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阳男子吕某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侮辱骂交警执法的消息,结果换来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019年4月12日10时许,吕某驾驶其摩托车途经旬阳城区316国道灵岩寺路段时,遇旬阳交警大队民警执勤检查,因其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当日11时许,一时气愤的吕某,拿出手机在其微信朋友圈内发布了一条具有侮辱性文字的消息,并配交警正在执法画面的视频。其行为侵害了民警正当执法权益,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经过批评教育,吕某认识到自己错误行为的严重性,主动将其所发视频删除,诚恳向执勤交警道歉。
民警提醒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若市民对交警的执法有异议,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合法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辱骂、挑衅民警,必将受到警方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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