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江苏徐州:卖口罩寄空包!“微商”诈骗21万获刑6年

防疫期间,口罩货源紧张。利用群众购买口罩的迫切心理,一些不法分子扮成“微商”,在朋友圈和社交群推送“小广告”,他们想方设法取得买家信任,诱骗买家“下单付款”,最终却以不发货、发“空包”或直接“拉黑”而告终。以“卖口罩”为名,行电信诈骗之实,躲不开恢恢法网。2月25日,江苏省徐州市丰县检察院就依法起诉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司学工(化名)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江苏徐州:卖口罩寄空包!“微商”诈骗21万获刑6年

网购口罩收“空包” 当面取货又“中套”

王钥将5.4万元货款转给朋友管桦(化名),让他以单只2元出头的价格,从“微商”司学工手中购买一批口罩。此后几经催促,王钥才收到司学工发来的快递包裹,但里面却不是期待的口罩,而是一张薄薄的纸,上面印着“刷单”两个字。王钥的心顿时“咯噔”一下,马上打电话给管桦,要找司学工讨说法。此时,算上帮王钥支付的5.4万元,管桦向司学工支付的货款已达9万余元。

“这几天出货量大,可能发错了,你要我再补发或者退款都行……”司学工给出的解释,显然没有得到管桦和王钥的认同,在他们的强烈要求下,司学工通过网络支付平台将9万余元货款全部退还。王钥拿到属于自己的5.4万元,感觉“虚惊”一场。“仓库里还有一批口罩,我没有审批手续,发不了快递,你还想要的话,得开车过来取。”没过多久,司学工又出现了,他凭借此前的“守信”行为,加上一套新的说辞,让王钥再次放松警惕,又向其打款3.4万元购买口罩。按照司学工发来的手机定位,王钥从沭阳县出发,连夜开车赶到徐州市丰县某乡镇。然而,三个小时的苦等,没有换来司学工的出现。随后,其电话、微信也先后失去了音讯,王钥决定报警。

检方提前介入侦查取证 远程连线庭审“屏对屏”

2月11日,因涉嫌诈骗罪,司学工被丰县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丰县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取证工作,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及时固定电子证据,对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证人证言之间进行相互印证,及时调取物证、书证,对相关视频监控和物证进行指认,完善证据链条。

2月13日,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丰县检察院依法查明,2月6日到9日间,犯罪嫌疑人司学工利用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对紧缺防疫物品需求较为迫切的心理,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发布虚假口罩销售广告,采取骗钱后发空包裹、提供虚假快递单号、拉黑联系方式等手段,先后诈骗被害人王钥、管桦等4名受害人21万余元,严重扰乱了疫情防控物资市场秩序。

根据《刑法》规定,嫌疑人虚构事实,诈骗公私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属于电信诈骗。2月18日,丰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司学工决定逮捕,次日向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得到法院采纳。同时,考虑到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关键时期,丰县检察院与县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中心四家单位经商议,决定采取“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庭审,把诉讼过程从“面对面”变为“屏对屏”,以降低人员交叉感染的风险。

精准量刑建议获采纳 检察官案后再“支招”

2月25日,案件开庭审理。案件承办人、丰县检察院检察长陈士莉出庭支持公诉,丰县法院院长潘荣凯担任审判长。陈士莉根据法律规定和量刑标准,结合相关从重、从轻情节,对案件综合、精准考量,建议对被告人司学工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万,得到法院采纳。被告人司学工当庭表示服从判决,认罪认罚。

“这类案件常因社交群或朋友圈里的‘小广告’而起,犯罪嫌疑人往往通过盗用图片和视频,编造虚假身份信息,来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进而实施诈骗行为。”办案组成员、丰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王婉芳提醒网友以案为鉴。在购买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物品时,应当选择正规的实体药店或电商平台,对社交群、朋友圈里那些“卖口罩”的人要注意防范,尤其当遇到“私下”转账支付、提供验证码等要求时,更要提高警惕。“快递行业中的一些问题也在案件中暴露出来,为提升业务量、完成考核指标,个别业务员发空包‘刷单’、售卖快递单号等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对市场秩序和社会诚信造成了破坏。”陈士莉检察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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