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1 嫁女兒時,非得要彩禮嗎?三位母親的心裡話,有的扎心,有的欣慰

希望用簡單的字,能溫暖到你

嫁女兒時,非得要彩禮嗎?三位母親的心裡話,有的扎心,有的欣慰

都說,愛情是無法用金錢衡量的。但是,有一些人卻想做“獨行俠”,不僅會以物質基礎衡量愛情,還給自己找個奇葩的理由,大概是:“你有多愛我,就看你能為我花多少錢!”、“你為我花錢越多,說明你就越愛我!”這兩種!

像這類用金錢衡量愛情的人,往往都是不幸福的。就算他們能把婚姻長久地維繫下去,但是卻無法保證自己是幸福的。要知道,生活中土豪也就那麼多,並且比你優秀的也人很多,你怎麼就能有如此信心,要求愛你的那個人,必須給你很多錢呢?

在這其中,也不乏一些女孩的父母,他們會通過女兒的婚姻,向男方要求一定數額的彩禮,少則幾萬,多則幾十萬,上百萬。如果你問他們是否在拿女兒“賣錢”?他們會毫不猶豫地說,不是。他們會用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懟你:“我要這麼多錢,是為了證明他是不是真心愛我的女兒!”。

是的,你為人父母,擔心女兒不被疼愛,情理之中。可是,如果你拿金錢衡量他們的感情,那就欠妥當了。首先,建立在金錢上的感情,不叫愛情。頂多算是好感,並且是“玩膩了就扔”的好感。其次,以金錢衡量的愛情,不長久。頂多算是走腎不走心,並且是把你只當“玩物”。

嫁女兒時,非得要彩禮嗎?三位母親的心裡話,有的扎心,有的欣慰

前段時間我寫了幾篇關於“婚姻敗給彩禮”的文章,很多網友都懟我,說我思想片面,不該以自己的觀點,摒棄彩禮這個風俗。再有就是:他們自己的生活,他們自己做主。一方要彩禮,一方給彩禮,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並沒有錯。

是啊,是沒錯。但是,還有個突出而又明顯的問題:“要窮了對方,會不會影響女人婚後的生活質量呢?”

我出生在農村,周圍很多同齡女孩,都是被自己的父母拿去換了彩禮。在他們眼裡,男方給錢越多,就證明他越在乎自己的女兒。可是,他們忘了,他們在向男方要彩禮的時候,多半不會參考對方的家庭是否能承受,他們只是為了自己的面子,把彩禮的金額越提越高。

這樣的結局,往往是很可悲的。對於能承受得住的家庭,他們會在以後的日子裡,像防賊一般地防著他們的女兒,從此男人也會和她離了心。要知道,很多適婚的年輕人,自己根本就沒多少積蓄,那些彩禮錢,都是他們父母辛苦攢了半輩子的積蓄。

對於那些承受不住的家庭,他們會因為高額彩禮終止這場“交易”。就算,有些承受不住的家庭,硬著頭皮把人娶回家了,也會揹負一身的債務。

嫁女兒時,非得要彩禮嗎?三位母親的心裡話,有的扎心,有的欣慰

我老家的鄰居家,就是如此。當初拿女兒換高額彩禮,結果女兒嫁過去每天吃饅頭鹹菜,有時候湯都沒有。女孩不到三個月,就受不了這種生活,然後跑回孃家哭鬧,要求父母歸還彩禮。當時她父母不想給,還說不能白養她,結果她就鬧著要喝農藥,最後嚇的她父母把彩禮還回去一大半。

之後,我那個鄰女的女兒,逢人就說:

結婚的時候千萬別給男方要太多彩禮,一定要看對方的家庭是否能承受。不然,結婚後你直接就背了一屁股債!

當然,這只是個例。但是,有更多類似的例子,可能要比這更慘。比如,大家常看到的“扶弟魔”一族,她們的婚姻幾乎可以用“悲慘交加”來形容。

不過,在留言中,也有一些比較理智的讀者,他們闡述了自己的觀點。他們覺得“兒孫自有兒孫福”,只要孩子對自己孝敬,只要他們選擇的婚姻,是建立在感情基礎上的,兩個人也能互敬互愛,那麼就不必在意風俗不風俗的。

