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6 这两辆货车在高速公路停车抛扔垃圾,交警路政喊你接受调查

7月15日和7月24日,太原市南环高速公路相继发生两起货车停车随意抛扔垃圾事件。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五大队、太原高速路政大队二中队已对两辆涉案车辆展开调查。

这两辆货车在高速公路停车抛扔垃圾,交警路政喊你接受调查

7月15日8时40分许,山西交控集团太原高速公路分公司养护部门工作人员,沿太原市南环高速公路古城营往小店方向巡逻期间,发现一辆号牌为“冀A13KH挂”的绿色货车停在港湾停车带内,车上人员正在把车上的草垫子等垃圾往高速公路护坡上抛扔。

这两辆货车在高速公路停车抛扔垃圾,交警路政喊你接受调查

7月24日10时30分许,山西交控集团太原高速公路分公司养护部门工作人员,沿太原市南环高速公路武宿往小店方向巡逻期间,发现一辆号牌为“晋KB6211”的“一汽青岛”牵引车,同样停在路边港湾式停车带内,把车上的草垫子、蔬菜等垃圾往下抛扔。

上述两辆车的驾驶人见到养护部门工作人员拍照之后迅速将车驶离,事发现场留下满地草垫子等垃圾。为确保安全,养护部门工作人员专门调来车辆,对现场遗留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

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刘海斌介绍,此前,已有类似现象在太原市南环高速公路发生。接到高速公路养护部门反馈的情况后,高速交警一支队五大队已会同太原高速路政大队二中队,对上述两辆车展开调查。调查程序完成后,将依法对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予以行政处罚。

山西高速交警提示

1、高速公路不得随意停车,紧急停车时,必须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反光警示标志,根据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高速公路严禁抛扔垃圾。这种行为会对行车安全造成潜在威胁,极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同时随意抛扔垃圾也直接导致高速公路脏乱差,破坏了公共环境卫生。

在此,提醒上述车辆驾驶人主动配合高速交警和路政部门调查。此类事件已引起高速交警的高度重视,希望有类似行为的人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为自己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负责,共同维护高速公路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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