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二戰結束後,在中國被處決的各級日本戰犯大概有多少,當時情況是怎樣的?

卡薩布蘭卡捏住希拉里


1945年8月15日對於中華民族來說是一個無比重要的日子,在這一天日本政府宣佈無條件投降,歷經十一年抗戰苦難的中國人民終於贏來了期待已久的勝利。戰爭結束以後,接下來的事情便開始著手審判在華犯下滔滔罪行的日本戰犯了,正像那句話所言“正義從不會缺席,只是偶爾會遲到而已”,那些在戰爭中喪失人性的日本政客和將領終於要等到遲來的正義了。


早在1944年2月份的時候,國民政府就在陪都重慶成立了敵人罪行調查委員會,開始了初步對日軍罪行展開調查。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正式宣佈投降以後,各地的日本軍隊開始陸續投降,國民政府就趁接收的機會,抓捕了大批戰犯。


當時國民政府各地共逮捕了日本戰犯2357名,並且在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設立了專門的軍事法庭用來審判日本戰犯。從1945年年底開始直到1947年年底,兩年之間共審判了2435人,其中被判處死刑的有149人,除了四人在執行死刑前就已經死亡以外,其餘的145人都被處決,剩下來的2000多名除了極少數被無罪釋放,絕大部分都被判處有期徒刑囚禁起來。

其中最後議定的日本重要戰犯是蔣介石圈定,這裡麵包括有土肥原賢二,谷壽夫,東條英機,大谷關瑞,酒井隆等人。可惜的是最重要的裕仁天皇和崗村寧次兩人卻並沒有被審之以法,裕仁天皇是因為美國施壓逃脫制裁,這個我們管不了,可岡村寧次卻是蔣介石給放了,並且還聘任他擔任國民政府的軍事顧問,這就不能不讓人痛恨了!


是阿維啊


1945年8月日本戰敗投降後,中國國民政府開始對日本戰爭罪犯展開審判。各地共逮捕日本戰犯2357名。在南京、北平、廣州、上海等10個城市設立了專門審判戰犯的軍事法庭。從1945年12月至1947年12月共計審判日本戰犯2435人,其中判處死刑的有149人,實際執行145人(4人在執行前病死或減刑)。其餘的判處無期或有期不等的徒刑,少部分無罪釋放。

同盟國統帥部成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成立於1946年1月19日,在東京審判日本甲級戰犯。中國審判作為東京審判的重要組成部分,積極提供證據,特別是南京大屠殺事件的揭露,為東京審判做出了重要的配合和貢獻。1944年2月,敵人罪行調查委員會在重慶成立,開始了初期的日軍罪行調查工作。1945年8月15日後,各地日軍相繼向國民政府投降,等待遣返。國民政府在接收過程中,得以開始實質性的調查和懲處戰犯工作。審判的第一項工作,是確認戰爭罪犯。

1945年9月,國民政府由外交部牽頭,會同中央秘書處、司法行政部、軍令部、中宣部、國際問題研究所連續召開會議,最初議定的名單有48名,包括近衛文麿、東條英機等政府首腦,杉山元、板垣徵四郎、畑俊六等軍事將領,廣田弘毅、松岡洋右等歷任外相,小倉正恆、河田烈等歷任藏相。一些特殊人物,雖然職位不高,也列入戰犯名單。如芳澤謙吉,1923年就任駐北洋政府公使,涉及一系列中日衝突及1928年日本出兵侵略山東。還有大谷光瑞,日本佛教法主、探險家。1902年率大谷探險隊前往中亞、新疆等地挖掘文物。後來派人發掘調查吐魯番、庫車等地,掠奪大量文物。

幾經刪減,最後議定的日本戰犯名單為20人。蔣介石審定後標出重犯12人,圈去2人。12名重要戰犯是:1、土肥原賢二,2、本莊繁,3、谷壽夫,4、橋本欣五郎,5、板垣徵四郎,6、磯谷廉介,7、東條英機,8、和知鷹二,9、影佐禎昭,10、酒井隆,11、喜多誠一,12、畑俊六。其餘8人為:梅津美治郎,多田駿,秦彥三郎,小磯國昭,大谷光瑞,阿部信行,南次郎,甘粕正彥。最後大谷光瑞、甘粕正彥被排除。甘粕是日軍少佐,長期擔任“滿洲電影株式會社”董事長,主持拍攝了很多歌頌日本軍國主義、奴化中國人思想的電影。這其中有兩名重要的戰犯沒有列入其中,一是日本的裕仁天皇,主要是因為當時美國施壓。一個就是岡村寧次,這個則是因為政治原因。


