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伊朗国家最高领导人是总统鲁哈尼还是最高领袖哈梅内伊,军队听谁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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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是一个非常特别的国家,它的特别不仅仅表现在敢与美国强硬斗争那么久;而且还表现在它的政治体制、军事体系确实存在与众不同之处:

一、伊朗是一个两大军事力量并立的国家

伊朗虽然现在早已是是共和国了,但事实上宗教势力在伊朗仍然很强大,宗教领袖在伊朗威望很高,1979年爆发的伊朗革命的主要发动者其实是宗教势力。伊朗革命胜利后,革命政权从巴列维王朝的崩溃中吸取了教训,他们认为为了使政权得到巩固和加强,就必须建立一支独立于国家军队之外、完全听命于革命政权的武装力量,在这种情况下伊朗便诞生了一支忠诚于革命政权的武装力量——伊朗革命卫队。


伊朗国家正规军拥有兵力42万人,其中陆军有35万,海军有1.8万,空军有5.2万,理论上讲这支军队听命于总统鲁哈尼。而与国家正规军并存的伊朗革命卫队武装有12.5万人,其中陆军有10万,海军2万,空军5000。伊朗革命卫队是伊朗政权的关键支柱,真正控制和影响革命卫队的事实上是最高宗教领袖哈梅内伊。


除了伊朗正规军和革命卫队,伊朗实际上还拥有民兵至少9万人,预备役部队30万人,这些武装力量理论上由鲁哈尼总统指挥,但哈梅内伊在他们心中具有强大的精神影响力。

二、伊朗革命卫队是伊朗实施“输出革命”战略的关键性力量

伊朗革命胜利后,为了扩大伊朗国家的影响力,伊朗政权积极推行“输出革命”战略,在周边不少国家扶持亲伊朗势力进行反西方扩张渗透的斗争,而革命卫队就是伊朗实施“输出革命”的关键性力量。众所周知也门胡塞武装和黎巴嫩真主党武装都得到了伊朗的大力支持,现在连伊拉克的什叶派民兵武装以及巴林的某些势力都得到了伊朗的支持。伊朗政权利用革命卫队在中东多国实施“输出革命”,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美国不敢轻举妄动。如果没有哈梅内伊发话,伊朗革命卫队是不会在国外干得那么风生水起的。



三、伊朗革命卫队事实上是一个“小社会”

打仗应该是军队的唯一职责。然而伊朗革命卫队不但打仗,居然还有时间和精力开公司、办实业,并且控制了不少能捞钱的大买卖。据沙特阿拉伯《中东报》报道,伊朗革命卫队控制了伊朗南部60个边境通道,以及伊朗非石油贸易中进口的57%和出口的30%。具有革命卫队背景的戈尔博集团经营民用建筑、工矿业、金融业、农业、设计和咨询业等方面的生意,而且在伊朗境外有560家贸易公司,革命卫队看来真的是一个“小社会”了,难怪连美国人都说伊朗革命卫队是一个“庞大的商业垄断组织”。



伊朗革命卫队有办实业、做买卖的特权,也是伊朗政权所允许的。鉴于革命卫队在两伊战争和“输出革命”斗争中付出的牺牲很大,为了让革命卫队官兵和他们的家属在为国效劳时没有后顾之忧,所以伊朗政权才制定了特别政策,允许革命卫队的人办实业、做买卖,同时革命卫队自主创业也可以减轻国家负担啊。不过现在美国和西方国家对伊朗制裁那么厉害,估计这买卖也很难做吧?