他們很多人都贊同這個觀點:從別人手裡要來的糖果,再甜也像是施捨的,吃著不舒心。而真正用自己雙手贏來的,吃起來才舒心。

對於“嫁女兒是否要彩禮?”這個問題,我也向其他讀者徵集了看法,下面就為大家整理三位母親的留言,這其中有的話現實而又扎心,有的話也挺值的欣慰。

嫁女兒時,非得要彩禮嗎?三位母親的心裡話,有的扎心,有的欣慰

第一位:來自廣東的汪阿姨,63歲,退休教師,有兩個女兒。

“我有兩個女兒,大女兒比小女兒大11歲。當初決定生小女兒時,我已經38歲了,是想大女兒有個伴。我和老伴都是教師,雖然工資不算太高,但是非常穩定。

大女兒出嫁那會兒,我和老伴沒向大女婿要錢,還陪嫁了不少錢。那時候就有很多親戚朋友說,我們家慫。有的人背後還造謠,說我女兒是上杆子嫁給大女婿的。隨便他們怎麼說,我們家的日子是過給我們自己的,我們不在意。

有些閒言碎語,你不去管它們,頂多也就是互相傳一陣子,又不是一輩子。大女兒結婚後,看她婆家人的表現,我覺得當初我和老伴的決定是對的。他們把家裡所有的錢,都交給大女兒管,大女婿對大女兒也很疼愛。

其實,剛開始,大女兒的婆家也有些瞧不起我們家。他們覺得我們沒有要彩禮就把女兒嫁給了他們,多少有點高傲。可是過日子又不是一天兩天的,隨著相處的時間久了,他們彼此也瞭解了

,我大女兒雖然嫁進門的時候沒要彩禮,但並不代表我們孃家是好欺負的。

並且,我大女兒也是真心跟他們家過日子,有什麼麻煩事情,都是跑在最前頭。俗話說,人心都是肉長的。可能在一開始,婆媳相處會因為彼此還不熟悉,有些爭吵,鬧些矛盾。如果兩個人都是真心想過日子的人,時間久了,彼此瞭解了,誰還願意鬧啊?當然了,也有一些是不想過日子的人,他們就盡情的鬧唄,最後反正是損人也不利己。

所以,我覺得,嫁女兒,沒必要太在意彩禮!我小女兒還沒結婚,她結婚時,我也會堅持自己的這個想法。只要未來女婿是真心對她好,兩個人的小日子,是可以全憑他們自己賺來的。當長輩的,祝福就好了!”

其實,有很多家庭,之所以要彩禮,並不是在考驗男孩是否真愛自己的女兒,而是考驗男孩的父母,是否有實力的。說好聽點是為女兒考驗女婿,可是實際上,心裡都有小九九。不過,汪阿姨的想法是值得欣慰的!

嫁女兒時,非得要彩禮嗎?三位母親的心裡話,有的扎心,有的欣慰

第二位:來自浙江杭州的溫阿姨,59歲,普通退休職工,有一兒一女。

“我有一兒一女,兒子比女兒大兩歲。我覺得,嫁女兒彩禮不能不要。我不管別人笑話不笑話。因為,我兒子結婚那會兒,我兒媳的孃家,就問我們家要了將近30萬的彩禮。還要求我兒子全款買房買車。

我和老伴都是普通職工,這些年養一雙兒女用了不少精力,所以也沒攢下多少錢。雖然兒女都很爭氣,畢業後找到了很不錯的工作。可是,在杭州全款買房,就算把我們老兩口賣了,連一間廁所也買不起!

後來,見我們家實在拿不出這麼多錢,他們就退了一步,說首付買房也可以。可是,加上彩禮和車,這樣算下來,也不少於一百萬。為了能讓兒子稱心如意,我和老伴便東拼西湊地去借,最後雖然籌夠了錢,但是也欠下了一屁股債。

雖然,兒媳也帶來不少陪嫁,可是那些錢她都緊緊地攥在手裡,不肯替我們還一分。我那兒子又不怎麼爭氣。所以,我只能把希望寄託在女兒身上。不是我心眼壞,我也實在沒辦法。當初借錢的時候,答應兩年內把錢還給人家,去年大年三十人家就來堵家門口,非讓還一部分。

所以,今年我得讓我女兒必須結婚。我打算用女兒結婚換來的彩禮錢,還那些外債。我們老兩口都到退休年齡了,可我們還在硬撐著賺錢。為了我們自己,我想自私一次,就算女兒會恨我,怨我。我也會堅持自己的想法。”

其實,很多家庭中的父母,都有溫阿姨的這種想法。當初,自己兒子娶媳婦,要了自己和老伴的半條命,那麼他們就想通過女兒,重新撿回自己丟掉的那半條命。

說白了,這就是以怨報怨。溫阿姨的想法,有些扎心!