國家人文歷史


抗日戰爭勝利後,對日本戰犯的審判成為最重要的事情之一,不過由於歷史原因,許多侵略中國的日本戰犯已經回到日本國內,而佔領日本的又是美國軍隊,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其實也是由美國人在主導,因此,國民政府需要制裁的戰爭罪犯就有三個組成部分:第一是在中國境內投降被扣押的戰犯;第二是經過溝通從日本引渡回中國受審的戰犯;第三是由設在東京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直接審判的戰犯。



日本戰犯按罪行的程度分為三級,在東京進行審判的為甲級戰犯(發動侵略戰爭的決策人物,日本帝國主義的上層),在國內審判的為乙級戰犯(有直接責任的戰爭罪行,多為高級軍官)和丙級戰犯(違反人道的罪行,多為具體執行者)。

1945年11月,國民政府成立了“戰爭罪犯處理委員會”,1946年2月15日,在南京成立了“戰犯軍事法庭”,日本戰犯根據投降和關押地點,分別在10個城市設立的軍事法庭進行審判:南京、上海、北平、漢口、廣州、瀋陽、徐州、濟南、太原、臺北。最終由國民政府審判和判決的日本戰犯共有2435名,其中110名被判處死刑,包括將官6名、佐官4名、尉官21名,士兵44名,其他人員35名(比如川島芳子等);208名被判處徒刑,其中無期徒刑41名。



被判處死刑的重要將領有:

谷壽夫:中將、第6師團長,南京大屠殺元兇,在南京執行槍決。


磯谷廉介:中將、第10師團長,關東軍參謀長,香港總督,在南京執行槍決。


酒井隆:中將、“中國駐屯軍”參謀長,第23軍司令,在南京執行槍決。


田中久一:中將、第23軍司令,香港總督,在廣州執行槍決。


安藤利吉:大將,第21軍司令,臺灣總督,在上海監獄自殺。


近藤新八:中將,第130師團長,在廣州被執行槍決。

其他執行死刑的多為在南京大屠殺中的參與者和各地憲兵隊的罪犯,岡村寧次逃脫了懲罰。



在日本本土,盟軍先後逮捕了東條英機、梅津美治郎、小磯國昭等118名甲級戰犯嫌疑人,遠東軍事法庭開始審理前,各國檢察官分別持有本國列出的甲級戰犯名單,其中美國的名單上有30人,澳大利亞有100人,英國11人,而中國政府提交的名單是32人,最後其中的16人被起訴,被判處和執行絞刑的7人都與侵華有關:

東條英機(關東軍憲兵司令、參謀長、蒙疆兵團司令)、土肥原賢二(大特務,第14師團長)、松井石根(華中派遣軍司令,南京大屠殺元兇之一)、板垣徵四郎(第5師團長)、武藤章(華中派遣軍參謀長,南京大屠殺元兇之一)、木村兵太郎(駐山東第32師團長)、廣田弘毅(1936年首相)。被判處無期徒刑的有:梅津美治郎(關東軍總司令)、畑俊六(派遣軍總司令)、南次郎(關東軍司令)等。



新中國成立後,又審理了由蘇聯移交和解放軍在山西抓獲的戰犯嫌疑人1000多名,其中的45人被判處8年到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但沒有判處死刑處決的,至此中國對日本戰犯的審理才宣告結束。


度度狼gg


日本是法西斯三大國中最後一個戰敗投降的國家,他們一直撐到1945年8月15號才向各個國家投了降,因為日本人是在美國人的原子彈威脅下才投降的,因此在戰後審判的時候,日本本土的戰犯由美國人審判。