广雅君观世界


从总统鲁哈尼和最高领袖哈梅内伊的职位就能够看出来,他们到底谁领导军队。最高领袖指的就是某个国家、某些组织中的最高领导人。伊朗的最高领袖不仅掌握国家最高的政治权力,而且还是整个宗教派别的最高领袖。

简单来说就是哈梅内伊不仅掌握世俗的权力,而且还掌握着宗教权力。这是伊朗《宪法》所规定的,最高领袖独揽国家大权,包括各种行政、立法、司法、军事。具体到军事领域,伊朗的最高领袖不仅是伊朗国防力量的最高统帅,并且还拥有一支听命于自己的武装——伊斯兰革命卫队。其中最高领袖是武装部队的总司令,有宣战和停战的权力,可以任免武装部队的参谋长、革命卫队死了以及武装部队和安全部队的司令,甚至是罢免总统。

为什么伊朗总统没有掌握军队呢?这是由伊朗独特的政治制度所决定的。自1979年伊朗伊斯兰革命胜利以后,伊朗就建立一种独特的政治制度,最终伊朗成了一个政教合一、神权高于一切的国家。

伊朗的政治生活有两个中心,一个是以德黑兰为中心的政治核心,另外一个则是以库姆为中心的宗教核心。

伊朗政府是世俗的政治权力机构,总统是政府首脑。由于伊朗实行的是三权分立,所以总统是行政首脑。不过由于伊朗后来废除了总理,因而总统亲自负责政务,成为内阁首脑。

伊朗的总统是由民选产生的,通常情况下是四年一选。在总统选举的过程中,候选人必须获得绝对多数票才能够当选,最后由最高领袖任命。

当然了,最高领袖也能够罢免总统。伊朗第一任总统就是被最高领袖霍梅尼所罢免的,最终他逃亡海外。

那么伊朗最高领袖怎么产生呢?伊朗最高领袖不是由选民选举产生的,而是由一个“专家会议”选举产生。通常情况下,成为最高领袖,要求一个人不仅是宗教领袖,并且还是出色的政治家。所以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谁能够满足这个条件?

霍梅尼发现符合这一条件的人实在是太少。为了让这一制度继续发展,他最终改变最高领袖的条件,降低其宗教资历,使得哈梅内伊成为伊朗的最高领袖。


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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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是什么


伊朗最高领导人是最高精神领袖哈梅内伊,而哈梅内伊是伊朗武装力量总司令,军队由其指挥。
哈梅内伊和鲁哈尼


哈梅内伊作为伊朗武装力量总司令掌控着国家军队和伊斯兰革命卫队,因此伊朗军队受最高精神领袖哈梅内伊的领导,而总统鲁哈尼虽然有一定的自主权力,但实际上充当的是哈梅内伊代理人的角色,其所有行动都要事先经过哈梅内伊的同意和授权。
哈梅内伊视察军队

1979年2月11日霍梅尼通过伊斯兰革命推翻了巴列维王朝,随之建立起一套政教合一的国家体制,同年4月1日更改国名为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伊朗1989年宪法规定以伊斯兰教信仰和教规为国家内政外交准则,最高领袖拥有国家绝对权力,如伊朗现任最高精神领袖哈梅内伊就拥有任命国家司法首脑和政府首脑也就是鲁哈尼的权力,伊朗伊斯兰议会是最高立法机构。
哈梅内伊作为伊斯兰教什叶派的精神领袖领导着多达8000万的教众,加上总统经选举后只能通过哈梅内伊批准才能生效,所以作为最高精神领袖的哈梅内伊拥有宗教和世俗的绝对权力,总统鲁哈尼不仅要向议会负责,最主要的就是要向最高领袖哈梅内伊负责。
哈梅内伊任命鲁哈尼为伊朗总统

总的来说,最高精神领袖哈梅内伊掌控实权,而总统鲁哈尼是其内政外交政策的忠实执行者,并且最高领袖为终身制,总统任期四年,只可连任一届。




仲夏轻飏


伊朗国家最高领导人是哈梅内伊!

