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鶴城法院:男子沉迷“打賞”,虛假銷售口罩被判刑

鶴城法院:男子沉迷“打賞”,虛假銷售口罩被判刑

鶴城區人民法院運用“雲法庭”審理男子虛假銷售口罩案

懷化新聞網訊 (通訊員 何豔)2020年2月初,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被告人毛某謊稱能聯繫到一次性醫用口罩,並在沒有貨源的情況下,在微信朋友圈發佈虛假銷售口罩信息,騙取被害人金某支付購買口罩款項2萬元,為歸還其在交友軟件上用於“打賞”揮霍所欠借款。

毛某無固定經濟收入,平時生活來源都依靠父母與女朋友,交友平臺任性“打賞”主播,欠下許多債務,因此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據毛某2月27日在公安機關接受訊問時交代,4年時間共“打賞”主播200餘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毛某2020年1月中旬開始接觸某語音平臺,與金某也是在該平臺上認識。為滿足自己的虛榮心,毛某在該語音平臺上不斷充錢給平臺內的主播刷禮物(即“打賞”),以此來提升自己在該平臺的知名度,直至案發,毛某在某語音平臺共計打賞10萬餘元。3月6日,鶴城區人民法院運用“雲法庭”,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毛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利用網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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