日本當時在侵略我國的時候,一共劃分了兩大戰區,這兩大戰區就是他們的兩大總軍。

其中第一支總軍是侵略了我國大部分面積的中國派遣軍,第二支總軍是九一八事變後完全佔領了東北、一直駐紮在東北防範蘇聯人的關東軍。


東北關東軍的遭遇

東北的關東軍一共有將近70萬人,在日本投降的前幾天,蘇聯派出了150萬軍隊帶著無數重武器向這些關東軍發起了進攻。

在蘇聯的進攻下,這些關東軍損傷慘重,一共被蘇聯人打死了好8萬多人,在投降後,這些關東軍成為了蘇聯人的俘虜。

蘇聯人的性子與我們和美國人不同,他們在把東北的工業機器搶奪一空的同時,同樣沒有放過這些讓他們憤恨不已的日本人。

他們在剩下的六十來萬日本關東軍成為他們的俘虜後,因為他們國內打仗傷亡量過大、極度缺失勞動力的原因,所以他們把這些關東軍拉到了蘇聯去幹苦力。

這些日本人到了蘇聯之後,他們被安排到了各種礦產、農場中去幹活。

他們中因為衣服不夠、受不了蘇聯的嚴寒而失死了很多人,也有不少人因為太過於操勞而在勞作過程中丟掉了生命。

這些日本人在蘇聯幹了幾年苦力後,在50年代才被蘇聯人遣送了回國,而當時回到日本的關東軍與當初被俘虜到蘇聯的關東軍相比,少了很多人。

中國派遣軍投降後的遭遇

而當時侵略我國大部分土地的中國派遣軍經歷了什麼結局呢?

在日本天皇宣佈投降後,中國派遣軍在總司令岡村寧次的率領下,向蔣介石投了降。

與蘇聯殘酷卻讓人感到舒適的處理對待手段不同,國民政府當時的手段非常溫和。

他們並沒有給這些士兵們定罪、也沒有讓他們受到相應的懲罰,在好吃好喝地招待了一番之後,國民政府非常和氣地把這100多萬的日本士兵用輪船送回了日本。


當時國民政府只對少部分人進行了審判,這些人中大部分是日本的高級將領或者窮兇極惡、兇名在外的士兵和間諜。

當時國民政府在100多萬的中國派遣軍中只對2000多人進行了審判,在這寥寥的2000人中,處以死刑的只有149人,而這149人中,又有人因為病死或者突然的減刑沒有施予懲罰,只有145人死在了我們的懲罰下

這些數據與我國死在侵略戰爭中的3000多萬同胞性命可以說得上是微毫不算的。

被何應欽、蔣介石等人保護著的岡村寧次

當時在審判這些日本戰犯的時候,有一個人遭遇到了特殊的對待,這個人就是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岡村寧次,岡村寧次並沒有受到任何懲罰,他在戰後逃過了一切追責。

岡村寧次和國民政府的二號人物何應欽是關係非常要好的朋友,在他們二人晚年的時候,他們更是經常跨越在日本和臺灣之間進行了多次的友情探望。

岡村寧次之所以會逃過一切的追責,主要跟何應欽對蔣介石的勸說有關。

在何應欽的勸說下,蔣介石重視到了岡村寧次在反游擊戰方面的高超軍事水平,因此在內戰期間,他們把岡村寧次留在國內充當了秘密軍事參謀。

不過蔣介石、何應欽等人想放過岡村寧次,美國人卻不想放過他。

岡村寧次地位的重要性是美國人不能忽略的,因此在他們開設遠東軍事法庭審判日本戰犯的時候,他們曾經多次地向國民政府發出了傳喚,不過這些傳喚都被蔣介石方面以各種理由推諉了。

在1948年遠東軍事法庭準備解散的時候,他們對蔣介石方面發出了最後一次傳喚,決定要在解散前務必開啟對岡村寧次的審判。

不過蔣介石等人為了保護岡村寧次,他們以岡村寧次肺病發作嚴重為理由再度拒絕了美國人。

在他們的保護下,岡村寧次在日本投降後一共在我國待了四年時間,最後在1949年1月份的時候,他們才把岡村寧次安然無恙地送回了日本。

而在當時,遠東軍事法庭早已經解散了,因此岡村寧次逃過了一切的戰後處罰,在日本眾多高級將領中,他可以說得上是非常幸運的。

最後在這篇文章結束前,我覺得大家有必要看一張圖片,這張圖片是國民政府在1945年接受日本投降的照片,當時我國的受降主官是何應欽,代表日本天皇投降的是岡村寧次,在這張照片中,想必大家都看出了何應欽彎著的腰。

所以說當時在我國一共被處決的日本戰犯只有145人,除了這一百多人之外,還有著一千多將近兩千人被定下了各種罪名,然後和其他日本無罪遣返的士兵們一起送回了日本,交由了美國人處理。


