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維修金定義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裡的餘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維修資金被稱為房屋的“養老金”,它是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購房者應當在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前,一次性足額交存首期維修資金。
交了那麼多維修資金,什麼情況下可以啟用,房屋維修資金申請流程是怎樣的呢?
以下情形可啟用房屋維修資金
維修資金的應急使用,適用於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緊急情況,需要立即進行的維修、更新和改造。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啟動應急維修程序:
A.屋頂防水、隔熱層破損或滲漏;
B.外牆出現雨水滲漏,引起外牆內表面浸溼;
C.地下室出現滲漏、積水的;
D.樓房外牆外裝飾層出現裂縫、脫落或空鼓率超過國家相應標準、規範的規定值;
E.建築保溫層出現破損或脫落,或外牆內表面出現潮溼、結露、結霜或黴變;
F.外牆及樓梯間、公共走廊塗飾層出現開裂、鏽漬、起泡、翹皮、脫落、汙染的;
G.公用區域窗臺、門廊挑簷、樓梯踏步及扶手、維護牆、院門等出現破損的;
H.公共區域門窗或窗紗普遍破損的等。
我們也可以簡單理解為以下7大類;
1、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的屋面、外牆防水嚴重損壞
2、電梯故障或停運
3、消防系統故障;
4、建築外立面裝飾和公共高空構件嚴重脫落鬆動
5、玻璃幕牆炸裂;
6、排水管道爆裂;
7、其它可能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緊急情況。
需要注意的是,依法應當由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依法應當由相關專業經營單位承擔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寬帶數據傳輸等管線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費用;因人為損壞及其他原因應當由當事人承擔的鑑定、修復費用;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應當由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的維修和養護費用。不可使用維修資金。
房屋維修基金申請如下;
A.專項維修基金足額歸集到位,維修項目符合維修基金使用範圍;物業或業主委員會制定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B.公用部分、公共設施設備保修期限屆滿;
C.涉及物管區域或全體業主的,已經業主大會書面批准,並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
D、先上報區房屋維修基金管理部門,現場實勘後再上報市級房屋維修基金管理部門,合格後下發70%維修款項;
E、竣工後提交市級房屋維修基金管理部門審核,合格後下發餘款。
房子維修基金交給誰?
房子維修基金都是給房管局的,但現在很多都是由房產開發商或是物業管理公司來代收此費用。所以,在繳納房屋維修基金後,為了確保這筆費用開發商或是物業管理公司有上繳,最好是到當地房管局查詢一下你的公共維修基金是否已經繳納。另外,在向開發商繳納這筆費用時,一定要與其索要一張繳款的正式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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