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6 「淨網2018」大慶警方解讀:微信群傳播淫穢視頻會有怎樣的待遇

發了淫穢圖片、視頻

被拘留了

「淨網2018」大慶警方解讀:微信群傳播淫穢視頻會有怎樣的待遇

案例一:

我市市民姜某2017年11月23日建了一個微信群(共有66名成員),此後,姜某開始不定時向群內上傳淫穢視頻文件,該群成員均可在免費下載、觀看。截止2018年4月11日被龍南分局抓獲當日,姜某共在該群內傳播淫穢視頻文件達500餘個。

目前,嫌疑人姜某(男,29歲)因涉嫌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被刑事拘留,具體案情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淨網2018」大慶警方解讀:微信群傳播淫穢視頻會有怎樣的待遇

案例二:

2018年3月6日會戰分局在處置一起治安案件中,發現該案嫌疑人劉某及其朋友張某君均有利用手機傳播淫穢信息的行為,經訊問該二人所傳播的淫穢視頻是從某微信群中獲得,民警順藤摸瓜將該群中主要傳播人董某(該群群主)、張某爽抓獲。

經訊問,董某對建立微信群,並不定期向群內上傳淫穢視頻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民警從其手機中共提取視頻61條,經鑑定有54條視頻為淫穢視頻。

目前,嫌疑人董某(男,32歲)被刑事拘留,劉某(男,38歲),張某君(男,38歲),張某爽(男,37歲)被治安拘留十日。


敲黑板!

1、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是刑法分則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的第九節(第363至367條)規定的一類犯罪,共5個罪名,指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組織播放淫穢物品或者組織淫穢表演,妨害社會管理秩序,敗壞社會風氣的行為。(百度百科)

絕非大家想的,我只是熱心的共享資源,並非想牟利,所以不會觸犯法律

2、案例二中群主董某作為主要傳播人被依法處置毫無疑問,如果他僅僅作為群主,並未參與淫穢視頻傳播又會怎樣呢?

群主作為群的管理者,應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及時審查微信群內容,阻止成員發佈淫穢視頻或直接將其剔除,甚至解散微信群。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0年3號)第三條規定,利用互聯網建立主要用於傳播淫穢電子信息的群組,成員達30人以上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傳播者,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定罪處罰。

網警提示:

各種網絡社交群落非但不是法外之地,同樣要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而且作為群主等管理人員,在約束好自己行為的同時,還要承擔起對其他群成員的管理責任,依法加強對群成員發佈各類信息、交流各種資訊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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