餐,不收早餐钱也是自然规律。男方出卖半个子女,就如菜市场卖肉的,男方拒付半碗早餐钱,女方为保子女生存,女方付一半钱又垫付男方半碗早餐钱,才买得一碗早餐养子女。男方把半个子女卖给女方所有了,女方当然不收过期生活费。附图2“一剪梅70”代人提问时间2019年3月16日7时54分,至2019年3月27日17时20分,共有11个早餐男方未付小孩的半碗早餐钱。出卖与收养成立,小孩不是男方的啦。

二、学校收学费,都是开学时由家长先交费,老师后给学生安排宿舍和教室座位。男方不送小孩上学读书,学校不收男方支付的教育费;男方拒付半个子女的教育费给女方代交,女方送女方的子女上学读书先交清学费给学校了。去年秋季期已过,学校不收去年秋季期学费了;春季期又过了交学费时间,学校不收过期学费,女方也不能代收过期教育费。

三、女方的子女在校读书住学校,不存在女方不准男方到女方家中探望男方的子女。男方造谣诽谤女方正当人品,男方先赔偿女方计时工资1千元1分钟,女方才与男方闲扯。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是指:离婚后,男方主张变更任何小孩给男方行使抚养关系的,由男方向当地人民法院另案起诉。男方现向《今日头条》提出法律咨询,没有预交律师代理费,男方把《今日头条》当成人民法院提出起诉,不预交案件受理费50元,其他诉讼费200元,两项合计250元给《今日头条》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帐户。裁定如下:驳回男方的起诉。

有请律师和法官开言!🙏


黄金时代当家


我是被告,原告的律师姓郭,亲口对我说,他做律师几十年,我的案是他代理过最恶心最丢人的案子。

我原来认为律师最讲理,主持正义的人,我的案让我改变这一看法,律师是为了赚钱,胡说八道,编造谎言,还拒理力争的角色。


善良hjy940288


代原告,被告怪律师,说原告告诉他:是律师让我起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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