伊朗这个国家和一般不一样,其宗教权利要大于官员权利,这是伊朗特殊的政治体系。最高领袖制导是伊朗全力的核心,从1989年开始担任最高精神领袖的哈梅内伊,是长期掌握这伊朗的最高权利,也就是说伊朗军队、革命卫队全部听命于伊朗精神领袖,但不一定听命于伊朗总统。

伊朗最高权利领袖是在1979年,伊朗伊斯兰革命之后,伊朗方面建立起来的,其基础就是霍梅尼的统治思想。霍梅尼认为伊斯兰政府是以伊斯兰法为基础的政府,因此对于伊斯兰政府的领导人而言,“法律知识和公正,成为了最基本的条件”,如果一个人具备所有条件并且建立了政府,那么他就具备绝对的权威,所有人都有义务服从他。

1979年4月,伊朗宣布成立,在霍梅尼思想下,伊朗法律规定了最高权利领导人制度,从教学法家中选举产生最高领袖,霍梅尼当选了第一任最高权力领导人,而在1989年,霍梅尼去世,哈梅内伊接替了这个职位。伊朗法律110条规定了伊朗最高权力领导人的职责和全力框架,包括了,第一,伊朗在于确定国家利益后制定国家战略的政策,第二,监督伊朗国家政策的执行,第三,发布全民公决的法令,第四,担任伊朗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第五,拥有宣战、停战已经动员伊朗武装莅临,第六,任命伊朗官员和军人,包括军队总司令、伊朗革命卫队总司令等。第七 ,解决伊朗无法在议会通过的问题。第八,罢免伊朗总统等等。

从以上法律规定来看,伊朗最高权利领导人才是伊朗说话最算数的人,伊朗最高权利领导人凌驾于伊朗总统之上。


出鞘


伊朗在中东地区可以说是一个民主国家,也可以说是一个独裁国家。伊朗在中东国家当中是有一些另类,因为这样一个国家是属于政教合一的国家。之所以会说伊朗是这样一个国度,是因为伊朗本身的原因造就的。
▲伊朗总统鲁哈尼


伊朗是中东地区穆斯林世界当中什叶派掌权的国家,整个8000万国民当中几乎90%以上都是什叶派穆斯林。伊朗是中东地区什叶派穆斯林国家的领袖,在整个中东地区,拥有着广泛的影响力。自从1979年伊斯兰革命胜利以后,伊朗就确立了政教合一的国家,伊朗宗教最高领袖只能从什叶派教法学家中产生,即必须是专职宗教学者,是伊朗的精神领袖。所有的什叶派民众必须听从精神领袖旨意。
▲伊朗最高精神领袖哈梅内伊

而伊朗总统则是通过选举产生的,这也是体现伊朗民主的一个方面。这问题在于伊朗选举的总统必须通过精神领袖的任命,才能够真正的执政于国家。也就是说伊朗的精神领袖拥有总统的任命与罢免的权利,而另一方面就是伊朗的宪法监护委员会拥有对总统的罢免权利。可见,伊朗的精神领袖是拥有一定的实权的。



2013年8月哈梅内伊授权鲁哈尼当选为第11届伊朗总统

伊朗总统虽然拥有领导国家的权利,制定国家相关政策的权力,这对于整个国家军队的控制,却不能做到全部。因为伊朗的精神领袖却在让国家军队之外建立了一支伊斯兰革命卫队,伊斯兰革命卫队与伊朗国家军队是伊朗并列的武装力量。可以说,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是完全效忠于伊朗精神领袖的,这样伊朗精神领袖就拥有绝对的实权。


而且,伊朗的伊斯兰革命卫队对于整个国家经济的控制,已经几乎超过了一半。很多民生领域和经营性领域都有伊斯兰革命卫队的势力存在。因此,这里也是伊朗最为腐败的地方之一,而美国多加指责的地方所在。伊斯兰革命卫队是伊朗精神领袖对于国家的领导与控制直接体现,也是保护伊朗精神领袖的忠实卫队。这有点像我们古代的禁卫军一样,但是伊朗显然这样的近卫军遍布整个国家。