孤客生


在中國的東方,有一個彈丸小國,那就是日本。日本自鴉片戰爭以來,就一直覬覦我國,賊心不死。特別是1931年“九一八”以後,更是直接侵佔我國東北、華北及東部沿海等廣大地區,日寇所到之處,到處都燒殺搶掠。十四年來,造成中國軍民傷亡約3000萬人,給中國人民的財產和物資造成了巨大的損失。更為令人震驚的是,日寇毫無人性,對南京已手無寸鐵的30萬人們進行了殘酷的屠殺,甚至有的日本軍官以用軍刀砍頭進行比賽,以此取樂。日軍在中國所犯下的罪行駭人聽聞、罄竹難書。
中國軍民經過十四年的浴血奮戰,以及世界反法西斯戰線的勝利,日本軍國主義於1945年8月15日宣佈無條件投降。在中國的日本軍隊約100百餘萬人也向中國軍隊投降。戰後,中國人民以寬廣的胸懷,以德報怨,不久便將百萬日軍俘虜放回日本,中國政府只對約2000人日本戰犯進行了審判。而這廖廖的2000人中,被判死刑的僅149名。後又因個別人因病死亡或突然減刑等原因,沒有實施處罰外,執行死刑的僅145名。這與我國傷亡約3000萬人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國民黨政府為了一已之私,對日本駐中國派遣軍司令岡村寧次等戰犯沒有加以審判,而是秘密保護起來,甚至多次拒絕美國要求將其押往日本東京國際審判廳進行審判的要求,而是找種種藉口加以回絕。國民黨聘請岡村寧次為軍事顧問,是為了指導國民黨軍與中共進行作戰。
戰爭雖已過去數十年,但日本政府始終沒有向中國人民正式道歉。中國人民應前事不忘,後事之師。

作者:“小方說歷史”團隊
歡迎關注公眾號“小方說歷史”
雲緋歷史號:故紙堆間
歡迎點贊和評論

小方說歷史1990


二戰結束後的東京大審判大家都非常熟悉,但是實際上在二戰結束後,在中國境內,南京國民政府和中國共產黨都開展了對日本戰犯的審理工作,這是一段迄今鮮為人知的故事,今天小編就來給大家簡單梳理一下。

審判準備:

1945年11月6日,南京國民政府成立“戰爭罪犯處理委員會”,專門處理對日本在華戰犯的逮捕和審判工作,並在隨後擬定了《戰爭罪犯審判辦法》等文件。從1945年8月日本宣佈投降開始,到1947年年中,中國各地一共逮捕日本戰犯達兩千三百多名,並在北平、南京、上海、廣州、徐州、臺北、漢口、太原、瀋陽、濟南等十個城市設立了專門法庭。

審判進行:

中國政府此前並沒有審判戰犯的經驗,因此在戰後大規模審判戰犯的過程中就會需要明確的法理的支持,因此中國政府在參照《海牙公約》、《日內瓦紅十字條約》等國際條約後,於1946年10月公佈了《關於戰犯審批條例》,確立了38條罪行。其中包括“有計劃之屠殺”、“將人質處死”、“惡意餓死非軍人”、“強姦”、“擄掠兒童”等。國民政府剛開始列入的戰犯名單中還包括日本天皇和岡村寧次,但是後來由於種種原因,南京國民政府不再把這二人列為戰犯。為了坐實日本戰犯的犯罪事實,國民政府還向民間廣泛徵集日軍的犯罪證據,但是在實際審判過程中,由於優先處理了對日本中低級戰犯的審批(因為證據比較容易獲得),許多重要戰犯的犯罪事實並未來得及處理,加之國共內戰的爆發,國民政府在審判日本戰犯的過程中逐漸偏離了方向。最後,在兩千多名戰犯中,判處死刑149人,其餘則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不等,當然也有一些因為證據不足等其他原因,予以了釋放。

值得一提的是中共在新中國成立之後,因為不承認南京國民政府對日本戰犯的審判結果,也對日本戰犯進行了審判,並且揭露了蔣介石政府在戰犯審判過程中與日本某些高級戰犯之間的交易。

中國對日本戰犯的審判有效的配合了東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本戰犯的審判。



青年史學家


日本在1945年8月投降,中國國民政府開始對這些日本軍國主義侵略戰犯開始審判,中國各個地區共抓捕日本戰犯2357名,分別在南京、北京、廣州、上海、徐州、臺北、漢口、太原、瀋陽、濟南等10個城市設立軍事法庭,用了兩年的時間,共審判日本戰犯2435名,判處死刑的有149人,實行死刑的只有145人,因為有4人病逝,其他的則是尤其或者無期徒刑,還有極少部分無罪釋放。

更有大多數留在中國的戰俘被遣送回國,比起蘇聯和美國,中國的做法算是以德報怨的典型,要知道日本戰犯在蘇聯被送往西伯利亞做勞力,在美國也被奴役,唯獨在中國,還被安全送回日本國土,這一做法也一直被後人詬病。

言歸正傳,這些日本戰犯有多少是在中國被處決的?