對於溫阿姨這種想法,小北不敢苟同,其實她也有些“報復”心理。就算將來她女兒妥協,為彩禮而結婚了,但是,溫阿姨的這種“報復心理”是很可怕的,倘若她哪天受了自己兒媳的氣,說不定,會讓女兒在她婆婆身上報復回來!

嫁女兒時,非得要彩禮嗎?三位母親的心裡話,有的扎心,有的欣慰

第三位:來自山東濟南的袁阿姨,58歲,事業單位退休,有兩女一兒。

“我有兩個女兒,一個兒子。大女兒今年34歲,結婚六年了。當初,我象徵性地給大女婿要了一部分彩禮。因為我們這邊有要彩禮的風俗,當初我和老伴還在鄉鎮上上班,周圍的鄰里大都是文化不高的務農人員,如果不要彩禮,他們會說三道四。

倒不是我在意這些,而是我害怕女兒受影響。畢竟,她嫁得不算太遠,我們和親家也算沾親帶故。也可以說,我和老伴當時有些好面子,所以就向大女婿,適當要了些彩禮

不過,要來的那些錢,我們私下裡又偷偷塞給了親家。我們家雖然不是大富大貴,但也算是小康家庭。我和老伴都是有文化的,我們不會用彩禮衡量女婿對女兒的在乎。我只要求他,以後家裡無論有大事小事,都要提前知會我女兒,哪怕不聽她的意見,至少也得讓她知道才行。

二女兒今年31歲,結婚三年了。她結婚那會兒,我也問二女婿要了彩禮錢。雖然那些錢沒還給二女婿,但是我是參考了他們家的經濟實力要的。當時,二女婿的父母是搞養殖的,每年有30多萬的收入,我就象徵性地要了3萬塊錢的彩禮錢。

二女兒結婚要的彩禮,我之所以沒還給二女婿,是因為當初二女兒是懷著孩子嫁給二女婿的。她讓我和老伴在單位的同事面前丟了些面子,所以……不過,現在我已經不在乎了,並且,每次二女兒帶孩子回家來,我都給外孫買很多好東西。

兒子今年30歲,剛結婚。親家也是看我們家的家境要的彩禮錢。雖然,彩禮錢後來他們還回來了,可我沒要。我把錢都給了兒媳,我讓她存著,以後備用。

所以,我覺得,嫁女兒的時候要彩禮可以,但是需要看對方的家庭情況,不能盲目地亂要。不要認為嫁了女兒是虧本的事情,別忘了,‘女兒是父母貼心的小棉襖’,等父母老了,也許兒媳婦會嫌棄照顧咱們,可是女兒不會啊!如果咱們把女兒的婆家要窮了,導致女兒和女婿感情不和,女兒不幸福,自然恨父母。那她就不是‘小棉襖’了,不是麼?”

嫁女兒時,非得要彩禮嗎?三位母親的心裡話,有的扎心,有的欣慰

其實,有那些要彩禮的家庭,也就分這三種情況。一種是不要,一種是要,一種是看情況而定。但,我依然堅持自己的觀點,希望能摒棄彩禮這種風俗。雖然汪阿姨和袁阿姨的想法很欣慰,但是,大多數的家庭都還是和溫阿姨一樣。

有些父母,甚至都不像溫阿姨有個“情非得已”的理由,他們純粹就是拿女兒“賣錢”。他們不在乎女兒婚後的生活質量,是否會受彩禮的影響,他們只顧自己和兒子。

大家經常看到的那些關於“扶弟魔”的案例,她們的父母,不就是這一類人麼?他們不僅拿女兒“賣錢”,之後他們也會想盡辦法從女兒身上繼續“壓榨”。直到女兒沒有了利用價值,他們才肯善罷甘休!

有時候,我也不相信天底下有如此“狠心”的父母,他們不惜斷送掉自己對女兒的“老有所依”。但,這就是生活。既然,人是不同的,那麼,觀念自然也就不同了

說實話,生活條件越是一般的家庭,他們越是存在這種觀念。也許是攀比心比較重,也許是報復心比較重。不管怎麼說,這都不是值得倡導的。

既然,彩禮不可避免,那就請在尊重一對情侶的感情基礎上,提出合理的要求。別太過分,讓兩家人都能過得去,以後的日子才能相安無事!

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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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更贊同上面哪位阿姨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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