而国家武装力量的总体权利虽然在总统手中,但是动用国家军事力量却需要精神领袖的授权。说白了,伊朗总统也只是一个国家内政和外交的处理人员,而真正的大权却是伊朗的精神领袖。因此才说伊朗也是一个独裁的国家,毕竟精神领袖哈梅内伊一直拥有着绝对的权利。包括美国总统特朗普在去年5月8日宣布退出《伊核协议》后,愤怒的伊朗精神领袖哈梅内伊,最终将《伊核协议》谈判的权利收回。鲁哈尼也只能获得授权才行,显然前期的努力已经被哈梅内伊所不认可。


▲巴列维王朝时期的伊朗妇女

最后总结一下,伊朗的军队整体上是需要精神领袖哈梅内伊的同意并且授权的情况下,伊朗总统才有指挥的权利。(淡然小司原创,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淡然小司


让我们对伊朗的政治体制有一个很好的认识,也方便大家理清思路,想必再看伊朗新闻的时候,就能更有侧重点,发声的人很多,标题党更多,百度里的这种夸张新闻更是数不胜数,所以,得有自己的判断。

最高领袖

伊朗最高的领导人、精神领袖---哈梅内伊拥有绝对的权利,提到政治体制,就离不开宪法,我们来看看伊朗的宪法规定:

规定伊斯兰教为国教,《古兰经》为最高法律、具有政教合一,神权高于一切的特点。国家设最高领袖,由大多数人公认的一位宗教首领担任,如无合适人选,则由专家会议推选数名宗教人士组成领袖委员会。最高领袖统帅全国武装力量,任免高级军官,签署总统的任职书,任免最高法院院长,罢免总统,决定宣战、停战等。

精神领袖对军队有绝对的指挥权,伊朗军事的特殊之处在于有两套军队,军队和革命卫队,他们各自有陆海空三军,而革命卫队的武器和架构都较小,角色相当于宪兵、民兵、秘密警察的混合体,类似御林军或禁卫军。革命卫队在霍梅尼时代建立,直接听命于最高宗教精神领袖霍梅尼而不受国家体制指挥,他们握有自己的经济体系,所以成员生活较优渥,如果军队叛变时革命卫队可以直接接管叛变的军队。在伊朗很多重要的要害部门如电信、银行、建筑等,都有革命卫队成员列席董事会甚至实质掌控,没有革命卫队的批准不能做出重大决策.

除了军队之外,清真寺、法院以及媒体都是由精神领袖实际掌控的,他也可以直接任命司法部门的负责人,伊朗的三大职权部门的人员任命,不是领袖钦点就是授意,同时,最高领袖可以直接任命制定监督委员会的成员。

专家委员会

专家会议是伊朗政府中由乌理玛(伊斯兰教神学者或高级神职人员)组成的特殊权力机构,负责选举伊朗最高领袖,并对其进行监督,必要时甚至可将最高领袖罢免,(不过这场景估计只能在梦里看到了)。

专家会议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任期固定为八年,根据宪法,专家会议是伊朗人民制衡最高领袖,的唯一渠道。然而,在实际操作上,会议其实并不十分民主。任何人若想成为议员候选人,必须先经过12人宪法监督委员会的批准,此委员会非民选,且其中6人均由最高领袖亲自任命。另外,根据伊朗宪法第108条,就算候选人成功当选,也需要由最高领袖任命才能正式进入专家会议。

监督委员会

宪法监督委员会(波斯语: ‎),简称监督委员会,是伊朗由6名乌理玛(伊斯兰教神学者或神职人员)和6名律师组成的集立法、行政、司法职责于一身的特殊机构,掌握:立法监督权 选举监督权 宪法解释权

监督委员会对总统候选人的资格、议会成员的资格、专家委员会的资格进行筛选和确定,一般筛选掉的候选人,都是理念和目前当政者不同的人,入围的都是各个派别角力后的成果。

总统

最后咱们来说说总统,大家不难看出,上面已经把权利瓜分的差不多了,总统的权利有限,类似于一个官方的政府发言人的形象,受到的钳制不是一星半点,宪法里对于总统的描述也注定了目前政体下尴尬的地位:

最高领袖之下设总统,为国家元首,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可连任1届,其职责是实施宪法,签署议会或公民投票作出的决定,协调立法、行政、司法三方面的关系,领导除最高领袖直接领导的事务之外的行政事务。

