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外國人永久居留條例”為何人人喊打?外國人在華劣跡斑斑,應首先出臺嚴格管理外國人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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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萬網民反對的“外國人永久居留條例”到底怎麼了?!


如果你這兩天足夠關注新聞,就能看到大部分官方媒體的微博下面,都有人在發一模一樣的內容:

堅決反對#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

點進去,就會發現這個超話,目前已經有30億次閱讀,近250萬的討論。

“外國人永久居留條例”為何人人喊打?外國人在華劣跡斑斑,應首先出臺嚴格管理外國人的法律

那今天我也直奔主題,跟大家聊一下這個話題。

“外國人永久居留條例”為何人人喊打?外國人在華劣跡斑斑,應首先出臺嚴格管理外國人的法律

這個條例,為什麼惹了眾怒?

首先跟大家說一下背景。

在2月27日凌晨,司法部官網上線了《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

這個條例的目的,為了規範取得永久居留權利的外國人,和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

而掛出來的“意見稿”,是為了徵集廣大群眾的意見。

而與這個“徵集意見稿”一同出現的,還有一個名字——

楊宜勇。

上面說的將近250萬條討論,我不誇張的說,起碼一半都是在罵這個人。

起因是這個截圖:

光看到被圈出來的部分,我當時也非常生氣。

什麼叫鼓勵中國女大學生和留學生聯姻?

難道我辛辛苦苦念這麼多年書,就是為了什麼勞什子聯姻嗎?

這個截圖最初是來自網易新聞平臺上的一篇文章。

可如果你仔細看的話,能發現說要引進亞非拉移民的專家,並不是楊宜勇,而是來自長江商學院的高級研究員...

我也不是在為誰洗白,畢竟這兩天之前我連這個專家長什麼樣都不知道。

只是希望,大家的重點不要被帶偏。

畢竟外國人永久留居條例,不是一兩個專家能左右的。

我們的重點應該是——

《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意見徵集稿)》中,

這些規定,合適嗎?

管理條例裡,都規定了些什麼?

我仔細去司法部官網看了一下這個條例。

重點都應該在第二部分——申請條件。

其實看到前面的時候還好,

這些都規定了必須是有傑出貢獻的人,甚至有的還需要政府部門推薦才可以申請。

還有的就是,規定要麼你學歷超高,

要麼你是國家緊缺的技術人員,

再不濟你就超有錢,願意在國內投資。

這些都完全可以理解。可越往下看,越有點心涼,這門檻相比較前面的,是不是變低了點?

來看看第十五條其中的第三和第四小項,

是這麼規定的:連續工作四年或者八年,且年收入不低於所在地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倍或3倍,即可申請。

這很難嗎?

要知道不是所有城市,都像一線城市那樣拿著高工資。一些城鎮地區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有多少,難道不清楚嗎?

況且外國人到了中國,教育行業的工作並不難找,長了張外國人的臉,就可以稱一句“外教”,哪怕有些人並不會教書育人,也一樣可以拿高出普通人的工資。

還有這條:

未滿十八週歲的子女投靠在中國境內的中國籍父母,

或者在中國境內永久居留的外國籍父母。

大白話一點就是,就算你是個拿外籍的中國人,只要你的父母還是中國國籍,你就可以申請永居。

有的網友說:

很多人都是從小拿外國國籍,但是等他念完書了或者發現國外不好混了,就可以說回來就回來了?

可以申請永久居留,這是不是變相的雙國籍?

畢竟有些高校,對與擁有外國國籍學生的門檻,真的不算高。

國內百萬考生過獨木橋,

他們可能是走平坦大道。

還有第十七條,第三小項:

看看這申請永居的關鍵詞:

滿六十週歲,國內有直系親屬,有住所,能生活。

如果說永久居留條例是為了吸引高精尖人才,

那麼我真的納悶了,

年滿六十週歲毫無建樹的一般人,就因為有家人在中國,就可以無視那麼多條件直接申請了嗎?

而後面那句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在國內有家有口,還沒地方住吃不上飯嗎?況且穩定住所,並不等於你一定要在某個城市買房子。

開放永久居留權,最初的目的是為了吸引人才。

可是門檻放的如此之低,如果湧來的人都是這些人,那麼就完全失掉了本意。

他們只會擠壓原本中國人的生存空間。

讓原本就緊張的教育資源更緊張,

讓原本就缺少的醫療資源更缺稀,

而留居管理條例最不可思議的,是關於申請條件的最後一條:

外國人因其他正當理由需要在中國境內永久居留的,

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資格。

看到這裡,很多人都忍不住發出靈魂三連問:

正當理由?

什麼算正當理由?

是不是正當理由誰說了算?

這雖然是兜底條款,但是兜底性條款的模糊性與不確定性,給了太多可操作的空間。

大家反對的到底是什麼?

現在對條例最大的反對意見,是很多跟我一樣的普通人,擔心不夠高的門檻引進的外國人並不是什麼高素質人才,而是所謂的“洋垃圾”。

我不是說外國人都不好,不可否認有很多優秀的外國人,在各地發光發熱。可有時候,卻就是有那麼一顆老鼠屎,攪壞了一鍋粥。

這些人靠著包裝和低門檻,來到我們的“家”,享受著超人一等的待遇。

這並不誇張。

在過去的這些年,外國人在中國是什麼待遇,有眼睛的人都知道。

2012年,一位環遊世界的日本人丟了自行車,報警之後,警察連夜幫他把自行車追回來了。

而我呢?

別說幾百一千的自行車,連幾千塊錢的手機都丟過,可報警之後卻不了了之,只能自認倒黴,哭著再買個新的。

根據當時的報道,這個日本男子還說:中國人對外國人比本國人好。

反正我挺不是個滋味的。

還有去年的南京地鐵二號線,中國小哥在地鐵上不守規矩喝奶茶,直接被執法人員開了罰單。

而同樣在吃麵包的外國人呢?

被選擇性無視了,十分溫和的口頭上說了一句。

這誰看見受得了啊?

還有福州市非洲留學生騎電動車載人,被攔下後推搡交警,最後被從輕處分。

還有頂尖學府的醫學部,錄取漢語不達標的菲律賓留學生,而學校授課恰恰使用的是中文,更不要說高達40萬的獎學金。

這些都不是什麼大事件,可是這些在新聞裡,網絡上甚至是現實生活中頻頻出現。

可除了這些,關於外國人偷竊,強姦,不尊重女性的事情太多了。

還記得2012年,在堂堂首都的宣武門外大街,喝醉酒的黑人把一個小姑娘扒光到只剩底褲嗎?

如果不是路過的小夥子看到後衝了上去,這個女孩會遭受什麼?你我心知肚明。

最後,

這位手持英國國籍的男子,只是被罰了500塊錢,並拘留十五天。

為什麼?

又憑什麼?

我們憤怒的將他們稱為“洋垃圾”,可是這其中包含的都是我們對“超國民待遇”的不滿。

丟了東西就能被找回,

犯了錯誤不會被懲罰,

推搡交警也不過是從輕,

語言不通也能進頂級學府,

在我們國家肆意侮辱女性,

我們反對的是什麼?

反對的是,外國人來中國後就擁有的特權。

反對的是,自己拼命努力卻比不過一張異邦人的面孔。

反對的是,低素質的外國人來中國攪亂治安,讓我們從此夜晚不敢出門。

我一點一點都不想老了之後,對自己的小孩說:

我年輕的時候,

晚上可比現在熱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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