乙級戰犯17名

  1. 鏑木正隆:日本第34軍參謀,陸軍少將,1946年在上海被判處絞刑;

  2. 福本龜治:漢口憲兵隊的司令官,1946年在上海被判處絞刑;

  3. 谷壽夫:第六師團團長,陸軍中將,南京大屠殺的主犯,1947年在雨花臺被槍決;

  4. 近藤新八:第130師團長,陸軍中將,1947年在廣州流水橋刑場執行槍決;

  5. 酒井隆:第23軍司令、陸軍中將,1946年在南京雨花臺被執行槍決

  6. 米村春喜:常熟憲兵隊隊長1947年在江灣刑場槍決;

  7. 平野儀:第92旅團長、陸軍少將,1947年在廣州流水橋刑場槍決;

  8. 田中久:第23軍司令兼香港總督、陸軍中將,1947年在廣州流水橋刑場槍決;

  9. 田中軍吉:第6師團中隊長、陸軍上尉,1948年在南京雨花臺執行死刑;

  10. 田中透:陸軍少將,1948年年在南京被處決;

  11. 下田次:1947年在江灣刑場槍決;

  12. 向井敏明:16師團富山大隊炮兵小隊長,1948年在南京雨花臺刑場執行死刑;

  13. 野田巖:16師團片桐部隊大隊副官,1948年在南京雨花臺刑場執行死刑;

  14. 野間助之賢:華南派遣軍香港憲兵隊長,1947年在香港刑場被槍決;

  15. 伊達順之助:1948年在上海提籃橋監獄槍決;

  16. 芝原平三郎:1947年在提籃橋監獄執行;

  17. 重藤憲文:華南派遣軍憲兵隊長,1947年廣州流水橋刑場槍決;

丙級戰犯14人

大場金次、大庭早志、富田德、黑澤次男、久保江保治、松谷義盛、野間貞二、松谷義盛、妻悟、田島信雄、小西新三郎等14人在提籃橋監獄執行死刑。

河根良賢於1949在北京被處決、磯谷廉介陸軍大將,在中國南京軍事法庭判處死刑,執行槍決。

甲級戰20人

1946年同盟國統帥部成立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東京審判日本甲級戰犯,中國提供了大部分日軍侵華證據,最初議定的甲級戰犯有48名,後來經過刪減,最終議定的日軍甲級重要戰犯只有20名,名單如下:

1、土肥原賢二,2、本莊繁,3、谷壽夫,4、橋本欣五郎,5、板垣徵四郎;
6、磯谷廉介,7、東條英機,8、和知鷹二,9、影佐禎昭,10、酒井隆;
11、喜多誠一,12、畑俊六、13、梅津美治郎、14、多田駿,15、秦彥三郎;
16、小磯國昭,17、大谷光瑞、18、阿部信行,19、南次郎、20、甘粕正彥;

看完名單是不是覺得不對勁,怎麼裕仁天皇和崗村寧次這種級別的竟然不在?當然其中也是由種種原因決定的,這兩位重量級別的人物最後都是似然死亡,當時都是優先審判中低級戰犯,所以導致很多重要戰犯沒有及時處理,後期國民政府又將問題轉移,很多人都因為證據不足被釋放。


貓眼觀史


根據相關資料顯示,中國取得抗日戰爭後,在中國境內投降的日軍約有188萬,其中60萬關東軍被蘇聯紅軍俘虜。國民政府先後對2435名侵華日軍進行審判,判處149人死刑,其中4人因病去逝,實際槍決145名日本戰犯。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起訴了日寇28名甲級戰犯,其中7名被判處絞刑,只七名甲級戰犯現供奉在靖國神社裡。