总统只是实施宪法,协调关系,领导行政事务,这些工作也注定了总统就算对这个国家的规划再好、政策再给力,实施起来都要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阻力。这也是目前鲁哈尼遇到的最大的问题,作为总统很清楚自己国家的问题在哪,鲁哈尼也在汇率政策上,银行系统的改革上做出自己的努力,可结果都是虎头蛇尾,与这种政治体制密不可分。

综上所述想必大家都对伊朗的政治体系有了一个大概的轮廓,但事实是,现实的情况与这个宪法制定的政治体系本身又有很大的不同,甚至可以说是错综复杂。

不管从宪法还是表面上来看,选民选出来的总统对经济是有控制权的。但实际上,最高领袖不管是出于稳固自己的地位也好,还是要集权也罢,有着独立的一个经济体系,因为制裁的这些年,伊朗经济与世界严重断层,在国内也慢慢产生了不少垄断集团,而垄断之下必然会有一大批人搜刮了不少财富,这些痛只能由伊朗的民众去默默承受。革命卫队掌控了伊朗大部分经济,最为直接的体现就是许多民用基础设施项目和大部分电信业,他们拥有很大的控制权。

革命卫队同时也具有自己的情报机构,致力于扩大伊朗的地区影响力,很多时候伊朗的外交政策都是要受到革命卫队的影响,如在叙利亚、黎巴嫩、伊拉克、巴勒斯坦、阿富汗我们都能发现他们的身影。而革命卫队的存在除了最高领袖之外,是没有一个监督机构能够对他们进行监督控制的。

总统和议会有限的权利也不能做出激进和根本性的改变,伊朗的历史表明,只要改革派总统和改革派议员占议会较多的席位,民众的处境就会有所改善,尽管这些年感觉还是没有什么起色,但要是矮的里面挑高的,也没什么别的选项,就跟之前大选时候问同学的问题:“你觉得鲁哈尼和莱西你更喜欢哪个?”,大部分的回答都是:“两个都不喜欢,但硬要在这里面选一个,那我还是选鲁哈尼吧,莱西更不懂经济。”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到现在共有7位总统。一人成为最高领袖。一人被议会弹劾后逃离该国,然后成为了要求推翻政权的反对派之一。一人在担任总统后一个月后被暗杀。一人是哈希米·拉夫桑贾尼,从保守派变为改革派,后来新闻报道2017年1月8日,拉夫桑贾尼因为心脏病发作被送进德黑兰一所医院,抢救无效,享年82岁,当然死亡的原因到底是生病呢还是扫除政治障碍,大家可以自由想象一下了,毕竟是霍梅尼时期就打天下的元老级人物,也是改革派最重要的掌舵人,一人现在深陷各种贪腐调查之中,而这种力量对比的起起伏伏之中,也是政治博弈的结果。

这意味着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权力结构总是流动和变化的。派系和主张一直在不断变化,改革派可以成为民主人士,温和派保守派可以成为改革派,激进派可以成为温和派。这种政治队伍的不断更迭,也意味着有些人退出了政治舞台,而又有新人开始属于他们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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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实行的是政教合一制,所以最高领导人就是最高领袖即为哈梅内伊。

最高领袖哈梅内伊是伊斯兰教什叶派8000万教徒的精神领袖。最高领袖只能从什叶派教法学家中产生,即必须是专职宗教学者。

伊朗总统是继领袖之后的国家最高领导人,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统由直接选举产生,总统经选举产生后必须经领袖批准方可生效,领袖可根据议会或最高法院的裁决罢免总统。

