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合同價300萬,但竣工結算價高達500萬,甲方不送審,怎麼辦?

笑望人生369


合同價300萬元的工程,決算500萬元,超出合同價款66.7%,價外款明顯比例過高,顯然不正常 ,甲方不予送審,是有道理的,估計是認為決算水分太大。

你可以根據合同條款,複合決算內容,剔除不符合要求的增量。如果是工程量清單計價合同,對清單工程量增加、設計變更、新增合同外項目等,需要提供現場簽證單。如果合同有調價條款,可以計算相應的人工機臺班、材料調價差。再根據這些重新調整決算價格,報甲方審核,只要有合理依據,就不怕審。

個人承包工程決算放水的太多,都想通過簽證做點文章,但是甲方不傻。一般甲方對工程量、總造價基本心裡有數,不是那麼好糊弄。水分太大,一看便知,還是要適度為宜。


小豬房論


合同價300萬,結算價500萬,甲方不送審很正常。如果是政府單位的項目,早都把預算經費批覆好了,這個項目就這麼多錢幹完。你現在多出200萬,多出來的這一部分誰出?甲方負責人出??讓領導出???不管招標文件約定的中標方式是怎樣的,你中標了,你就要把不確定因素、風險都要考慮進去,有一部分風險你就得承擔。要看你當時合同是怎麼約定的,是籤的固定總價還是固定單價合同。結算要以兩部分組成,合同內和變更籤證兩部分。變更籤證單最好要三方(甲方、監理、施工方)都蓋章認可,有些項目還要上級領導批覆,若有批覆文件,最好也要有批覆。變更籤證最好不要超過合同價的10%,當然一般籤合同都要約定審計審減率超過約定審減率的那一部分費用要施工單位出,所以做結算也要找一個水平高點的人做,自己不吃虧,也要讓第三方審計有利可圖。如果變更籤證超過10%了,最好把價格高的這一部分簽證重新提出來籤份合同,或者讓設計出設計變更,把鍋甩給設計。否則超出的那一部分費用,沒有文件支撐是很難要到手的(當然也要看你和甲方的關係)。你請的審計甲方肯定不認,審計是甲方委託或者受當地審計局委託,嚴格意義在審計方沒有出定案表之前,審計和施工單位是不允許見面的,所以你的審計結果對於甲方毫無意義。做項目前一定要考察清楚,最好到現場實地考察。如果是清單招標清單要和圖紙對一下,發現漏項,缺項要和甲方及時溝通。做投標預算一定要找一個有經驗師傅做。


一隻船長丶


合同價300萬結算價500萬這個現象很正常的,做現場的大家都知道甲方為了少付進度款在簽訂合同時有意壓低合同價,他們採用的方法是:如果是清單價就有意識的縮小工程量,如果是費率標他們就會在你投標時給你很短的時間讓你沒法計算出合同總價,在簽訂合同時只定費率合同價款就暫定,這時他們一般都定個較低的價款,如你有疑問他們會說這不影響最終結算的 ,一般施工單位也認為事實也是這樣就都不追究了,其實這個較低的合同價款會作為進度款的支付依據的,所以啊這是甲方變相的想以更少的財務成本完成更多的工作,但這個合同在結算時甲方一般都會調整的。

象你說的因為大於合同價甲方就不給你審核的,你的意思是否是甲方已經審核完了後按合同要進行第三方再審核?如果是這樣的話這事就不好辦了,因為甲方自己已審核完了他發現工程造價已超出他當初的概算價了,下面的人又不敢向領導彙報就只能拖你了,這樣的你唯一的辦法是:在走通關係的情況下儘量多收集證據為以後訴訟或仲裁做準備,當然了能不走這一步最好不走這一步,但如果甲方就是不給你只能走這一步時如果你手裡沒東西,到時你會吃大虧的,畢竟法律是講證據的。


工程造價和工程管理


甲方不送審,只要給你錢就行呀!!

最惱火的是他即不送審,也不給你錢。

明擺起給你拖。

為什麼會這樣?

本來就是這樣呀?

做工程的,都知道,工程如果不這樣,還叫工程嗎?

如果工程實際造價僅僅三百萬,你能做到五百萬,你有本事!黑心!對甲方。

如果工程實際造價五百萬,你能三百萬籤合同,你有本事!黑心!對市場。

不去說你合同中的其它約定,說說常規做法: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那你就要跑快點。

你多簽了這麼多錢,如果是政府工程,你完了,甲方為什麼不送審,不敢送呀,這個坑太大了,審出問題,如果是老大的事,下面的誰敢揭開這個蓋呀,如果是下面的事,誰來擔這個責任??所以,我認為,你及時調整,與甲方協商,儘快過審。

如果是房開項目,沒事,甲方相關人員等到你表衷心呢?去許諾吧。

如果是第二種情況,哪你就是那種黑心包工頭。

你這個超低價已經是廢標價了,但還能籤合同,說明你深暗人情世故。

但是你挖的坑你自己來跳,一般合同進度款支付是按合同價支付,超出份等到結算過後再行支付,那你就要墊資至少一百萬直到審完才付錢。

沒事,等吧。

所以,不論什麼情況,你都要等,因為兩種情況都說明你是黑心包工頭。


純叔無聊


《財政部 建設部關於印發《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04]369號文件,文件規定了工程竣工結算審查期限:

