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6 用人單位未繳納養老保險,員工怎麼獲得賠償?

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未履行為勞動者辦理養老保險,若不能補辦(用人單位舉證能否補辦),繳納養老保險費而獲得的利益確定為勞動者的損失,用人單位應將向社保機構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金額支付給勞動者。

用人單位未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那麼,其應繳納的部分,直接支付給員工,以補償員工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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