最高领袖哈梅内伊拥有实权。据新华社电美联社说,伊朗核谈判和外交政策的决定权牢牢掌握在最高领袖哈梅内伊和拥有实权的宪法监护委员会手中。

总统则主要是行政部门的首长,向人民、最高领袖和议会负责,如辞职则需向领袖递交辞呈。

伊朗的武装力量包括由国民军队和伊斯兰革命卫队组成,国民军队是国家的正统军队,包括了海陆空三军,而革命卫队带有很强烈的宗教色彩在里面,是以前宗教发动革命后就一直存在的,从那时候开始伊朗的国家最高领导就是宗教最高领袖出任的,这支军队也就独立成军保留了,不过早在89年伊朗政府就让他们和国民军合并了,但是还是以两个部分存在着,一般情况下革命卫队是不会出动的,战时他们一般和陆军协同作战,如果是国内爆发叛乱等问题他们就和地方民兵武装,所谓的民众动员军配合平乱,伊朗军队包括国民军和伊斯兰革命卫队都受宗教最高领袖领导,宗教最高领袖同时出任国家最高领导人。


一角书窗


伊朗是个独一无二的二元制国家,这个国家分为“神权”和“世俗”两个相对独立的体系——有些介绍说伊朗“实行政教合一体制”,是不准确的,伊朗“教权”独大,但“政教”其实并不“合一”。

“神权”方面,由民选产生神职人员组成的“专家会议”,“专家会议”选举并监督“最高精神领袖”,“最高精神领袖”推举“宪法监督委员会”的一半人选(6人,均为神职,另6人为法律专家,由议会选举产生),而所有当选“专家会议”代表者也要由“最高精神领袖”背书。

“最高精神领袖”除非被“专家会议”罢免,否则终身任职,他负责伊朗一切“和神有关的事务”,并担任伊朗武装部队最高指挥,不过并不直接指挥正规军,而是通过常规的总参谋部等军事机构间接指挥,而总统则可通过国防部等政府机构参与对正规军的指挥。

“政权”方面,总统和议会议员都通过普选产生,总统是宪法意义上的国家元首,但并不同时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只能通过国防部等政府机构参与对正规军的指挥。

“神权”高于“政权”,实际上由“最高精神领袖”控制的“宪法监督委员会”可以通过取消看不顺眼者参选资格,让总统和议员只能从那些自己喜欢、或至少不会特别不喜欢的几个人选中产生,“神权”可以轻易干预到应属世俗范围的立法、司法、行政、外交和军事事务,而“政权”除了“宪法监督委员会”那6个法律界专家外,就没有任何渠道可以约束“神权”。

不过不论前任“最高精神领袖”霍梅尼或现任哈梅内伊,都不太相信更具世俗特色的正规军能“服从命令听指挥”,因此另外设立了一套完全听命于“神权”的军事体系——伊朗革命卫队。从法理上不论正规军或革命卫队,都要首先听从“最高精神领袖”的指挥,所不同的,是正规军同时也要听政府和总统的指令,而革命卫队则可以完全不买“政权”的任何帐。


陶短房


1978—1979年旨在推翻巴列维王权统治的社会革命运动——伊斯兰革命中,宗教领袖霍梅尼领导的什叶派教士集团成为领导核心,并在建立新政权中掌握了主动权,推动进行全民公决以建立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和把实施教法学家监护制度写进新宪法。伊朗政教合一政治体制架构,由宗教和世俗两套权力机关组成,具有传统宗教政治与现代民主政治二元结合的特征。

伊朗实行的是政教合一的制度,伊朗精神领袖又称伊朗革命领袖、伊朗最高领袖,伊朗精神领袖和国家总统同时为国家元首,但不是政府首脑,因为根据伊朗的宪法,伊朗的精神领袖是伊朗在宗教上及其中央政治的最高领导人。"最高领袖"在伊朗宪法中的正式称呼是"领袖"。宪法规定,领袖由1名伊斯兰教什叶派教法学家担任,领导国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权力部门,事实上行使国家的最高权力。

