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0 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玩套路,3家公司都输在这上面,掌握对策就不怕

职场上,当员工在一家公司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就面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况,这对员工来说是个好事,但对某些公司来说就是不好的事了。所以,总有一些公司千方百计的想避免跟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最常用的手段就是让员工书面承诺放弃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玩套路,3家公司都输在这上面,掌握对策就不怕

我想这样的经历在一些老员工身上一定遇到过,不知道这些员工是怎么应对的。本文搜集了3个相关的无固定期限合同纠纷案例,3家公司最终都以失败告终,我觉得这对现实中老员工群体遇到类似情况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是有启发的,所以请大家好好的体会。

案例一:公司被裁决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老李在一家塑胶厂干了7年了,公司每年签一次劳动合同,7年一共签了7次合同。今年合同又到期了,公司通知他继续续签1年期的劳动合同,老李认为这样太麻烦,而且也习惯了公司的工作氛围,想长期干下去,所以提出跟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不同意老李的要求,说公司有规定,只跟员工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如果老李不同意,可以辞职不干,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不可能签的。老李再三向公司请求,还拿劳动法规定的条款说事,但公司就是不答应。无奈之下,老李只好到劳动局投诉,最终在劳动局裁决下,公司被要求十日内必须与老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终,老李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实现了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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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情节简单,法理依据明确,老李的诉求极容易得到支持。劳动局主要的裁决依据就是《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三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看到没,这就是老李能够获得支持的法律条款。所以,如果现实中一些员工跟老李的情况一样的话,都是合同每年一签的情形,那么只要员工没有什么错误问题,只要订立过二次及二次以上固定期限合同的,如果员工想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公司要员工放弃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话,那么这类员工就可以按照老李的情况去劳动部门寻求支持,一定可以签无固定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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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引发的劳动纠纷,公司被裁决支付赔偿金9万余元

王师傅在一家五金厂做机修工已经有12个年头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已经连续签订了4次,今年3月底劳动合同到期。王师傅找公司人事部门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人事部负责人说老板要求工厂所有员工都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像王师傅这样的情况,需要写一份承诺书,承诺放弃跟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继续跟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否则公司将终止与王师傅的劳动合同关系。

王师傅认为公司的这样要求不合法,有强迫员工的行为,他不能接受,坚持要跟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公司却坚持要王师傅承诺放弃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最后合同一到期公司就宣布解除跟王师傅的劳动合同,要求王师傅择日起不用来上班了。

王师傅无奈之下只好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认为公司强迫王师傅签承诺书是不合理不合法的,王师傅有权拒绝;公司以此为由不与王师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是单方面终止合同,应当支付王师傅相应的经济补偿。仲裁委最终裁决公司一次性支付王师傅赔偿金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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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法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一项、第三项,第48条,第87条(由于都是法律条款,读者可以自行查阅,此处略),遇到类似情况的员工,可以根据这些条款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三:员工签订承诺书,放弃无固定合同,到期后又签合同不再承诺,公司不想签无固定合同,无奈支付员工补偿金终止合同

老王在一家大型企业里面做培训工作刚满10年,他打算等到合同到期后跟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几个月后公司通知老王再次续签3年期限的固定合同,老王本来不同意,但老板找他谈话说理,老王碍于情面只好答应再续签3年的固定期限合同,同时老板要他写一份承诺书,表明是他自愿放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会追究此事。老王懂法,知道这样的承诺书一旦签了,3年内就无法再要求签无固定合同了,但承诺的效力也仅仅是3年而已,到期就失效了,下次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于是老王按照老板的要求,写了承诺书,放弃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继续与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玩套路,3家公司都输在这上面,掌握对策就不怕

3年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老王再次跟公司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却以老王3年前已经签订了承诺放弃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证据为由不同意跟老王签无固定合同,且不让老王来公司上班了。老王一怒之下把公司投诉到仲裁委,调解员了解清楚了情况后找到公司的老板说明情况,表明公司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承诺书已经失效,公司应该与老王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不同意续签并把老王赶走,就是违法终止合同,是要支付双倍赔偿金的,这对公司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最终调解员约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各让一步,公司不支付双倍赔偿金,仅支付老王13个月的补偿金,老王放弃对公司双倍赔偿金的诉求,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公司最终赔偿老王13个月的经济补偿,双方终止合同关系。

本案是员工签订承诺书,承诺放弃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到期后还是涉及无固定合同一事引发的劳动纠纷,涉及的法律依据主要是跟案例二类似。如果有员工遇到这样的情况,可参照案例二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双方也可以协商解决此事,本案就是协商的结果,如果仲裁或诉讼,公司支付的就不是经济补偿了,而是双倍赔偿金了。

好好掌握体会,实际工作中老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遇到问题就会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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