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 安康旬阳检察院:“三查”提升案件评查质量

(通讯员刘世文 杨军)

为规范办案程序,强化内部监督,提高案件质量。近日,旬阳县检察院按照“三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即科室自查、案管办评查、检委会抽查。评查期限为三周,评查重点为不诉、不捕、撤案、涉检信访案件以及抗诉等案件。一是科室自查。公诉和侦监部门要对2018年上半年案件,认真地从案件办理审批程序、法律文书填制是否规范,案卷材料是否齐全、卷宗装订顺序是否正确,法律文书是否重复入卷等方面开展自查与互查,对自查出的个别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告知不规范、笔录存在错别字等问题,由主管检察长责成科室局负责人及办案人员限期整改,确保案件评查质量。二是案管办评查。案管部门要围绕案件管理流程逐人逐案进行登记评查。尤其在案件的法律适用、款物查封、扣押、案件审查期限,案件定性是否准确;罪与非罪界线把握是否准确;对逮捕的条件把握是否准确;对发现的遗漏犯罪嫌疑人是否纠正漏补漏诉;对发现的立案监督线索是否依照规定进行办理;不捕不诉案件是否进行风险预警和评估,坚决做到一案一查一评议。三是检委会抽查。院领导及检委会委员应对案管部门评查的案件进行抽查,并就案件质量和评查结果进行公布,决定案件评查中问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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