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7 靈臺縣人民檢察院辦理首起縣監察委移送審查起訴案件

近日,靈臺縣檢察院受理了縣監察委員會移送審查起訴的郭某挪用公款一案,這是開展監察體制改革工作以來,受理的首起涉嫌職務犯罪案件。

對此,靈臺縣檢察院高度重視,檢察長張誠親自審查,親自把關,要求全力依法搞好與縣監察委的銜接工作。本案在監察委擬調查終結移送起訴前,商請靈臺縣院派員提前介入調查。靈臺縣院選派一名員額檢察官、一名檢察官助理提前介入,嚴格按照《甘肅省檢察機關與監察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工作銜接工作辦法(試行)》與監察機關調查人員進行了有效對接,並就案件涉及的證據情況、認定依據等,共同商討、提出具體證據完善意見。

在該案移送審查起訴前,靈臺縣檢察院在先期與縣監察委溝通協調的基礎上,組織公訴、偵監、案管等相關部門對案件流轉問題進行了研究部署,制定案件受理流程,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為案件受理和審查起訴提供了有力保障。案件受理後,檢察長張誠親自負責承辦該案,對郭某作出了批捕決定。

目前,靈臺縣檢察院已經順利完成與縣監察委辦案工作的有效銜接,為靈臺縣檢察院今後受理此類案件積累了寶貴經驗,為下一步建立和完善職務犯罪案件辦理工作機制奠定了堅實基礎。同時納入員額內的檢察長親自承辦監察委移送審查起訴第一案,也是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貫徹落實司法責任制要求,體現司法親歷性原則的重要舉措,更是檢察機關領導幹部勇於擔當的具體表現。

(公訴科王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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