伊朗,泰国、都是些奇特的国度。披着民主的外衣,干的的确是比封建社会更独裁的统治。伊朗的最高精神领袖,泰国泰王都是终身制,这和封建社会的皇帝没有什么区别,而封建皇帝要直接面对全国各类突出的社会矛盾,处理不好会直接影响他的统治地位。而伊郞的最高精神领袖,泰国泰王就不同了,前面有民选的总统,民选的总理给自己挡箭背黑锅,社会矛盾永远不会直接指向自己。如果总统,总理不按自己的旨意办,大不了罢免总统,或让军方直接推翻民选总理。好的事总是自己的功劳,坏的事确与己无关,所以大旗永远不倒。这就是伊朗最高精神领袖和泰国泰王统治国家的高明之处。但是这种统治,与世界民主潮流和以法治国是格格不入的。

哈梅内伊作为伊朗武装力量总司令掌控着国家军队和伊斯兰革命卫队,因此伊朗军队受最高精神领袖哈梅内伊的领导,而总统鲁哈尼虽然有一定的自主权力,但实际上充当的是哈梅内伊代理人的角色,其所有行动都要事先经过哈梅内伊的同意和授权。

哈梅内伊作为伊斯兰教什叶派的精神领袖领导着多达8000万的教众,加上总统经选举后只能通过哈梅内伊批准才能生效,所以作为最高精神领袖的哈梅内伊拥有宗教和世俗的绝对权力,总统鲁哈尼不仅要向议会负责,最主要的就是要向最高领袖哈梅内伊负责。因此,伊郎最高精神领袖哈梅内伊掌控实权,而总统鲁哈尼是其内政外交政策的忠实执行者,并且最高领袖为终身制,总统任期四年,只可连任一届。








经常用了


伊斯兰革命爆发前,伊朗所施行的是以巴列维家族为核心的君主专制,随后伊朗在霍梅尼的领导下推翻君主制走向共和制。作为君主制的对立制度,共和制的主要特征是国家代表机关(如议会)和国家元首(如总统)由选举产生,但伊朗的议会和总统仅是针对政府只能而言。

在国家层面,伊朗最终实施的还是政教合一制度。该制度的特点是将教权和政权合二为一,国家元首和宗教领袖为同一个人,比如今天的梵蒂冈;但由于伊朗在宪法中同样强调“共和制”,所以就出现了宗教领袖和国家元首由不同的人担任的情况:现阶段前者为哈梅内伊,后者为鲁哈尼。

但需要注意的是:伊朗宪法中明确规定“神权统治高于一切”,包括以鲁哈尼为首的议会和政府机构。而在军事领域,宗教(精神)领袖哈梅内伊同样拥有至高无上的领导权和指挥权。

伊朗目前的武装力量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伊朗陆海空正规军和伊斯兰革命卫队;这两大武装力量都长设有各自的总司令,而且两位总司令与总统、领袖代表(2人)、议会议长、国防部长、情报部长、内务部长等人组成了拥有最高军事领导和国防政策制定权力的“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

尽管安全委员会头顶“最高”的名衔,但在伊朗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之上还有精神领袖哈梅内伊。所以说,哈梅内伊在伊朗拥有十分广泛且绝对的权力,涉及宗教、政治、军事等各个领域。

政治地位仅次于精神领袖的伊朗总统虽然是由选举产生,但最高精神领袖无权直接对其进行罢免(可间接通过议会或最高法),不过为了保证精神领袖的权威不被总统挑战和威胁,伊朗宪法规定在选举中胜出的总统必须要经过精神领袖的批准方可生效就职。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能够进入伊朗最高决策层的基本上都是哈梅内伊的心腹,而这也从根本上巩固了精神领袖的权威和地位。这里需要特别提到的一点是,哈梅内伊曾经也是伊朗总统,他在霍梅尼去世前被指定为精神领袖的继任者。

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伊朗的精神领袖的传承或在哈梅内伊时代开始步入“世袭制”,尽管他没有能够媲美霍梅尼的号召力和教士地位,但其几十年间大肆发展自己的人际网络。在现阶段的伊朗,哈梅内伊的势力遍及各个主要机构,尤其强调对军队的掌控;而其长子马吉塔巴-哈梅内伊也被认为是最有可能的精神领袖继任者。

我是军武最前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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