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同单位同工种为什么有人按市社保退休有人按省社保退休?

这个问题其实不难回答。为什么同单位同工种的人,有人在省社保退休,有人在市社保退休?这主要是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的统筹渠道不同。

出现这种情况,首先往往是一家央企或者是跨行政区域的大型企业,企业的注册地往往是在省会城市。 其核算的主体是在省公司,下属分布于各地行政区域的企业,其统筹的养老保险,都由省公司统一向省社保缴纳。 具有央企或跨区域大型企业正式职工身份的员工,毫无疑问,企业缴纳和个人扣除的养老保险费用,统一通过统筹渠道向省保机构缴纳。这一部分职工,其退休时的养老金就由省社保发放。

由于历史的原因,同样一家央企或跨区域大型企业中,随着各个阶段用工政策的变化和不同制度下的用工,一部分职工的身份与央企正式职工的身份有了区别。这就需要分清其招工时,劳动指标下达的主管单位在哪里?如果由地市劳动主管部门下达, 其养老金统筹,就由地市社保收缴。许多央企中,集体所有制职工、派遣制、临时用工(用工时间超过15年)的这部分职工,就属于这样的用工性质。

用工性质虽然不同,但在使用过程中并没有明确的界限,也就是现在所说的混岗。不同性质的用工,在同一单位同一工种岗位上工作,比比皆是,而很多一般职工,对用工性质和统筹制度了解的并不多,办理退休后,对养老金发放渠道不同不能理解,这只能说其对劳动管理的一些政策理解不够。

同单位同工种为什么有人按市社保退休有人按省社保退休?

历史上形成的用工政策,有历史的原因,一时难以消化。随着用工制度的不断完善,养老保险企业统筹和职工个人按一定政策标准扣除,向统筹机构缴纳养老保险。到达退休年龄时,满足15年工龄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而且,企业退休职工,无论是身份不同,在两三年之后都要统一向社区移交管理,用工性质慢慢淡化。


虽然用工性质慢慢淡化,但历史上形成的同一单位同一工种不同职工在职工资性收入的高低,影响着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这是由于在职时,缴纳和扣除的养保险数额不同。

企业扣除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数额是由职工个人当年工资收入、奖金收入的总额计算的。工资收入由工资制度决定,奖金收入由企业考核决定。缴纳的养老金统筹出现不同就不难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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