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保靖:法院發佈懸賞公告 “老賴”兩小時內主動聯繫還錢

保靖:法院發佈懸賞公告 “老賴”兩小時內主動聯繫還錢

該院還統一製作了執行公告,於6月11上午,將被執行人龍某的基本信息、涉案情況及懸賞徵集等內容張貼到其居住地、街道、社區及車站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在全縣範圍營造高壓態勢,讓“老賴”無處遁形。

關於申請執行人彭大志與被執行人龍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2016年9月,保靖法院依法判決被執行人龍某償還申請執行人借款95000元及利息,定於2016年12月30日償還人民幣50000元及利息;餘款45000元及利息定於2017年4月20日前一次性還清。法律文書生效後龍某一直未履行義務,並採取不接電話、“玩失蹤”逃避的方式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

2017年6月,申請執行人彭大志來法院申請執行立案後,執行法官黃友軍多次去被執行人龍某家中尋找未果,打其電話不接、微信不回,以消極逃避的方式拒絕與法院溝通。法院遂通過短信的方式向被執行人龍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被執行人財產申報表等法律文書。被執行人龍某仍然選擇沉默來規避、逃避法律義務,法院網絡查控查詢到被執行人龍某賬戶無可供執行財產。

網上公告發出兩小時後,被執行人龍某主動聯繫保靖法院,並於6月13日下午15時來到該院,表示將積極履行法律義務,請求將懸賞公告撤銷,下午6時已交付8.5萬元欠款,6月14日上午九點,龍某把餘下的執行款全部交清,申請執行人也領取了執行款。至此該案順利執行完畢。保靖法院針對被執行人龍某主動履行義務的事實,依法撤銷龍某的懸賞公告。

保靖法院通過執行懸賞公告進小區,將懸賞公告直接傳遞至住戶,更加直接、廣泛地徵集財產線索,進一步提升執行懸賞制度的影響力和實效性。

文章出處:辦公室、執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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