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韶關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
《關於開展個人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業務的通告》
以及相關的政策解讀
這意味著
在韶關沒有單位也能像在職職工一樣
繳存公積金
並享受低利率住房貸款的政策了~
昨日,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獲悉
目前,我市個人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業務
已正式啟動
符合條件的個人可到
我市公積金中心任一業務窗口進行辦理
1
繳存人群涵蓋靈活就業人員
《通告》明確,在韶關市行政區域內工作的農業轉移人口、自由職業者等靈活就業人員或在韶關市行政區域內靈活就業的港澳臺人員(下稱自願繳存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已年滿18週歲,且未達到我國法定退休年齡的,可按照自願原則申請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業務的推出,打破了單位和職工共同繳存的傳統模式,將遊離於單位之外的靈活就業人員納入了住房公積金保障範圍,體現了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普惠性,對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受益人群、增強住房公積金的普惠作用、完善全市住房保障體系將起到積極作用。
2
繳存比例可在規定範圍內自行選擇
除了適用範圍,《通告》還對個人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管理、賬戶管理等進行明確。根據《通告》,自願繳存的繳存基數不得低於本市現行的最低月工資標準,不得高於本市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非私營單位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3倍。繳存比例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自願繳存個人可在規定範圍內自行選擇繳存比例。自願繳存個人應自設立自願繳存賬戶當月起逐月繳存,不予補繳賬戶設立之前的住房公積金。
記者還獲悉,考慮到自願繳存個人流動性較大的因素,《通告》明確,自願繳存個人重新與本市繳存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後,需將自願繳存賬戶轉為繳存單位名下普通個人賬戶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與本市繳存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後,繳存人需要繼續繳存的,可將本人繳存單位名下普通個人賬戶轉為自願繳存賬戶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自願繳存個人符合異地賬戶轉移相關規定的,可申請將自願繳存個人賬戶轉入或轉出韶關市。
3
與單位繳存職工享有同等權益
根據《通告》,自願繳存個人的提取應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相關規定;自願繳存個人在購買自住住房時,符合我市住房貸款條件的,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上述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自願繳存個人與本地單位職工繳存人享有同等權益,例如,根據目前我市公積金政策,個人自願繳存人員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後,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享受公積金貸款的低利率優惠。但是該負責人也提醒,自願繳存個人連續3個月未正常繳存,且未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或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結清的,賬戶狀態將自動變更為封存狀態。
市民若對業務具體辦理條件和手續
有疑問
可向韶關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詳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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