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突然想問一個問題5G技術,怎麼有人覺得中國移動,聯通,電信沒有突破技術呢?

愛上貓的狐狸


應邀回答本行業問題。

通信業裡有相應的分工,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是通信業裡的運營商,就行業裡的角度而言,屬於甲方,他們要做的是提出需求,牽頭要求通信業的設備商、技術解決方案提供商去按照這種需求去研發。

最開始的時候,通信業裡運營商和設備商的分界線也不是特別的明顯。

在很久以前,全球最大的通信業壟斷巨頭是美國的AT&T(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成立於1877年,前身是美國貝爾電話公司,曾經長期的壟斷了美國的長途和本地的電話市場。他不僅僅是最大的通信運營商,而且也是當時最大的通信設備的生產提供商。在通信業裡大名鼎鼎的貝爾實驗室就是該公司旗下的部門,有很多通信業的技術都是該實驗室研發的產物,包括電話、電氣計算機、晶體管、激光器、通信衛星、光纖製造技術、光交換裝置等出都自貝爾實驗室。

1984年開始,在美國反壟斷機構的強力介入下,AT&T被肢解,從此之後,通信業就非常明顯的分離成為了通信運營商和通信設備提供商、通信技術方案解決商這些類型了,從AT&T之後,就沒有一家通信運營商同時還是非常強大的通信設備商了。

現在的日本最大的運營商NTT DOCOMO、已經倒閉的北電、被阿爾卡特收購的朗訊,都是出自AT&T。

目前的通信業裡的技術演進的方案,尤其是移動通信這塊,基本都是由運營商提出的,但是具體的技術解決方案,是有設備廠家來完成的。

我們比較熟悉的LTE,就是最早由日本的NTT DOCOMO於2004年提出的。

通信運營商負責具體的網絡運營,也是最直接面對通信業客戶的通信業企業,在網絡的運營之中,也收集了大量的最終客戶的需求,同時也有大量的具體網絡的運營經驗,也正是基於如此,移動通信通訊領域的技術換代,很多都是由運營商提出的具體的需求。

這種具體的需求,也轉化成為了5G的標準的立項,在目前5G的標準立項之中,中國最大通信運營商中國移動主導的5G立項是最多的。

總而言之,通信業裡運營商做為甲方提出技術需求,設備商作為乙方來滿足這種需求。所以,很多時候,一些具體的技術創新都是設備商來研發完成了,而創新的方向,很多都是運營商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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