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超標準接待、違規收受禮金 平邑通報3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大眾網臨沂6月28日訊(記者 鄧夢嬌)為進一步正風肅紀,警示教育全縣廣大黨員幹部,平邑縣紀委通報曝光了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因提供超標準接待,違規收受禮金,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

平邑經濟開發區中心校校長陳付學提供超標準接待問題。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陳付學在經濟開發區中心校任副校長(主持工作)期間,開發區中心校在迎接上級檢查和本校各項會議活動中違規購買香菸和水果等共計花費1924元。陳付學作為經濟開發區中心校負責人,對此負有主要責任。2018年4月,經平邑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陳付學黨內警告處分。

鄭城鎮人事助理廉帥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7年7月,鄭城鎮人事助理廉帥為兒子操辦慶生喜宴,違規收受6名村幹部每人200元禮金,共計1200元。2018年4月,經平邑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廉帥黨內警告處分,並收繳其違紀所得。

平邑縣司法局黨組成員、公證處主任薛峰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5年至2017年,平邑縣公證處擅自制定獎勵標準,以年度信息宣傳獎金的名義違規向6人發放獎金共計3800元。對此,平邑縣司法局黨組成員、公證處主任薛峰負有主要責任。2018年5月,經平邑縣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縣委批准,給予薛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其違規發放的獎金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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