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 侄子跟大伯二伯爭房產:雖然我父親去世,但是爺奶的房子我也得分

侄子跟大伯二伯爭房產:雖然我父親去世,但是爺奶的房子我也得分

【1】要分父母房產,大哥二哥直接“忽略”三弟家

吳家有仨兄弟。哥兒仨參加工作都比較早,當時也是為了家裡生計。工作幾十年下來,雖然不能說有多“光鮮”,但是養家餬口也足夠了。

後來,兄弟三人陸陸續續都成了家分出去住,也都有了下一代。三代同堂,還算熱鬧。

老三在41歲那年發生意外去世了,留下媳婦和兒子。去世之後的十幾年以來,媳婦一直都沒有再婚,獨自一個人撫養著孩子長大。時間過的很快,轉眼間第三代都已長大成人。

老吳兩口子住的是單位分的房子,後來把房子買下來成了自己的私房。當時老吳在單位是個“幹部”,分了兩套房子挨著,一套是“小兩居”,退休之後老兩口住著;另外一套“小一居”,給孩子們輪流著住。老三去世之後,兒媳有時候也會帶著兒子來看望公婆。不管怎麼著,還算是“吳家人”。平時照顧老人的責任主要由大哥和二哥來,這兩兄弟趕上退休潮,不到五十的時候就買斷了工齡,辦理了“提前退休”。

侄子跟大伯二伯爭房產:雖然我父親去世,但是爺奶的房子我也得分

2013年到2016年期間,老吳和老伴兒前後腳先後走了。處理完後事,兩兄弟商量著怎麼處理老人的遺產。倆人的打算是把那套小兩居留著,租出去,能多收點租金。小一居的直接賣了,哥兒倆把錢分了。

問怎麼辦的時候,倆人才知道想的根本就辦不了!之前他們一直認為老人有三個兒子,弟弟沒的早,老人的遺產應該就由他們兄弟倆人分。但是被告知,雖然三弟走在二老的前頭了,但是他是“有份額”的,這部分份額由老三家繼承。

在三兒媳的心裡,這麼多年了一個人拉扯孩子,再怎麼著,至少也算是半個老吳家的人吧?公婆去世之後,她還沒有想過類似的事情。直到兩個叔子提起這個事情,才開始琢磨,雖然丈夫過世已久,但是為了他們老吳家的孩子,這麼多年一直含辛茹苦的帶著孩子,丈夫的份額自己怎麼也應該有份兒吧?

兩兄弟找弟媳談的時候,本來是想讓她打消這個念頭。誰知三兒媳不願意放棄,不為自己,為自己的兒子也要爭取:

“你們覺得我是外人也行,但是你們侄子總有你們家血脈吧?他父親早不在了,孩子我從小拉扯大,他爺爺奶奶的房子,不管怎麼著,肯定是你們哥仨分,我也應該有份兒。你們這麼考慮,有點太欺負人了!”

說著三兒媳止不住哭了起來,這些年怎麼過的,箇中體會只有她自己知道……

她的兒子知道這件事兒之後,既同情又憤怒。同情,是因為自己還沒成年就失去了父親,全靠母親一個人拉扯,對母親的付出體會最深。憤怒,是因為大伯二伯有點欺負人,誰也不能讓母親受委屈!

兒子堅決支持母親的決定,無論如何也要跟大伯、二伯爭下去。

【2】代位繼承

三兒媳說的話,對了一半兒。

在公婆去世之後,繼承人包括了三個兒子,小兒子雖然已經去世,也位列其中,這一點是對的。但是,她本身是沒有繼承權的,不能“代替”丈夫繼承公婆那一部分。公婆去世後屬於丈夫的遺產部分,會由丈夫的直系子女繼承,也就是說應該由她的兒子繼承,這就是“代位繼承”。在我國《繼承法》第十一條明確規定:

侄子跟大伯二伯爭房產:雖然我父親去世,但是爺奶的房子我也得分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當然,在我國《繼承法》第十二條中還有一個規定: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在公婆在世的時候,還主要是由老大、老二盡贍養,所以,這一點不太適用於三兒媳。

所以,老大、老二想著要單獨分掉父母的房子是做不到的,法定繼承人可不止他們倆,老三也是其中之一。三兒媳雖然沒有繼承權,但是她的兒子完全有權利代替來繼承份額。

為這個事情,拖了幾個月,中間過程不細說了。三家人商量到最後,把老人那套一居室的房子過戶給了三弟家孩子,老大、老二把二居過戶到了哥兒倆自己名下,一人一半兒的份額。他們算的還是挺清楚,房子出租一個月能掙四千多塊錢,哪天想賣了,也能比一居室那套多出不少,倆人平分也不“吃虧”。

但是,經歷了這件事之後,加上公婆也都已經過世,三兒媳基本上跟老大、老二家斷了來往……

對了,這裡其實還有個隱患沒有提:

老三先於父母去世,他的遺產中,有父母的份額。父母去世之後,這部分會轉移給兩個哥哥,也就意味著老三家的財產,其實也有了丈夫兩個兄弟的份額,這是“轉繼承”。只是沒有提,這個故事中不展開細說了。

【3】結語

老三去世之後,兩兄弟一直沒把三兒媳當成自己家人。因為很明顯,從倆人商量分房的時候,根本就沒有考慮過她們家這個情況,可以看出來。

通過這個事情,主要跟大家介紹一下關於“代位繼承”的知識。

回到上面這個事情,我們來看看份額分配:

侄子跟大伯二伯爭房產:雖然我父親去世,但是爺奶的房子我也得分

二老去世之後,三兄弟作為法定繼承人,各自1/3。但是老三已經先於父母過世,那麼他的份額,就應該由他的兒子(直系血親)繼承,所以最終份額是老大、老二、老三的兒子各自1/3。

兩套房中,小的30平米出頭,大的59平米左右。哥兒倆之所以把小房子給到侄子,算算賬,其實不吃虧。

關於“代位繼承”,還有兩個點做一個提示:

  1. 代位繼承基本發生在“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情況,孫子輩不是繼承法規定的法定順序繼承人,但是孫子輩可以代替“父輩”繼承祖輩的部分份額。
  2. 代位繼承人,只能繼承“被代替”的人應得的份額,不參與跟其他繼承人之間份額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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