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最新消息!深圳4200戶經適房業主取得完全產權

文/羊城派記者 李曉旭 通訊員 雷湘君

6月22日,深圳市住建局發佈新版《深圳經適房取得完全產權和上市交易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該《辦法》大部分沿用原有政策,並提出一些修訂。按照規定,深圳“滿5”經適房可上市交易,政府收取50%的增值收益。目前,深圳已有41%經適房業主取得完全產權。

經適房繳納增值收益比例為50%

深圳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08年至2013年深圳市向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配售10000餘套經適房。為了規範這批經適房取得完全產權或上市交易活動,深圳市住建局於2015年6月30日印發了《深圳市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完全產權和上市交易暫行辦法》,該《暫行辦法》將於今年6月底到期,故而經過評估後重新制定上述《辦法》。

經適房上市交易,是指簽訂買賣合同之日起滿5年的經適房,其權利人根據《辦法》規定繳納增值收益後取得完全產權並將該住房轉移登記至第三人。該負責人稱,《辦法》共13條,絕大多數規定,尤其是應繳增值收益比例、經適房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取得完全產權及上市交易程序等核心內容均沿用《暫行辦法》規定,以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延續性。根據規定,簽訂買賣合同滿5年,不申請取得完全產權、不申請上市交易的經適房,其產權性質不變,權利人繼續持有《房地產證》(綠本)或《不動產權證》(非市場商品房),按《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等相關規定佔有、使用該經適房。

《辦法》沿用《暫行辦法》規定,經適房權利人取得完全產權或上市交易應當按照50%的比例繳納增值收益,具體計算公式為:應繳增值收益=(經適房市場價格-經適房原購買價格)×50%-稅費(原購經適房的實際發生額)。深圳市住建局表示,與其他大城市相比,深圳市經適房取得完全產權或上市交易繳納增值收益的比例屬於中等偏低水平。據瞭解,廈門的繳納比例為經適房市場價與原購房價之間差價的90%,廣州為80%,北京為70%,杭州為55%,上海的繳納比例則約為市場價的35%-45%(政府產權份額)。

取得完全產權者約佔全市經適房數量的41%

據介紹,《暫行辦法》實施以來,申請取得完全產權的經適房項目主要為市本級經適房項目。截至2018年5月底,全市已有近4200戶經適房業主依《暫行辦法》取得了完全產權,約佔全市經適房數量的41%,其他經適房業主是否申請取得完全產權或上市交易,取決於業主的意願。

深圳市住建局表示,實踐中存在經適房取得完全產權或者上市交易前婚姻情況變化的情形,此前《暫行辦法》未對此情形進行規定。為使相關業務辦理有據可依,此次《辦法》比照繼承規定增加了相應條款。此外,將取得完全產權或上市交易前有關繼承規定的第四項由“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等相關規定繼續佔有、使用該套住房”調整為“在不違反《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等相關規定的前提下繼續佔有使用該套住房”。

另外,《深圳市行政機關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市政府令第305號)第三十三條規定:“規範性文件除需要長期執行的外,一般應當規定有效期”。深圳市住建局表示,《辦法》需要長期執行,因此,將有效期設定為長期有效。

為保證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辦法》正充分徵求社會各界意見。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7月1日18:00前通過深圳市住房建設局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電子郵件、信函等方式反饋意見。深圳市住房建設局將充分吸收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修改完善《辦法》,爭取儘快發佈實施。

來源 | 羊城派

題圖 | 羊城晚報資料圖(文圖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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