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財政單位人員在疫情防控中表現突出,可重點提拔使用

新京報快訊(記者 姜慧梓)1月31日,財政部印發通知,對在疫情防控中表現突出、作出較大貢獻的財政部內各單位人員,可給予表揚、表彰或重點提拔使用。

通知要求,對於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防控疫情鬥爭中的實際表現和具體事例,幹部監督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記錄在案、分析研判,作為識別評價其政治素質的重要依據。

各單位要及時報告疫情防控期間堅守崗位人員名單及表現情況。各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在疫情防控中的表現,將作為考核評優和使用的重要依據。

對於表現突出的單位,年度考核評優比例給予適當傾斜。對於疫情防控期間表現好的幹部,經本單位領導班子同意並上報後,當期平時考核結果可以在本單位評優比例之外直接確定為“好”等次。對錶現突出、作出較大貢獻的,可給予表揚、表彰或重點提拔使用。

對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得力、不擔當不作為,甚至弄虛作假、失職瀆職、造謠傳謠的,該調整的調整,該處理的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新京報記者 姜慧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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