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未履行為勞動者辦理養老保險,若不能補辦(用人單位舉證能否補辦),繳納養老保險費而獲得的利益確定為勞動者的損失,用人單位應將向社保機構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金額支付給勞動者。
用人單位未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那麼,其應繳納的部分,直接支付給員工,以補償員工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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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6 17:56:14 泰尚律聯
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未履行為勞動者辦理養老保險,若不能補辦(用人單位舉證能否補辦),繳納養老保險費而獲得的利益確定為勞動者的損失,用人單位應將向社保機構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金額支付給勞動者。
用人單位未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那麼,其應繳納的部分,直接支付給員工,以補償員工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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