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领证之前女孩去公证立遗嘱,“她出意外死了,婚前财产全部由父母继承”,对此你怎么看? ?

Crystal小彤仔


这种不想着靠自己打拼反而觊觎别人财产的男人,离开就对了!否则以后会被算计死!

我和我老公就是用家里人一分钱都会觉得羞愧,因为我不喜欢在家里,毕业就一直在外地,结婚以后才回娘家住,方便带孩子挣钱,我姑姑家条件好,总是请全家老小吃饭什么的,一开始没在意,后来我老公说了我才反应过来,每次全家人吃饭都是小姑姑开钱,大家都习以为常,后来我老公就好几次悄悄把账结了,全家人都喜欢他,他说每次吃饭都要别人开钱他不好意思,一下子点醒我了……我们的婚房和养孩子的钱都是我们自己亲历亲为,有困难的时候家里人救济,我和我老公都记在心里,合计着以后把钱还给老人!我就看上我老公这一点,结婚前他的公司、车子全都是他自己一个人打拼下来的,虽然公司不大,车子一般,但是,他的三观正、独立、聪明、又有责任心,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还有,我婆婆也很好相处,否则教育不出这么优秀的儿子!我也应该更努力了,好的伴侣就是能让人进步的!


娜酱の部屋746


很理解女主,其实女主的想法很简单,我独生子女,我如果意外去世,我父母怎么办,我的孩子会有爸爸,新的妈妈,爷爷妈妈,我的老公,也会有新的妻子,只有我的父母什么都没有,他们的生活以后怎么保障,我肯定尽我所能多给他们留点,退一步讲,我死了,我父母以后的东西都是我孩子的,我老公的就不一定都是我孩子的了。。。。


Only夭


领证之前女孩去公正立遗嘱:“她出意外死了,遗产全部由父母继承。” 对比你怎么看?

女孩儿做的没错儿。本来价值两千万的房产就是父母给的,万一她将来有了意外,“还给”父母也是理所应当,男孩儿为什么不同意?

婚姻存续期间,女孩所有房产男孩儿都有享用权,这样他已经少奋斗了三辈子啊?女孩儿只要不出意外,这一切都是他们俩的,难道还不够吗?难道他“盼着”女孩儿出意外吗?

女孩儿要求领证前立遗嘱并公正,也是在变相保护自己。这世道人心险恶,金钱能把很多人变成魔鬼,这不是一试就把男友本色试出来了吗?

别人怎么看不重要,女孩儿的抉择才是王道。

以上解答仅代表个人观点。如有不同见解,欢迎留言探讨。


烟花烫


从这个问题,就可以看出男女要平等真的太难了。

这个事情如果身份对调一下,我相信很多人都会觉得婚前财产公正很正常。

很多狗血电视剧不是经常有这种桥段嘛?富家公子看上灰姑娘女孩,如果这种经济条件相差悬殊的两个人结婚,第一件事就是先做财产公正。

要是不愿意,就会被冠上拜金女的名号。

我认为,女方这样要求一点都不过分,原因有以下几个个。

一、取之父母,回馈于父母

这些财产是女方父母辛苦攒下来的,本来就是女方父母为了保障女儿的生活赠予女方的。

为人子女有责任在父母年老的时候赡养父母,如果女方不幸出意外了,年老的父母老年生活就没了保障。所以我想正因为这个原因,女方才有了婚前公正遗嘱的想法。

所以,女方这么做我觉得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二、财产可增值,婚后增值算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立的遗嘱是婚前财产归父母继承,而这些婚前财产是父母给她的买的三个商铺,两套房子(其中一套为学区房)

我们都知道,男女双方结婚后取得的收入算夫妻共同财产。三个商铺(1000平)一年租金肯定不少,也就是说婚后男方就算不工作,这些租金收入也会归为夫妻共同财产。

就算女方真的不幸发生意外了,男方也不会分不到钱。而且如果婚后他们有小孩,我想女方父母也不会把这财产全部拿走,愿意把2000万资产赠送给女儿的父母怎么可能看外孙受苦。

三、男方经济条件差且家庭关系复杂,难保出事后会产生财产纠纷

从问题补充可以看出,男方家经济条件跟女方家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商铺房子是女方父母给女方买的,要是不立遗嘱做公正,真出意外,说不定还会引发一场资产争夺战。

毕竟是2000万不是2000块,在巨大的金钱面前,已故的妻子父母的感情能比过金钱诱惑?我怕是不堪一击。

现在这个社会都很现实,爱情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转变为亲情。如果两个人不结婚,公公婆婆、岳父岳母跟你也就是走在大街碰到都不会有交集的陌生人。

谁也不敢保证,一方不幸身故之后,另一方还会继续视对方父母为父母。所以,婚前在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做好财产分割也是一种保障父母的形式。

所以,我觉得女方这样子做完全没毛病。

我是半夏,一个爱倾听爱读书的二娃宝妈。专注解答婚姻育儿婆媳的那点事。


半夏解忧铺


中国人就是健忘,忘记前一段时间泰国杀妻案了吗?为了什么还不是妻子的保险金,妻子死了,保险金归谁?保险法是有规定的,指定收益人的归受益人所有,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案按法律法规第一受益人是夫妻而不是父母,所以这就是杀妻案的由来。按照楼主的题目,我觉得女孩做的对,如果感情是真的。你就不会在意她的婚前财产的,她要做婚前公正可以理解,毕竟这是她父母给的钱,自己死了再还给父母根正常,话说有几个妻子死了还赡养岳父岳母的?很多新闻都是妻子死了,拿着收益金娶小媳妇的,哈哈😃讽刺不?


