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1 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国法难容!——玉林市检察机关发布五大典型案例

一、毛某故意杀人被判死刑案

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国法难容!——玉林市检察机关发布五大典型案例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毛某与被害人黄某(女,1983年出生)同居后产生感情矛盾。2017年1月9日,毛某从外地赶回二人同居的住所躲藏。1月11日凌晨1时许,毛某趁黄某与其两个儿子黄甲、黄乙(2014年出生)熟睡之机,持菜刀劈砍黄某致使其重伤二级、用棉被捂死黄甲。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毛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检察机关依法对被害人黄某和黄乙进行心理危机干预、跟踪救助,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人民币5万元,并给予被害人政策咨询、帮扶转介,帮助协调被害人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按规定纳入低保、残疾人相关社会救助范围。

(二)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对于因案件而陷入困境的妇女及未成年人,依托有关单位,借助专业力量,精准帮扶,开展心理干预,进行了司法救助和综合救助,突出长远救助效果。

二、陈某故意杀人被判无期徒刑案

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国法难容!——玉林市检察机关发布五大典型案例

(一)基本案情

2017年1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陈某外出回到家中后,因照料女儿的问题与女儿的母亲李某(陈某、李某二人未登记结婚)发生争吵。陈某抱起哭闹的小女儿陈甲(2016年10月出生)举过头顶,用力摔到水泥地面,致使陈甲严重颅脑损伤于当晚死亡。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决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妇联等部门对近年来发生的父母或者其他具有监护责任的成年人杀死未成年人的“杀子案”开展类案调研,该信息得到了时任市委副书记李常官的批示。

(二)典型意义

通过类案调研,发现“杀子案”易发案人群特征为文化程度不高,生育两个或者两个子女以上并且孩子尚未进入青春期,个人收入较差,在家庭中地位不高,与其他家庭成员关系长期不睦,可能有抑郁症或者其他精神问题,女性居多,但是近年也有男性犯罪案例。分析此类案件的特点和成因,提出了精准预防此类案件的对策。

三、韦某强奸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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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韦某通过网络聊天工具结识初一女生李某(2001年出生)。2016年10月2日深夜,韦某将被害人李某接到某镇一宾馆,以韦某的身份证登记开房。入住后,韦某欲强行与李某发生性关系,因李某反抗而未得逞。次日凌晨2时许,李某从该宾馆三楼坠楼受伤。同月17日,李某因高坠颅脑严重损伤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决韦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鉴于宾馆未对入住未成年人进行住宿登记,涉嫌违反《旅店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六条等规定,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宾馆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

(一)典型意义

本案发生之后,检察机关、妇联全面分析案件的成因,并为预防该类案件的发生专门召开研讨会。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除了罪犯的行为之外,未成年人保护主体未尽到保护义务也有一定的责任。追究未尽保护义务主体的民事、行政责任,有助于提升整个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自觉。

四、钟某某故意杀人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案

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国法难容!——玉林市检察机关发布五大典型案例

(一)基本案情

2014年9月以来,已婚的被告人钟某某利用网络聊天工具,虚构身份接近被害人宁某(女,2001年出生)。2016年1月,宁某欲与钟某某断绝来往,钟某某采取发信息、潜入宁某家中写血书等形式威胁、纠缠被害人。同年2月6日,钟某某在圩镇上发现宁某,用弹簧刀连续捅刺宁某身体躯干及大腿等部位十多处,造成宁某失血性休克死亡。

对该案件,公安机关以钟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后以钟某某犯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决钟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检察机关认为钟某某主观恶性极大、犯罪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一审判决量刑不当,提出抗诉。抗诉意见得到了法院的采纳,自治区高级法院于2017年12月28日改判被告人钟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

(二)典型意义

在办理本案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充分利用证据,正确认定犯罪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使侵犯未成年人女性的罪犯得到了严惩。该案的办理,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女性犯罪的坚定立场。

五、陈某有故意杀人案

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国法难容!——玉林市检察机关发布五大典型案例

(一)基本案情

2016年9月22日17时许,被告人陈某有因琐事在某村持铁棍、木棍行凶,致邻居村民多人死伤,其中女性被害人6人。陈某有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2017年10月,检察机关以陈某有犯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目前各名被害人已经合计获得市、县两级国家司法救助26.8万元。

(二)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对因刑事案件需要紧急治疗支付手术费、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等情况,推行绿色通道、先行救济等机制,起到了雪中送炭的效果。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为维护司法弱势群体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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