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蒙自一村民義務幫工卻意外身亡,損失誰來承擔

蒙自一村民義務幫工卻意外身亡,損失誰來承擔

今年9月,鳴鷲鎮周家寨村要擴建村小組活動室,村小組長召集30多戶村民代表參加會議。會議決定,每家出一名義務工幫助村小組蓋房、打灶、架水管,義務工根據自己的特長來幹活。

在施工過程中,周某在架木頭梁時不慎腳下踩空,從上面墜落,由於傷勢嚴重,不幸逝世。事故發生後,周某家屬把鳴鷲鎮楊柳河村民委員會、周家寨村民小組告上法庭,請求法院依法判令兩被告賠償各項損失,共計271404.11元。近日,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義務幫工人受害責任糾紛案。

村民們早早的來到鳴鷲鎮楊柳河村委會,討論著事情發生的經過,面對鏡頭,他們也說出了自己的疑慮。村民王樹發說:今天我們是來旁聽,我們想知道法院會怎麼判,我們以後還會出義務工,因為家家都是有義務的,我們想聽聽審判長最後的答覆。

蒙自一村民义务帮工却意外身亡,损失谁来承担

法庭上,被告楊柳河村委會認為周某屬於意外身亡,楊柳河村委會與周某受害沒有任何加害行為,村委會也不是被修繕活動室的受益者,所以,自己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被告周家寨村民小組認為,擴建村小組活動室已組織村民召開過村民會議,村民同意做義務工,做工的行為是村民的義務,村小組不同意賠償。

法庭經審理認為,周某在義務幫工過程中受害,被幫工人周家寨村民小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受害人在履行義務幫工前曾飲酒,屬於酒後高空作業,沒有盡到基本的人身安全注意義務,在此案中,受害人對造成其人身傷亡事故負主要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鳴鷲鎮楊柳河村民委員會周家寨村民小組賠償原告醫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共計108561.64元。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助人為樂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在幫助別人的同時也應注意自身安全,量力而行。對於被幫工人來說,如果不需要別人的幫助,應該明確表示拒絕。如果不拒絕就表示已接受他人的幫助,一旦發生損害,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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