單項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的同時,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發包人應按以下規定時限進行核對(審查)並提出審查意見。

1、工程竣工結算報告金額在500萬元以下,審查時間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20天

2、工程竣工結算報告金額在500萬元-2000萬元,審查時間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30天

3、工程竣工結算報告金額在2000萬元-5000萬元,審查時間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45天

4、工程竣工結算報告金額在5000萬元以上,審查時間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60天

5、建設項目竣工總結算在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確認後15天內彙總,送發包人後30天內審查完成。


神盜周某


你沒有具體說明工程款增加的原因是什麼、相關變更手續是否齊備,我無法判斷。但我如果是甲方,也不會送審,否則吃不了兜著走。這種情況在工作中很多扯皮打官司的。

一、為什麼竣工結算款能超過合同價

竣工結算款為什麼超過合同價,這個問題可能很多人要噴了?這不是正常的嗎,現在都是這樣的。但我要說,都是這樣的才不正常呢。

如果竣工結算款都超過合同價,要合同價做什麼呢?要中標價做什麼呢?一開始,各方都將招標、合同、施工當兒戲,沒有認真對待,都在打自己的小算盤。分析原因,主要有:

一是設計不合理,發包方在招標前設計方案就有問題,圖省錢找個水貨公司進行設計,圖省事該論證沒有論證。設計方案缺項、漏項太多,地下勘查出現嚴重失誤等。如果不增加預算,工程根本無法施工。

二是預算有限,發包方只能這裡砍一點、那裡減一點,指望由中標人來解決,或者邊建邊找錢來解決。

三是施工方動心思,先低價中標,然後找各種理由要求增加預算。

有的項目已轉包、非法分包多少次了,完全是虧本項目,施工單位只能想辦法從工程上補回來。你難道真以為施工單位如此好心,花300萬元為你做500萬元的事情。

現在工程建設領域這種情況太普遍,所以大家習以為常。如果調增不是太大,可能雙方最後能達成協議。但這種300萬元做成500萬元的事情,恐怕誰都無法輕意表態了。

二、超過合同價如何辦

區分具體情況分別處理,從法律層面來說,竣工結算款超過合同價也是允許的,只是要真實、可控、程序合規。

由於設計不合理需要增加預算,在政府投資項目中,如果增加額不超過10%,經過監理、造價、設計單位進行核實,雙方協商,完成現場簽證等手續後,可以增加投資額。如果超過了10%,還需要報原項目審批部門重新審批。

如果屬非政府投資項目,雙方協商並要達成書面協議,千萬不要未協商好,或者僅僅口頭協調就開始施工,否則最後施工方就要被動了。

施工方一定要認真研究合同,約定按工程形象進度付款。發包方由於預算問題影響支付時,要適當控制施工進度,拖欠工程款較多時,一定要停止施工。施工方不要抱著“生米煮成熟飯”的想法。

對於轉包、非法分包、低價中標等原因產生的鉅額差額,發包方一定要堅持按合同執行。但如果在施工過程中,增加的項目都是經過發包方允許,並辦理相關程序,發包方就難辭其咎。在這個過程中,設計、監理、造價都要發揮作用,如果他們都和施工方站在一邊,發包方只能被糊弄了。

三、如果沒有手續該如何辦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知道,300萬工程做出500萬來,甲方不送審肯定是雙方手續有問題。絕對不是雙方協商補充合同的事情。

最後解決方案只有打官司,如果當初變更均有相關完備手續,甲方責任最大,想辦法解決之後,估計還要處理不少人吧。

如果沒有相應手續,施工單位可能就要敗訴,該虧也要虧,吸取經驗教訓吧。


財務意識流


所以合同很重要,300萬隻是合同暫估價,結算以實際工程量結算!付款也要以每個月報的實際工程量的百分70結算!這樣就相當於甲方認可了!還是要加一條,竣工一個星期內甲方組織人員驗收,如果一星期內不驗收,視工程合格!合格了就要結算付款,不付款就起訴他吧


虛度年華159651489


根據圖紙再來複查工程量,實際收方等依據,特別是隱蔽工程多的地方,但是中標300萬,也可能做出600萬以上的量出來,比如當時甲方錢不夠,設計圖上就扣了一筆,然後施工單位進場開始施工,甲方各種加量辦簽字等也是會導致價格上漲。如果沒有啥特殊性300萬的工程如果是房建做出400萬內算是正常的了。


餛飩抄手


300萬元的工程,決算500萬元,超出合同價款66%,增項明顯比例過高,極不正常 ,甲方不予送審,是有道理的,肯定是認為決算水分太大。施工單位要再核算,不核清楚肯定不行,一般最多有個15%的增項還馬馬虎虎說得過去,再多就要追究設計單位、編標單位和監理的責任了。


美好的七十三


這個數字相差太大,不是甲方《釣魚》,就是乙方亂造。若是甲方的問題,必定增加不少額外項目,當初施工方必定要有依據辦理增加預算,才會動工,加上零星更改也有書為證,這樣的決算,有理有據,納入峻工報告,甲方無理由拒付,否則不辦理工程移交。如屬施工方亂加價,則也應提出變更依據,是什麼因素提高造價,有政策和變更依據,否則委託定額站複審裁決。怎麼說都是有辦法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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