在中國東北的關東軍被蘇聯紅軍擊潰後,擊斃約8.3萬餘人,俘虜59.4萬餘人,這些日寇俘虜被送到西伯利亞從事強制勞動,最終約40餘萬關東軍俘虜回到日本。1945年9月9日9時,南京中央陸軍軍官學校大禮堂舉行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國戰區受降儀式,日本侵華日軍總司令岡村寧次正式向代表中華民國政府陸軍總司令何應欽呈交投降書 。國民政府本著人道主義精神,以德報怨,一百餘萬日軍被中國政府用輪船送回日本,少部分人作為戰犯被關押。其中岡村寧次獲得了蔣介石的保護,逃脫了法律的懲罰,最終留在中國參加中國的內戰。

國民政府一方面將日本移民全部遣歸回日本,另一方面將戰鬥力強的日軍留下來協助國軍內戰。當時東北地區有很多日本移民,這些人在東北生活了很長時間,不願意回日本;但是大部分還是被遣歸了,少部人通過婚姻的方式獲得中國國籍留在了中國,還有部分軍事、工程、醫學技術人員被國軍收編。崗村寧次作為侵華日軍總司令,十分善長反游擊戰,軍事素養較高,於是被何應欽推薦給蔣介石作了高級參謀。極少一部分窮兇極惡的戰犯被槍決,大部分都被無罪釋放回日本了。


大秦鐵鷹劍士


二戰結束後,在中國被處決的日本各級戰犯一共140多名。

二戰時,留在中國的日本侵略軍總共有一百餘萬人。日本投降後,國民政府一共逮捕了2357名戰犯,並在1945年末成立了戰爭罪犯處理委員會。1946年2月15日,南京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成立,開始審判日本戰犯。當時一共有10個軍事法庭,分別開在10個大城市,即首都南京、北方重鎮北平、東方之都上海,華中首府漢口,華南州府廣州,東北首府瀋陽,華東首府徐州,山東首府濟南,山西首府太原和臺灣省會臺北。

經過審判,2300多名戰犯中一共有149名被處決,另有幾百名被判處監禁。其他的人釋放。

值得一提的是,侵華日軍總頭目岡村寧次,因為其與蔣介石、何應欽的師生之情,以及其圍剿抗日根據地的豐富軍事經驗和才能,在1949年1月被判無罪。此事引起軒然大波,中共方面嚴厲抗議,要求將其重新逮捕。當時蔣介石已經下野,代總統李宗仁下令重新逮捕岡村寧次,卻被湯恩伯拖延時間,讓岡村寧次和其他日本戰犯坐美國船隻在1月30日逃回日本去了。

被槍斃的100多個日本戰犯,包括南京大屠殺的執行者,乙級戰犯谷壽夫,南京大屠殺中曾砍殺300名平民的中隊長田中軍吉,還有競賽殺人的向井明敏和野田毅,女特務川島芳子等人。但南京大屠殺的真正元兇,裕仁天皇的叔父朝香宮鳩彥王卻得以逍遙法外。


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接受了兩批日本戰犯,一是蘇聯方面轉交過來的900多人,以及被國民黨政府判處徒刑的幾百人。對這1000多戰犯,在1956年進行了審判。其中部分人被判處徒刑,其餘的免予起訴並釋放。

(歡迎關注巴山夜雨涮鍋,也歡迎在評論區發表您的觀點)


巴山夜雨涮鍋


在二戰結束後,有相當一部分日本軍官被俘虜,而在中國,日本戰犯共經歷過兩個時期,一個是中華民國時期,一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據不完全統計,從1945年至1947年,中國國民政府共逮捕日本戰犯2357名。經南京和上海、北平、漢口、廣州、瀋陽、徐州、濟南、太原、臺北等10處軍事法庭的分別審訊。



其中有149人被判處死刑,而這中間有像谷壽夫、田中軍吉、野田毅等等南京大屠殺的主犯,而谷壽夫為乙級戰犯,是侵略南京的主要人員,而這田中軍吉和野田毅是丙級戰犯,他們便是在南京實行殺人比賽的魔鬼,他們用刀慘無人道的殺害中國百姓,每個人手上都粘了幾百條中國無辜百姓的性命,後都被判決死刑。



後來新中國成立後,對日本戰犯實行的是“感化為主,懲罰為輔”的方針,因而所有被國民政府判刑的戰犯暫時獲得特赦。後來在1964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所有戰犯釋放回國。



而像沒被中國處決,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的有:東條英機、板垣徵四郎、土肥原賢二、武藤章等等甲級戰犯都被判處絞刑。而侵華的首犯日本的岡村寧次大將最後卻被無罪釋放,實在令人氣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