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9 濮陽市換屆紀律要求!

濮陽市換屆紀律要求!

下列人員一律不得推薦提名或繼續提名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選:


1、政治上有問題的;

2、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

3、與敵對勢力相勾結或接受國(境)外組織、個人參選資助或培訓的;

4、品行不端、道德敗壞的;

5、有行賄受賄、權錢交易行為的;

6、因嚴重違紀違法被給予組織處理、紀律處分或被判刑以及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處理的;

7、有拉票賄選或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的;

8、在身份上弄虛作假或身份與代表性不一致的;

9、沒有履職能力或當選後不盡責、履職意願不強的。


擁有外國國籍的,不得推薦提名為代表、委員候選人;內地公民擁有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或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一般不推薦提名為代表、委員人選(歸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選除外)。


代表、委員候選人人選的提名要在廣泛徵求意見、反覆醞釀協商的基礎上,由設區的市黨委集體研究決定。不得以個人推薦代替組織推薦,不得將代表、委員職務作為榮譽進行分配,不得將推薦提名代表、委員作為招商引資的條件,不得以資產規模、納稅情況、社會知名度等代替人選標準,不得在人選提名上搞利益交換。


濮阳市换届纪律要求!

“九個嚴禁、九個一律”換屆紀律要求:


1、嚴禁拉幫結派,對搞團團夥夥、結黨營私的,一律給予紀律處分;

2、嚴禁拉票賄選,對在民主推薦和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的,一律排除出人選名單或者取消候選人資格,並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賄選的依法處理;

3、嚴禁買官賣官,對以謀取職務調整、晉升等為目的賄賂他人或者收受賄賂的,一律先停職或者免職,並依紀依法處理;

4、嚴禁跑官要官,對採取拉關係或者要挾等手段謀取職務或者職級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嚴禁

造假騙官,對篡改、偽造幹部檔案材料的,一律對相關人員給予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

6、嚴禁說情打招呼,對搞封官許願或者為他人提拔重用說情打招呼的,對私自干預下級幹部選拔任用的,一律記錄在案,情節嚴重的嚴肅追究責任;

7、嚴禁違規用人,對突擊提拔調整幹部、超職數配備幹部和違反規定程序選拔任用幹部的,一律宣佈無效,並視情節對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8、嚴禁跑風漏氣,對洩露、擴散涉及換屆人事安排等保密內容的,一律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9、嚴禁干擾換屆,對造謠、誣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選舉權的,一律

嚴厲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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