爱要无声无息


想不通谈了六年,六年啊,难道这么久双方不了解对方的情况?结婚前就立遗嘱怕死,那就是怕对象图谋不轨,那还结屁个婚啊,除了怕图害,还有离婚的可能啊,如果男方真有图财的能力,难道把财产交给父母就安全了,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反过来,女方结婚不也要求男方的房产写自己的名吗,怕的是男方故意一脚踹开,世上那来那么多的门当户对?怕死立遗嘱只是一个假设,那就有更多的假设了,结婚一段时间后女的不要男的呢?有些事是没法用常理推测鉴定的!


琅琊卧雪


这男的不能嫁,最简单的一个逻辑,一个很在意配偶的遗产分配的人,这种人就没安好心,他已经十分确定结婚后配偶一定会比自己先死,不然他没必要在意对方对于遗产的分配。哪怕婚后夫妻不睦,该离婚离婚,也跟遗嘱没关系。如果只是离婚的话,现行婚姻法婚前财产加名字也没有用,但遗产的话,加了名字就存在生前赠与行为,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配偶和父母的话(没孩子),配偶能拿到的实际上为三分之二,有一半作为共同财产先划出去了。所以这个男人一开始就没安好心,不然何必在意配偶遗嘱,只有自己动手杀人才能确保对方一定先于自己过世。


藍卅


人家是独生女,你只要跟人家好好生活一辈子,人家一家子的所有财产最终会给谁,这个答案想都不用想。

在婚前就开始琢磨人家的财产写谁的名字,居心叵测。人家要去公证自家的财产,已经是很客气的了!

对付这种人更正常的做法是:你只要提出写你的名字,就分手。


bratskid


我觉得这个女孩做得没有错。

首先,婚前得财产本来就是这个女孩自己的,而且是女方父母全款的,男方没有出任何的钱,女孩这么做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其次,女孩也可以完全不用给男孩说这些事情就去公正的。但是女孩还是选择告诉男孩,说明也是相信男孩。

看到补充里说女孩丑什么的。我想说,不管这个女孩丑不丑,如果说男孩因为女孩家有钱,就愿意忍受那么丑的人,那说明这个男的只是想不劳而获。

这个男孩的做法充分说明,他就是冲着钱来的。

首先,他自己家里很穷,关系又复杂,连婚房都成问题,自己看不清自己的情况,反而因为女朋友公正遗嘱而反对,这不很明显就是奔着钱去的吗?

其次,找了个有钱的女朋友,就算人家把婚前的财产都公正了,人家家里那么有钱,你已经是比同龄人的起点高了,还奢求那么多。

这个让我想到韩国三星大公主的遭遇,爱上一个保安,结果全力扶持还得不到人家的感恩。

男方的家庭条件本来也是婚姻里不可避免的一项参考条件,谁敢说结婚的时候不衡量下对方的家庭条件?不看家庭条件也要看看这个人本身是不是靠谱吧。既然女方都不介意,男方还没有点自知之明,家庭条件没法改变,自己的能力总能改变吧,这个时候自己不努力,不去发奋图强的工作挣钱,反而把心思用在人家婚前财产的主意上,还好意思提出把财产加上自己的名字,很明显动机不纯。


小鱼儿叹人生


小刘的求生欲望很强啊。

为什么很强呢?因为有丈夫杀妻子的就为了拿高额保险。如果小刘有那么多的嫁妆,男方不愿意小刘公证,希望拿来两人使用,说句不好听要是男方有一天想用钱而不得的时候会不会杀了小刘来继承财产?不过这个只是题外话,小刘跟男友六年感情,应该不太至于这样。

婚前公证财产没任何毛病啊。至于为什么很多人不喜欢,可能是因为觉得有一种不被信任的感觉吧。

首先,小刘父母给她备的嫁妆,小刘是有自己的支配权的,无论是公证给父母继承还是夫妻双方使用,男方无权利过多干涉。再说男方给的彩礼肯定没有小刘父母给的彩礼多吧,小刘可以拿出一部分让两人使用,其他拿去公证。

再者,男方也没有权利让女方嫁妆都拿来夫妻使用吧!可以拿出一部分,其他应该让小刘自己支配。

而且男方与女方明显家庭条件很不对称,门不当户不对,他们的世界观其实很不一样,所以产生这些分歧。所以才闹到分道扬镳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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